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平则鸣 我也要鸣   <山东大学、徐造平>   我不大接近群众,生活在二点一线中间,即是由宿舍到办公室,再由办公室回到宿舍,因而了解的事情不多,仅能谈一些个人遭遇到的不平事。这里面可能存在着个人情绪,因此对与不对,尚望大家提出意见,来帮助我整风。 ## 第一次给报社写信的遭遇   还在济南华东大学时,驻军部队借华大操场演戏,互通有无,借用一下场地原也无可非议。问题在于驻军部队借用之后,来一个喧宾夺主,不让佩带着华东大学校徽的同志出入校门。事情又恰恰碰到我的头上。因此我就写了一封人民来信给济南的《大众日报》,质问驻军部队为什么不遵守入城条例,当此信转到华大组织上后,由当时总支书记武杰同志(现任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找我谈话,指出:“你是一个共产党员,要按党的组织办事,这便是组织性纪律性,你直接写信给报社,报社中有非党同志,看到此信影响不好,并要我检讨一下写信的思想动机,我当时检讨为故意搞乱影响面,造成不良后果,并保证不再犯此“错误”。事情到此为止,至于我提出的意见是否正确,应何处理,也不敢再去查问。现在党虽一再号召,保护并支持人民来信者,但我检讨之状,记忆犹新。因此我唯恐再遭得要我检讨,一般的来说,很少再写人民来信了。 ## “不严肃”的事   我本来是个脱离群众者,自己也感到不对,想法纠正过来,有一次我便请了速(成)中(学)的几个教员,到我宿舍中来玩玩,借此可以作为联系群众的开端。事又太巧,到我宿舍来玩的全是团员(我不是说这几个团员有宗派,而是他们想到中山公园开团的小组会,故而一起同来),待我知道他们玩了以后再去举行小组会时,我想开会的形式本来是可以多样化的,在宿舍里开起团的小组会来,也不算违反组织纪律,便再准备一些烟茶来招待开会者。事后即由党委委员向我指出,在宿舍中举行团的小组会,是一件“不严肃”的事,我只好又低头承认“错误”,并保证永不再犯。从此以后,我也不再找同志们到宿舍中来玩了。假如勉强说是造墙的话,这件事的本身,至少是起到添了一块砖的作用。 ## 对党忠诚老实的左右为难   党员对党忠诚老实,在组织原则是没有规定专向直属上级,可是在执行的时候,往往是限于对直属上级。但有时也会碰到上级的上级,处在这个时候,要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便不太容易了。记得有一次,奉速中副校长邵平(党委委员)胡贯之(总支副书记)之命,要我到省里汇报速中同学的情况,当时并反覆交代:“省里要是问起其他的情况,你回说一概不知”。及至我到省里把学生思想情况汇报完后(按提纲汇报),正告别要走,省里同志又把我留住,再问起速中教师的教学情况,当时我便左右为难,如按照直属上级的指示,我便是欺骗了党,我如说了,那“组织性纪律性”又表现何在?省里同志看到我面有难色,便把问话改了一下,叫我谈谈我对教师教学的看法,当然我是谈了我的看法。回校后我仍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凡是在省里所谈的话,全部报告了两位副校长,哪知胡贯之同志说:“我早知道你这个同志靠不住(?),我早就说不应该叫你去,好!到下半年省里不派好的教员来,我们向徐造平要。”幸而下半年中央指示,速中停止招生,维持现状。否则到下半年,省里一时派不出好的教员来,那不知要把我逼的什么样子。从此以后,我那能敢随便说话。 ## 如此“酿酿”选举党的总支委员   党内选举有一个酝酿过程,目的是通过酝酿,使大家的意见能趋向一致,便于选举的时候票数集中,这个办法是好的。但我说的是带有引号的“酝酿”。速中选举党总支委员的候选人名单中,有我的名字在里面,而邵平、胡贯之同志对我的看法既是靠不住(?),如选上总支委员后,工作上有很多不便,便把我叫去,说我们“酝酿”一下。在“酝酿”时,胡贯之同志对我说:“你可申请自动放弃当总支委员候选人,我派你当总支委员会的秘书,你同样可参加总支会议,要我好好考虑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 在疗养院中休养连升二级半   人家在疗养院中休养,连升三级或是连升二级半,本来与我无关。我有以上经验,何必再去多管“闲事”,何况在级别问题上,等到以后检查思想动机时,什么“平均主义”啊“妒忌思想”啊,说得自己也怪不好受的。在这次整风中,不妨说一下吧。话说有一个党员名叫陈景仲,论起他历史来是1948年参加工作的,到现在为止实际工作时间不到二年(因为有肺病,其中有一段时间每天工作4小时,以二天按一天计算,无论如何工作时间不会超过二年),而在疗养院和学校中却休养了有六、七年。按理说评薪条件,除德才兼备外,也要参照一下“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的实际工作情况。而陈同志在由供给制改为包干制时提了一级,包干制改为工资制时又提了一级,此次工资改革的名单中又提了一级(后来由群众提意见没有提成,所以我说是提了半级)。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他德的表现。在此仅举一例,某天党委会突然接到陈景仲同志由疗养院写来的报告,意思是:“可能有人(指徐瑜同志和我帮他代领工资的),可能在一年之前,可能有二个月,可能有一个半月,可能有一个月,可能有半个月,我没有领到工资,请查清其中是否有贪污情节。”当时由校部支部书记张君侠同志找我谈话,叫我回想一下,我当时抱着自认倒霉,过去经验已接受不少,还要多管闲事,帮人家代领工资,这一次赔钱是自己找的,幸好陈景仲同志开的胃口不大,充其量也不过是二个月的工资,我还有一辆钻石牌的自行车,能赔得起,也就心里坦然一些了。同志们一定要问为什么我不辩论一下,我也考虑到这一点,但我仔细一想,我能辩得过他吗?因此便也没有这个勇气了。故我一直在等待着赔偿的通知。但等了又等,直到现在还没有令我赔偿,究其原因,据说是陈同志在疗养院中结识了一个女工作员,那女工作员对陈同志说:“我们传达室里有一笔钱,至今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还没有人来领。”因此陈同志便想冒领此钱,但又不知道钱的数目,便只好说出一连串的可能,来凑此数字,时间不妨说可能在一年之前,来掩盖这几个可能,结果因为没有说出具体数字,陈同志非但没有达到冒领的目的,其面子上还有些下不来,为了掩盖自己,便写了几个“可能”的报告,把我作为“可能”的牺牲品。这个事情直到现在还没有过去,我每天骑着“朝不得夕”的自行车,心里老是战战兢兢,而陈同志却在此次工资改革中又提了半级,事情明摆在这里,我那能辩得过他呢!   我再补充一下,如说陈同志没有经济观点的话,那他为什么最近连续11个月没有交工会费呢!真是很难令人理解。   以上所谈,由于本人水平限制,而且全系牵涉到本人,因此再重覆一下,其中个人情绪是难免的,尚希同志们能提出批评意见,来帮助我整风。    来源:1957年6月8日《新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