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的理论在我国的影响   <山东、竹山、杨东升、王榕、孟蒙> ## 右派分子竹山等的一篇反动文章   新华社济南讯 右派分子竹山(山东曲阜师范学院教师。无党派)、杨东升(济南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秘书。中共党员)、王榕(济南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团员)、孟蒙(山东省立速成师范专科学校讲师。无党派)四人以“争鸣一个无人争鸣的问题——论‘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阶级斗争将日益尖锐化’的错误理论在我国的影响”为题,合写了一篇极其反动的文章(曾投寄给《人民日报》、《文汇报》,但都未发表),全文如下: ## 前言   1956年11月,我们联系我国实际,写了一篇“批判过渡时期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化”的错误理论,先后报寄人是日报和“新建设”杂志。他们说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所以未予发表。我们认为,自从苏共第20次代表大会以后,对这个问题虽曾有人提出过一些批判,但都不够深刻,而联系中国的实际,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分析的文章甚至可以说没有,所以这个问题并不见得已经解决。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舞下,我们重新写了这篇文章,就过渡时期阶级斗争日益尖锐的错误理论在我国的影响,试探着提出一些看法,与同志们商榷。由于水平的限制,我们的看法可能很不全面,并可能有原则性的错误,但我们相信,任何全面的东西都是由于集中了许多片面的东西而获得的,而任何正确的东西也都是由于批判了许多错误的东西而获得的。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才不揣谫陋地写了这篇文章。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阶级斗争将日益尖锐化”这个理论,是斯大林在1937年5月向苏共中央全会所作的报告中提出的。从那个时候起到斯大林逝世的时期内,这个理论在苏联被当作国家惩罚机关的行动方针,导致了肃反扩大化,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数以千计的正直的共产党员和苏联公民被逮捕,流放和判处了死刑,从而在全体党员、工作人员和苏联公民中造成了不信任和恐惧。在斯大林的这个错误理论指导下,共产国际根据捏造的材料,解放了波兰共产党,随后,九国共产党情报局又对南斯拉夫问题作出了错误的决议。在斯大林的这个错误理论指导下,在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国同样发生了大量的冤狱事件。波兰的哥穆尔卡等同志被冤系狱若干年;匈牙利卡达尔同志被无辜叛处徒刑,拉伊克同志被无辜处死,其他不少正直的共产党人和善良的公民也受到了诬告迫害:保加利亚共产党前中央书记科斯托夫同志被无辜处死,他曾向本国议会提出申诉,议会置之不理,终于悲惨地牺牲了。……所有这些,都是尽人皆知的令人痛心的事实。   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在它的富有历史意义的决议中,与肯定斯大林的伟大功迹的同时,也批判了斯大林的严重错误,其中就包括由于那个“日益尖锐”的理论所造成的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从那以后,各国党联系本国的实际,就它们所受这个错误理论的影响,公开地作了很多批判和善后工作,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打下了基础。值得我们自豪的是,我国党在它的“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这两篇辉煌的论文中,从评价斯大林的功过出发,在苏共二十次代表大会所提出的新的理论原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丰富的革命实践,全面而深刻地论证了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经验和教训,严正而客观地批判了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危害,对加强社会主义各国无产阶级专政和国际主义团结,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但是根据这两篇文献的精神,从理论到实践具体地探讨斯大林的那个错误理论在我国的影响,至今还没有人公开的提出来讨论过。这就是我们尝试写这篇文章的动机。   先从理论上谈起。在苏共二十次代表大会以前,我国的不少理论家和某些负责同志也都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发展,我国国内的阶级斗争将日益尖锐化复杂化。尤其在肃反运动初期,甚至在一些指示性的权威文件里,这种提法也屡见不鲜。例如:人民日报1955年1月8日“更有效地镇压敌人和保护人民”的社论中说:“在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国内的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了,那些逃亡漏网的反革命分子和敌人新派遣来的特务分子,正在用更加诡秘的方法进行破坏活动。”人民日报1955年7月12“反对忽视政治倾向”的社论中又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在复杂尖锐的阶级斗争中进行的: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进展,阶级斗争不是缓和而是更加尖锐了”。罗瑞卿同志发表在1955年6月30日人民日报上的“提高警惕、反对麻痹”一文中也说:“随着美帝国主义对新战争的准备的加紧和对我国的侵略颠复活动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日益进展,我们同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不仅没有缓和没有减弱,而且更加紧张更加复杂了。……这种情况正是过渡时期阶级斗争日益剧烈的反映。”以上这些“更加尖锐”“日益剧烈”的提法正是斯大林的那个错误公式在我国的翻版。   