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同意千家驹的论点   <北京市、阎少青> ## (阎少青:北京市工商联常委) ## 现阶段民族资产阶级只有劳动者一重身分,并无两重性。定息是鼓励资产阶级起义,不能作为剥削。   我不同意“两面性是与工商业者的两重身份相适应”的说法,也不同意“拿定息还有生活上种种照顾”是产生两面性的根源。   所谓两重身份,应体现于合营前资本家(或资方代理人)在企业中任实职工作者而言(既是剥削者,又是劳动者)。高潮时期,锣鼓敲去了剥削者身份而留下劳动者身份。参加企业工作只是以劳动者身份同职工共同劳动,而不是也不可能是以资本家的身份在企业中为完成其“定息”而劳动。所以说,“私方”人员参加企业工作只是公职人员一重身份。   所谓两面性也不表现在“拿定息还有生活上种种照顾”上面。对于有困难时入的生活照顾和高工资,我们有,职工也有,并非特殊,勿庸赞论。“拿定息”确为“私方”所独有,愿就此点重作申述:“资本家”凭核资数额取得不同“定息”非通过劳动所得,这是事实。但以“定息”非劳动所得,因而名曰剥削于有剥削就有资产阶级存在,又推论到民族资产阶级基于此而有两面性,同我所体会的两面性有很大区别。比如说,战争期间,我军曾规定过,敌军持械起义的奖励办法,按其职别及所揣械种给以金被奖励,起到瓦解敌军的作用。起义来降之士兵经过训练,并安置于军内工作。其所得之奖励金非劳动所得,但无人说奖励金是剥削;被安置工作之人员,亦无人说其仍有两重身份(假如军中有亦敞亦我的人存在,则是奸细混入军队来了)。   怎能说民族资产阶级集体起义,敲锣打鼓携生产资料投向工人阶级共谋社会主义大业由工人阶级给以“定息”,不说是鼓励而说是剥削呢?怎能说民族资产阶级背叛离宗之後,到企业内为社会主义事业劳动还带一重敌性呢?所谓两种身份,我看根本就不存在,更不能因此而产生两面性。   两面性是我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特性。无此特性,不可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无此特性,党亦不可能制定和平改造政策。能有今天的繁荣市场、正常的物资供应,也是由于两面性而获得的成果。   两面性一词在今天对民族资产阶级来讲,其意义应该是积极的。其消极的一面只是属于思想意识范围之内,且亦不居于主要部位,并已失去物质基础,只是遇困难不能解决时感慨“今不如昔”,在心缝深处还有“走社会主义好,走资本主义也行”的想法,不是主动要走,不像工人阶级不颁将已解放的枷锁重新戴上那样坚决。所谓民族资产阶级还在存有两面性,也在于此;所以要作思想教育工作,警惕其发展,也在于此。至于企业中出现的资本主义作风和工作方法,因长期受到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并非资产阶级所独有,不能作为两面性的依据。   我认为,民族资产阶级现在是以劳动者一重身份参加企业劳动,并无两种身份。“定息”属于鼓励起义的性质,不能作为剥削,也不可以据此作为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只偶而发现于思想意识之中,一瞬即逝,与社会主义事业并无损害。 ## 不能把李康年关于“定息”的建议说成是阶级的消极表现   核资後国家发表五厘定息,资本家并未争多论少。何以在合营一年,思想不断进步的情况下反而有人提出定息的问题呢?我认为旧根源,早存在于定息之後,而是至今有人以这样方式提出来罢了!李的建议内容如何,未曾详细研究,无权批评;只说李发表了个人意见,而视成一个阶级的消极性使人感到有些祸延阶级懈慄不安,争鸣期间提倡开放自由思想市场,将存在心里的话,像商品似的队列出来,供顾客评选。对不正确意见,展用争论,以理服人,自然水消瓦解。不需要牵扯到阶级本质上而致其他人哑口难言。定息虽然经过资本家的讨论,有“指三望四意外五”的说法,但要回想这种说法是什么情况之下产生的呢?当时生产资料已脱离了资本家掌握,唯一前途只有积极走社会主义,取得信任,得到工作安排,结合几年学习,初步也能知道剥削可耻,复有“剥夺剥夺者”前车之鉴,从思想上已无争论之余地;但对赎买政策及定息性质并未充分研究,以定息为国家惠于照顾如何还能提出不同意见?最重要的还有“利用、限制、改造”的效果,企业一般的开支有了困难,若再推迟半年,则资本家因拖欠公私债款有关进法院可能。