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言万语对谁说?   <山东大学、李德均> ## (李德均:山东大学中文系学生)   党的光辉的整风措施感召着我来说说心里的话。   在肃反中我被斗争了三次,我的“反动”历史与“反革命罪行”都是一些所谓“积极分子”们像创作小说一样经过了苦心地构思与奇妙的幻想而创作出来的。遗憾的是他们的创作没有任何生活基础,而是别有用心的杜撰。就根据这些所谓“群众的意见”,把我定名为澈底反人民的反革命分子!   这顶反革命分子的帽子,一直戴到去年五月。我的问题弄清了——我是没有任何政治问题与历史问题的好人。平反了,党委向我道歉了,但是,你看看是怎样道歉的呢:党委派了一位陈洪义同志把我叫到一间小房子里,用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对我说:“党委领导肃反没有经验,让你受了些委屈(指被斗)……不过,你也有缺点和错误,否则为什么不斗争别人呢?”好一付混淆是非的官僚腔!这却不说吧,还有,既然道歉,为什么跑到小房间里去?如果说斗争大会对群众是个教育过程,那么道歉对群众就不是教育过程了吗?   去年11月里,党委要对我作结论了(肃反被斗争的结论),我是多么高兴呀!因为我就要毕业了,弄清楚问题,愉快走上工作岗位,对组织和个人来说,都是个好事。党委拟好了一个结论初稿,叫我提意见,这时我才知道我被斗争是因为一份检举材料的报告(材料曰:“……李于1949年在济宁中学组织过反革命小集团……”)。当时我对结论提出了意见,我认为结论太潦草太简单,从上面不能看出问题的实质,曾要求党委对我作一个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党委巩念圣同志说:“将来还有总结。”肃反总结报告我因事离开了青岛没有听,不知是否对我做出了全面的结论?我曾要求党委对上述那份检举材料本身做出个明确的结论来,党委说:“不必了。”为什么对这份检举材料的来历和动机不做出结论呢?为什么当时把这份“材料”作为我是反革命的依据,现在却对它这样“漠不关心”呢?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当时再三要求,仍然无效。在肃反中,我被迫写了数万诬言自己的“材料”和一个歪曲自己的自传,后来我要求党委对这些东西进行处理,巩念圣同志说:“这些东西,恐怕不能作为你的历史资料,但是也不能把它们作废了或者毁掉。”真是奇怪的逻辑!既然不准备毁掉,当然就有保存的价值,是否还留着再一次肃反的时候使用?我后来又写信要求党委处理这些“材料”,巩念圣同志说:“我们不能随便处理,要等上级的指示。”怪呀!时间过去两年了,肃反总结都做了,上级的指示还没有下来!   肃反以后,我更成了一些所谓“积极分子”们的“进步”的阶梯,好像进步不进步只要看一看对我仇视与否即可。因为饭票问题我反映生活干事工作上有缺点,结果被班主席斥为“反动思想的继续表现”;因为我“触犯”了一个团员的个人利益,结果他大喊我反革命分子(要注意这是在平反以后的第三个月了啊!关于此事,我曾写信给当时的团委书记,结果是没有下文);去年的夏天和秋天,我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几篇短文,在领稿费时,我说青岛日报的稿费这么低,太不像话了,结果一团员说我谩骂党报、反党。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   在上次学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党委要大家谈谈肃反的成绩和缺点,我在座谈会上揭露了一些具体领导肃反的干部的错误和品质问题,我们班上的团支部书记以及一些所谓积极分子们都出来千方百计地辩护,后来他们辩护不过我,就召开支部大会对付我,说我搞歪风邪气。团内某同学激于良知和正义感对我表示了同情,结果被支部书记斥为“团的叛徒”。请问,什么叫叛徒呢?在政治上出卖祖国、在组织上出卖党团组织,这才是叛徒!我现在问书记:你说这话的目的何在?   哀哉!千言万语对谁说呢?考虑再三,还是对我们光荣、伟大、正确的党说出来好。   来源:1957年5月31日《新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