大家知道,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同新民主主义革命比较起来,是有更深刻更广泛的意义和尖锐复杂的性质。尽管这样,把它说成“更加尖锐”或“日益剧烈”,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考察阶级斗争是否日益尖锐、剧烈,不能离开国内主要矛盾发展规律的掌握。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正如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国内的阶级斗争,主要的也就是而且事实上也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由于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飞速发展,这一斗争的大势所趋不但不是日益尖锐,日益剧烈,反而是日益和缓,日益减弱;当然,在日益和缓、减弱的总趋势中并不排斥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内会有一定程度尖锐化的表现,并在1956年全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高潮以后,基本上结束了这一斗争,这就是我国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主要规律。然而“日益尖锐”论者却昧于这个规律,他们对我国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复杂情况,没有从把握其主要矛盾和总的发展趋势出发,去进行认真而具体的分析,只是根据我们同反革命作斗争的一个方面,(就是这个方面也是向着日益和缓,减弱的方向发展,因为反革命总是越肃越少、越弱,越分化,越瓦解),就轻率地得出日益尖锐结论,从而就不能不陷入把局部问题当作全面问题的片面性泥坑。   “日益尖锐”理论的错误还在于:   (一)对阶级斗争的目的盲目性,马克思列宁主义教导我们,工人阶级和它的政党进行阶级斗争的目的为了消灭阶级,消灭阶级斗争,而不是为阶级斗争而进行阶级斗争,更不是制造阶级斗争。“日益尖锐”的根据在那里呢?难道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敌对势力的社会基础不是日益削弱而是日益强大么?难道我们越接近社会主义,敌人就越多越强么?按照那种“日益尖锐”的逻辑,势必永远消灭不了阶级,永远消灭不了阶级斗争,进行这种“日益尖锐”的阶级斗争势必成为永恒的任务,势必成为“吴刚伐佳”式的永远不能完成的任务。试问,从事这种不知伊于胡底的神秘的斗争,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   (二)对阶级斗争的形式的盲目性。毛主席教导我们,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武装斗争。采取这种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阶级斗争日益尖锐的必然结果,是通过别的形式不可能达到目的不得已而采取的形式。就革命者阶级来讲,并不愿意轻易采取这种形式。列宁说:“工人阶级但愿和平地将政权拿到自己手里。”因为采取这种形式所付出的代价是最大的,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但是,不愿意采取并不是不可以采取,当着不采取这种形式就不能取得胜利的时候,就必须采取这种形式,否则就会使革命陷入失败。是不是采取武装斗争的最高形式,是由一定的历史环境、敌对力量的大小强弱等等若干具体条件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已经证明,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不需要采取武装斗争的最高形式,而只能采取并已经采取毛主席所提出的,党和人民政府自上而下的领导和人民群众(其中也包括资产阶级)自下而上的支持的和平转变的方式。如果按照那种“日益尖锐”的公式,则尖锐到一定时候,工人阶级必然和资产阶级发生短兵相接,从而不得不采取武装斗争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可是谁都知道,这样的一天是永远不会到来的;如果硬要这样作则只有使革命事业受到损害。   显而易见,这种在我国出现的“日益尖锐”的理论,乃是对斯大林的错误公式教条主义盲目搬用和对我国的具体条件主观主义片面假设的直接产物。   既然有这种错误的理论,就必然有错误的实践。以肃反运动为例,否认运动的成绩是基本的一面,是没有根据的;但是过低地估计它的偏差和错误的一面(主要发生在运动初期);在苏共二十次代表大会以后,由于党坚决地贯彻了“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而没有继续发展下去,也是不对的。问题不在于给成绩和缺点开出正确的比例,这样作固然有它的必要性,但仅仅作到这一点却是十分不够的,因为这种抽象的比例往往掩盖了它们丰富的内容,往往使我们容易满足于成绩的获得,而疏忽于错误的严重。问题在于,尽管偏差和错误不是基本的一面,但却决不象某些人所说仅仅是个别的、局部的,而是带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其所以如此,我们认为主要的就是那个“日益尖锐”的理论在实践上给我们的影响。   大家知道,肃反运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公布了一年以后开展的,但运动初期的若干行动并不是完全合乎宪法的。譬如:把参加运动的人强行集中,严禁出入,戒令森严,杀气腾腾,造成一种不必要的恐怖气氛。对于被确定为“重点”的人物施行了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相容的斗争方式,诸如车轮战、熬廌、侮辱人格等等;而且没有经过法定手续就把他们软禁起来,侵犯和剥夺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对于重点人物确定过宽,甚至荒谬地规定了5%的平均数字,并且强调是有科学根据的(这个科学根据是什么,并没有拿来),因而在对重点人物的排队中,超过5%的就往下压一压,不满5%的就往上提一提:超过百分数更好,算是“超额”完成任务。在对群众不泼冷水的掩护下,这种纯粹主观主义的作法只能阻止人们用清醒的理智和确凿的事实去判断是非敌我,从而产生了大量的“莫须有”,错斗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好人(由于党的坚持,虽然没有错杀好人,但因为斗错而引起自杀的好人,也不是个别的)。