在此“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情况下,盼得合营,直如大旱之望云霓,何况有五厘定息?如何不喜出望外?高潮时期,无暇考虑生活问题而随波逐流者,大有人在。潮过後问题乃现,李之建议虽然不能代表这一部分人的意见,但不是说定息无可再议之处。其所以得不到一般工商业者支持的原因,是其所提方案不符合目前工商业者迫切的要求。他们要求解决是生活福利问题。还不是要求延长二十年定息的问题。因而对此兴致不高。定息收入者又恐“打不着狐狸闹身臊”因之坐观成败,不表意见。另一部分确是思想觉悟高,安置在领导地位的人内心就不同意李之建议,但仍有不少人,未审内容就作为“毒草”而拔除的。我认为,李的建议,可以发到各基层讨论,在群众审查之後,得出结论,提供政府参考。可能因此而得出更合理的意见,彻底解决合营後遗留的核资定息问题。   (企业中不能再有改造与被改造之分,只要将阶级眼镜摘掉,则墙不拆自倒。)   工人阶级中有不少人是由小资产阶级转化而来,这些人是否共事关系又是阶级关系呢?合营前企业垮了参加工作入了工会的是不是既是共事关系又是阶级关系呢?国家机关人员中有房产收入者是否也是共事关系又是阶级关系呢?如果说,资本家有“定息”所以算做阶级关系,我对这样讲法不大同意。记得以往区分工人和资方的区别,以生活来源以何为主。我国百分之八十的资本家全年定息收入不足一百元,每月平均八元余,据此作为主要生产来源,显然是不能。而这些人不但不能加入工会,并且在共事中仍然戴着资本家帽子,不得不令人误会到这是抓着“小辫子”促其作为放弃定息的手段了。   公私共事不美满的原因是“一锅里煮了两样饭”所造成的结果。私方人员自以为是公职人员参加工作,而另一方则是以改造人者自居,负监视责任,南辕北辙何能和衷共事?我认为,企业里不应强调阶级关系,同志之间不容有所歧视,这才能推诚置腹地为社会主义积极工作。有人讲,这样是不是有意逃避改造呢?我说不是。思想改造,并非资本家所独占,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至工人也需要改造,但不必要再对私方人员加一层阶级改造。因为这一重经济改造于合营後已经基本完了。今後应该是同所有达不到工人阶级标准的人共同改造、共同进步。不能再在企业中有改造与被改造之分。这样对发挥积极性,搞好团结,有莫大好处。   “劳资”之间的墙,合营後基本上已不存在,这是随着经济变化而变化的。但是居于领导职务又有“改造”责任的人,无形之中造了一座“紫禁城”。大大划深了共事之间的隔阂,这城墙私方人员也不可能代行拆除的职权。只要“业主”将阶级眼镜摘掉,放下架子,改变作风,使私方人员易于接近,则墙不拆自倒,沟不填自平。 ## 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在经济上距离不远,在思想感情上有相互依存的感情,不是水火矛盾。   我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特殊性,屡见论述,不再重复。而对我国工人阶级特殊性,则说的不多。要阐明两个阶级相互关系,就不能单从理论上,本质上套用,就须从特殊性方面来研讨。   核资後知道有百分之八十资本家的资本不足二千元,从经济上区别,可以看出职工同广大的资本家的距离不远,并非两极分化,到一生一世盼望不着的事。   以往经营一个买卖需用资本不大,工厂设备简陋,因而在企业构成部分,资本家并不占主要地位,而是以买卖路子,生产技术为主。其次是促成工商业成长的社会环境。解放前连年战乱,农村生活极端不安,这就为城市工商业者输送劳动力以有利的条件。送其子弟到城市学生意(学手艺)的动机,第一是避免乡间拉夫抓兵,第二是学好“能耐”自己开设买卖,提高生活。并且达到这一愿望的已为数不少。因此,当时受着资本家的剥削,也是准备自己成为剥削者(当然那时还没有剥削的概念)。再说当时市场瞬息万变,资本家一朝失手,全军尽没,又很易转回职工,为其它新兴资本家服务。在此“鱼龙、龙鱼”变化(是否可以说是阶级变化)的情况下,自然会产生适于当时情况的思想感情——相互依存的思想感情。所以当时同工人阶级的思想上的距离保持的是若即若离而不是水火矛盾。(见六月十五日北京日报)   (来源:《摆出来,大家看》(电力部团委会办公室编印,195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