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不是党的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叶萌、黄守礼、林希翎、张殿鸿、贺毅、朱荣庭、方炎火>   “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但不是党的工具,如果是党的工具,那就干脆党政一体,不必要国家了。”“国务院与中共中央往往发布联合指示,我有时对此想不通。”“过去我还想,为什么民盟不能和国务院发联合指示?统战应该平等。”   他强调,党对国家的领导,应当是通过党员模范地贯彻党的政策,带动群众并受到群众的爱戴,而选入领导机构中去。认为通过党员贯彻党的决议,比党直接“发号施令”好。“党直接向群众发号施令是造成宗派主义的直接原因之一。”他恶意地搜集了光明日报等在运动前期所揭发出来的大批材料(大部分是右派言论),引为论据,企图说明以党代政,以党员个人代替党委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以攻击党的领导。并主张:“(1)用条令把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职责划分开;(2)用条令把每个人的职权固定下来;(3)精简党委机构,把过去包办行政部门的权力交还行政部门。(4)党中央和国务院今后少发和不发联合指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学生叶萌的材料)   “实行代表大会制(贺安反动的‘双轨一贯人民代表大会制’——编者)它并不排除党委制,而是比党委制更优越,因为党委制的代表只是党员。”“代表大会也是党的领导(思想领导,政策领导)。”“党作为无形的政权是没有必要的”。   “不能把党的领导就是决定,决定就是服从,这是以党代政,这是错误,这样无形中产生出特权来。怎样体现党的领导呢?1.党委可提出方针,意见,由校代会讨论通过。党在思想政策上领导,2.通过党员的模范行动来贯彻。”“党的领导不一定是占据一定领导位置。这样,可以避免官僚主义,贺安提的意见是对症下药”。   “如果党委制是优越的话,为什么还会有什么缺点和问题呢?”   “我们现在有‘以党代政’,而且越到县、区越厉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 黄守礼)   “以党代政的问题存在,共产党是执政党,威信很大,实权都在共产党手中。法律是形式主义,苏联宪法更虚假,苏联有法制组织,实际斯大林可以完全破坏法制。我们没有法制,法院量刑是审判员意志,说了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林希翎)   “任免调动干部实际上是党内决定一切,以党代政,如选举的省、市长,一下子就调走了,而指定另外的人来当。撤职免职也是一样,如高岗饶漱石的撤销职务是党中央决定的,而不是由政府来作。党领导是应该的,但应通过政府。那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张殿鸿)   “他认为我们是以党代政,因此不民主,应该反对。他认为一切东西都通过一条线(指党——编者),贯彻党的一条命令,只对了一半(指军内——编者),还有一半不对(指党外——编者),这种方式把人们培养成“应声虫”盲目服从。他还说:“党委、总支,缺乏自下而上的领导,所以只有集中没有民主。”他对大民主很感兴趣。“只要没有共产党领导,什么民主都可,有民主党派来轮流执政,社会上任何事情都要有民主党派讨论,才能决定,一个时期有一个党领导,共产党不能把自己的东西强加在别人头上。”他建议召开一次政协会议,再制定一个共同纲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贺毅的材料)   他认为党的机构庞大,组织过多,有各级党委、机关党委会和机关党组等三套系统,这样必然会发生严重的“以党代政”现象。他打着“精简机构,节约开支”的幌子,提出具体取消党的领导的建议:“取消党组织系统中的一些部门,如农村工作部、交通工业部、文教部……等等,以充实和加强国家机关各部的领导力量,原来中共各部的任务由国家机关内的党组织或党委会来充担。”(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朱荣庭的材料)   “现在我国是共产党一党专政,我主张民主建国,现在自中央到基层都是一党专政,上至中央下至基层,不信任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有职无权,这跟国民党专政实际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不同”。(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学生 方炎火)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