# 在人大常委民盟小组会上的发言   <全国人大、张映南> ## (张映南: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律室) ## 新旧应该并重,不能单纯迎接新的、抛弃旧的   在教育关机,党群关系的墙是双方面造成的。党员个人是代表党的,因此有傲慢的情况,自以为是与众不同。而有些党外同志因为要攀登党,因而即捧党,认为党员全对。这样就把这垛墙弄得更厚了。再加上乱扣帽子,彼此距离就更远了,使外人不敢说话了。   在综合大学里,政法系也是不被重视的。我认为新旧应该并重,不能单纯迎接新的,抛弃旧的。单靠马列主义是不够的,马列主义只能做个指针。现在弄得新人不愿学法,旧人要改行,只有不够材料的人才学法,因此对法学可说是一种摧残行为。政府对过去的某些法律专家重视和妥当安置不够,迫使他们改行或当小幹部的都有,如某法律系主任,现搞图书馆卡片工作。有些老教授至今不能开课,产生退休思想,以後党政应该重视。行政法是很重要的一门法律科学,但有很多人不认识、不注重。因而行政管理上出了许多毛病,建议常委成立行政法组,和民法、刑法组一样。政府对学术研究帮助不够,自己经济力量又不足。过去为了进行学术研究,向国内外买书很方便,每月工资四、五百元,总可以拿百把元买书。现在生活都不好维持,谈不上买书。国内买不到,国外更谈不上。   九年来由于政府不重视,因此法学已经成为薄弱的一环了。现在不学法的,叫他们去搞法律工作,这是不会搞好的。在政法部门工作而不懂政法业务的某些高级党员幹部,如副部长等,为了酬劳他们过去的功绩,应另作安置。不应放在业务岗位上,妨碍其他熟悉业务的党外幹部行使职权。非党员有职无权,党员无职有权,法律室、研究室我认为比较空泛,专门法律学者来补充是必要的。在旧的基础上学习改造才能适当需要。总之,做法律工作的幹部应当有一定的条件才行。目前对学术不够重视,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命令主义。   (来源:《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法律出版社,195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