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派言论——污蔑肃反是违反法制   <沈阳师范学院、章鸣世、曹汉文、李善舞、李慎徽、王炳恒>   章鸣世 (历史系学生)说:“肃反运动面太广了,财经学院在肃反时捕了十二名,其中有几名是真正的反革命?而大部分都已放回来了,肃反中这样随便捕人,我看是违犯宪法。”   曹汉文 (俄语系学生)说:“我院党组织,在各项运动上都是宁左勿右,在这次整风运动中却裹足不前……学院确定肃反对象有教条主义现象,肃反运动中被审查对象就有三百多人,有很多人被打到精神监狱中去,为完成肃反任务,竟不择手段,不顾人权,使一些人精神苦恼,弄得哭不得笑不得,这是变相的违反国家大法。”   李善舞 (中文系学生)认为对肃反对象的看护为“管制”,“是违法的”、“非人道的”,“侵犯了人权”,“剥夺公民权的”,说:“宪法在我院成了一纸空文”,并认为肃反后结果很坏,过去热情很高,而今则不然,四分五裂,精神上损失很大。又说:“学院领导搞肃反斗争,有错误,主要是××同志错误,应由五人小组负责。”“掌握斗争的核心小组的人,对被斗者不惜采用威吓,欺诈手段”,“我们……和一个真正的囚徒比起来,仅是身子不在专门关囚徒的监狱里而已。”“私行小法律”“拿国家法律在开玩笑,完全无视宪法的尊严,完全无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李慎徽 (中文系学生)说:“对肃反对象实行管制不人道,剥夺公民权是非法的;实行威胁,使肃反对象精神上刺激极大,受到摧残。”   王炳恒 (外语系学生)说:有人说肃反要看历史条件。可当时宪法已经颁布了,也应该执行,不守法就应该按法律办事……。”   (来源:《右派言论选辑》(社会主义教育参考资料之一,内部材料 仅供参考,沈阳师范学院社会主义教育办公室 19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