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小组扩大会议上的发言   <国务院、谭惕吾> ## (谭惕吾:国务院参事,民革北京市委常委兼组织处处长)   她说:共产党直接向人民发号施令,政府部门却没有权。党直接指挥党员,会把国家搞乱。她认为不应在政权之外再搞一套党的系统。   谭惕吾提出了四个问题。第一个是共产党领导国家的方式问题。她说,党领导国家,大家承认,但用什么方式值得研究。现在政府有一套机构,党内又有一套机构,这是“双轨制度”。她说,党内一套是清一色,不与群众在一起,脱离实际,这怎会不产生三大主义和“墙”“沟”。原说觉是抓思想和政策的,实际上已超越这个范围,直接向人民发号施令,政府部门却没有权。她认为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指示,是由于国务院单独发指示不起作用。她说,既然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为什么自己专政的机构不用,而要削弱其职权,另在政权之外来搞一套党的系统呢?她希望中共中央考虑这样做是否合乎中国国情。   接着她就党领导国家的方式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主席办公室应该扩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机构要充实,要发挥它的作用,共产党员到达个权力机关来监督改府,掌握政策;把共产党内各个部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里的各种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内可以设党组,吸收非党人士参加工作。   她谈的第二个问题是:党的政策应该如何体现。她说,觉直接指挥党员,会把国家搞乱了。她认为觉应该把政策提到人民代表大会制成法律,再由国家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制成各种法令,通过法律、法令的实施,体现党的政策。她认为不应在法律、法令之外,再发内部指示。她强调说,指示代替法律、法令,是不可以的。   她还说:共产党是想使国家长治久安呢?选是自己捣自己的乱呢?又说,共产党可以派党员到司法、检察等机关去担任负责工作,但这些部门不应该受党委领导。   第三个是党遵守宪法和国家制度问题。她说,党制定政策,应在宪法范围之内。在这里,她再一次提出了上海对房产商的改造问题是违反宪法的。谭惕吾要求中共中央检查在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和宪法有抵触的?如有,要赶快纠正。她说,过去不遵守法律是为着推翻政权才不遵守它。共产党今天是想使国家长治久安呢?还是自己捣自己的乱?她认为这不是小事情,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   关于国家制度问题,谭惕吾说,司法、律师、检察是对执行国家制度起杠杆作用的,但在有些地方这三者是在一个党委领导之下,她认为这是不好的。会场当时有人问她:司法、律师、检察在一个党委领导之下,是受一个党员领导,还是受党委会的领导。她回答说她不知道。谭惕吾认为,共产党可以派党员到司法、检察等机关去担任负责工作,但这些部门不应该受党委领导。   第四个问题,是怎样使共产党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她说,政府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但是觉不受什么监督。她认为应该建立制度使人民监督共产党。(原载1957年6月6日人民日报)    来源:《提高警惕 粉碎右派阴谋》(1957年6月)。 ## 对执政党执政方式的一点意见 ## (谭惕吾在民革中央小组扩大会6月5日会议上的发言) ## 第一,共产党领导国家的方式问题。   党领导国家,大家承认,但用什么方式值得研究。现在政府有一套机构,党内又有一套机构,这是“双轨制度”。党内一套是清一色,不与群众在一起,脱离实际,这怎会不产生三大主义和"墙""沟"。原说党是抓思想和政策的,实际上已超越这个范围,直接向人民发号施令,政府部门却没有权。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指示,是由于国务院单独发指示不起作用。既然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为什么自己专政的机构不用,而要削弱其职权,另在政权之外来搞一套党的系统呢?希望中共中央考虑这样做是否合乎中国国情。   主席办公室应该扩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机构要充实,要发挥它的作用,共产党员到这个权力机关来监督政府,掌握政策;把共产党内各个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里的各种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内可以设党组,吸收非党人士参加工作。 ## 第二,党的政策应该如何体现。   党直接指挥党员,会把国家搞乱了。党应该把政策提到人民代表大会制成法律,再由国家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制成各种法令,通过法律、法令的实施,体现党的政策。不应在法律、法令之外,再发内部指示。指示代替法律、法令,是不可以的。 ## 第三,党遵守宪法和国家制度问题。   党制定政策,应在宪法范围之内。上海对房产商的改造问题是违反宪法的。中共中央应检查在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和宪法有抵触的,如有,要赶快纠正。过去不遵守法律是为着推翻旧政权才不遵守它。共产党今天是想使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自己捣自己的乱?这不是小事情,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   司法、律师、检察是对执行国家制度起杠杆作用的,但在有些地方这三者是有一个党委领导之下,这是不好的(当场有人问:司法、律师、检察在一个党委领导之下,是受一个党员领导,还是受党委会的领导。谭答不知道)。共产党可以派党员到司法、检察等机关担任负责工作,但这些部门不应该受党委领导。 ## 第四,怎样使共产党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   政府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但是党不受什么监督。应该建立制度使人民监督共产党。    (摘自1957年6月6日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