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问党中央   <铁道部、田克> ## 质问党中央  成都铁道部第二设计院实习生 田克   一、共产党拟定人大通过的宪法是真宪法吗?   在肃反运动中为什么大肆迫害知识分子?   (如对一些非反革命的知识分子,组织进行斗争)   二、为什么在肃反时逮捕胡风至今不作交代?   三、在肃反中所作迫害性的结论及档案材料要更正!要公布出来叫本人看!   四、社会主义是按劳付酬的工资制度,为什么许多不称职的干部拿的工资特别多,这是不是中共对按劳付酬社会主义原则的修正主义?否则为什么不撤换他们的职务?   五、肃反时剥夺人身自由,这是真正的自由民主还是虚伪的自由民主?   〔注:田克常称自己为“田克斯”,以与马克思相对立。他主张“只有站在地球外面的参考系中看问题才是公正的,比如站在月球上”。反对所谓“阶级偏见”。〕 ## 质问续篇   田克   “质问”发表后出现了不少文章,我觉得上述文章的发言,非常肤浅不值得一驳,我兹对“质问”中央中一些问题再作补充疑案发言。   宪法何为真实,那就决定在实际中是否实施。中国宪法在肃反时是一个严重考验,当时国家主席没有宣布全国处于紧急戒严状况,为什么每个个别单位里共产党五人小组,就可以独行宣布剥夺非反革命知识分子及群众的人身自由,不准他们上街,又不准他们回家,无理谩骂斗争……。从这看出,共产党虽不同意以党代政的帽子,但这次却以党面目出现破坏宪法剥夺人自由权利,很难使人相信这是严守宪法。   有人讲宪法是经大家讨论的,所以肯定是真的。我想则不然,宪法我也参加了讨论,而在于党对实施宪法的态度,是彻底实施,还是以党面目出现破坏宪法呢?(五人小组)问题就在于此。   在肃反时有不少知识分子及大学教授遭到党五人小组有意发动的群众给斗争了,经事后查明,它们不是反革命分子。而根据马列主义“实事求是”的原则,这种毫无根据的斗争是宪法那一条容许的呢?是肃反,还是肃清人民,问题就在于此。如果这种对正直公民无理侮辱说成是不可避免的是对的,这是一种“夸功减罪”的老调子。是不是迫害知识分子最好拿铁面无情的宪法来衡量,宪法对人民对党都是一视同仁,是不容许个人或党派有什么特权来破坏它一下的。   迫害与否就在于宪法真还是不真。真者,有人身自由权利;不真者,才有向正直公民斗争的权利。   在“党”报上曾宣传胡风是反革命分子,逮捕其依据是几封信及意见书。如果以党代政这样处理当然可以,因这样就不需要说理的法院了,那么有一些事只要在“党”报上宣传一下即可定人生死了。   我疑问胡风既然是反革命分子,为什么两年来不进行按法律程序审判而后向全国人民宣布其罪恶情况呢?   是否能驳的发言者目瞪口呆,且看下次出现的帽子多寡,再作分晓。帽子多,则不值一驳,如果拿出论点来;我倒想驳一驳,希望对此有高见的朋友们发表意见,驳斥不承认事实的空谈谬论。我要叫帽子专家,服从我的理故。   (来源:《四川省右派言论选辑3》(内部文件,只供领导同志参考,请勿外传和翻印),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办公室编,195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