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肃反是扩大化的”   <中国人民大学、朱福荣> ## (朱福荣: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 摘要:   被斗的人是不是现行反革命?如果是,应该交法院按法律办?还是用变相逼供等方式在个别单位进行?……按百分比去抓,因此历史上有一些问题,说怪话的人就倒霉了。领导上按5%交群众斗,群众根据领导上规定的,总是希望把被斗的人斗成是反革命分子。我想在坐的参加过肃反的同志都会有这个心理.情况既不掌握,交群众去斗,就不能不发生错误。肃反并没有充足材料,用主观主义的办法硬斗人家,我们机关就是这样……例子还很多,我认为这如不是扩大化就很难理解了……为什么肃反中要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如知道他是个反革命分子,为什么不抓?如不是,而又斗,是不是要冤枉人?现在问题是为什么调查以前就先斗?斗了人家再进行调查,这样就是对的吗?党中央是根据什么用百分比来斗的?这就是主观主义!,肃反究竟是不是扩大化,这应由党中央说,因党中央掌握全面情况。我的体会就是扩大化。……   同意林希翎提出的肃反扩大化。肃反扩大化是有的,而且也是1955年—1956年胡风问题后表现得突出的。肃反的理论根据是斯大林关于阶级斗争尖锐化的错误公式。斗错的人不是三、五个,三、五十个而是不少。肃反扩大化是按错捕、错杀、错斗和应捕应杀应斗的人的比例来算的。我原工作单位,西康省财政厅斗了二十多人,一个反革命也没有。四川财政厅斗了不少人,也没有一个反革命。我们一个科就有两个自杀的(经调查证明:两处均有反革命分子。——编注)。这一切都说明1955—1956年肃反是扩大化的。全国的情况又怎样呢?毛主席说“肃反没有扩大化”。这一提法,作为一个公民我是怀疑的。我是根据我的肃反扩大化的定义,结合我耳闻目击的现象提出疑问的。我们是否能把中央一句话就完全相信呢?毛主席说一句话就叫我相信,叫我们作阿斗吗?我认为斗错的人,不但应给精神安慰,而且要物质赔偿。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