特别是在斗争中采取的所谓“层层剥皮”的办法,实际上鼓励了各种各样的过火行为,导致了草木皆兵,满眼都是敌人;导致了几乎不加区别地追查每一句不满的言论,追查发牢骚的动机;导致了把一些落后问题(是不是落后,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也是不容易有一个正确的标准)、思想问题,甚至生活问题看作政治问题,把一些因个性相投而相处较好的友谊关系当作小集团;导致了不少重点人物随口编造自己的“罪恶”,以逃避那种无休无止的逼供讯,而为了调查证实这种被逼出来的口供,不知浪费了国家多少人力财力;导致了很多人(其中只有少数是真正的坏人和反革命分子)在运动以后不敢交朋友,不敢会亲戚,不敢说真话(即所谓“三不”)变成了唯唯诺诺的人。……   罗瑞卿同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党的八代大会上都曾经提到斗争面过宽的问题,但他没有进一步考察为什么斗得过宽?(当然,过宽和过窄都是不好的)。其所以如此,从理论根据上说,难道不是罗瑞卿同志也同意的那个“日益尖锐”的错误公式所致之的么?当然,造成偏差和错误不能完全归咎于这个原因,其他还有民主传统欠缺,民主空气稀薄,法制不健全,右不如“左”的错误观点克服得不彻底,干部的思想不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水平不高,干部和人民的文化水平低,领导机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倾向有所发展等等原因。因而虽然在运动开初,毛主席就提出了“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正确方针,但在具体执行中,这个正确的方针既然是和那个“日益尖锐”的错误理论联系在一起,自然就不能不影响了这个方针的全部贯彻。   “日益尖锐”的错误理论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初期的肃反运动,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的三反运动。三反运动的成绩当然是无可怀疑的,但只要我们追溯一下运动的全部过程,就很容易看出这个错误理论给予我们的危害。三反中“大胆怀疑”这个彻底的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方针,就是这个错误理论的具体化。(和肃反初期一样,也规定了某种百分比)在这个错误方针的指导下,错误地斗争了很大一部分人。在斗争方式上,逼供讯和侵犯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普遍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部门,每一个斗争对象。对被斗错了的人,当他们坚持为自己辩解的时候,就给他们扣上“狡猾抵赖,对抗运动”的帽子;当他们被逼得胡说八道的时候就认为获得了重大的胜利,在查对不实后就给他们扣上“立场不稳经不起考验”的帽子;当他们之中有些人走投无路而被迫自杀了的时候,就给他们扣上“畏罪自杀,叛变革命”的帽子;事后查明自杀者确实没有问题时,则只给他们摘掉“畏罪自杀”的半顶帽子,仍然戴着自杀是“叛变革命”那半顶帽子!(肃反初期也有类似情形)。象这样的残酷“游戏”已经完全出乎理性的界限,只能用一个“暴”字来概括了。   应该指出,三反和肃反不同,它是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尽人皆知,早在1942年毛主席就提出了“团结——批评——团结”这个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但运动中采取的却不是这个正确的方针,而是对付敌人的方针,而是那个老早就批判了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的方针。虽然在运动末期一般地都作了从宽处理和平反,但运动开展当中却没有从团结出发的精神,却进行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而也就不可能达到通过斗争(批评)在团结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的目的。直到今天,很多人在提到三反当时的情况时,仍然禁不住“谈虎色变”(尽管他们不是老虎),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总起来说,无论是肃反、三反,它所产生的偏差和错误,其危害性主要的还不在于斗错了某些人,而在于给这些人的心灵上留下了深痛的创伤,而这种创伤即使在给他们作了平反之后,往往也并不是那么容易愈合,从而不能不损伤了他们的政治积极性,甚至使他们丧失了作人的勇气。最近文汇报上揭露的孙伏园先生由于三反被斗而精神抑郁,终至得了中风,就是一个例子(还有更多的例子)。肃反、三反中所产生的偏差和错误的更大的危害性还在于它的社会影响。大家知道,任何大规模的政治运动除了它所要达到的直接的政治目的以外,都不可避免地要起到移风易俗的积极作用,而任何副作用的发生都会削弱它的这种积极作用。我们认为,肃反和三反的这种积极作用都是十分巨大的,因为它确实提高了人民的政治警惕性和社会道德观,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了一种要求严格划分敌我是非的浓厚空气;然而由于运动中若干偏差错误所产生的副作用同样也是不容忽视的。诸如:造成了某种程度的“超警惕”;造成了教条主义简单化地理解人与生活的可悲风气;造成了如上文提到的“三不”和某种程度的人与人之间(党与非党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冷漠、隔阂、互不信任和离心离德;产生了某些专门吃“运动饭”“斗争饭”的人(他们往往能够御风而行,扶摇直上,很快地爬到较高或很高的地位),产生了某些动辄以党和真理自居而实际上是表现了严重的宗派主义特权思想的人;产生了某些嘁嘁喳喳专门打听、窥探别人的一言一动用以猎取党的信任的“耳报神”那样的人;产生了某些人格分裂,言行不一,望风转舵,随手而转的“捻捻转”那样的人;产生了某些终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谨小慎微、唯恐陨越的“金人三缄其口”那样的人等等……。所有这一切不健康的现象归结为一点,就在于它培养了很大很大一部分表面积极的消极力量,压抑了很大很大一部分表面消极的积极力量,从而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人民内部的矛盾。   任何美好的事物都不可能完全不包含错误的成分。我们在这里所以较多地谈到肃反和三反(我们不准备涉及较远的问题)中的偏差和错误,其目的既不是为了夸大运动的缺点,更不是为了抹煞运动的成就;而是为了提醒有关领导机关勇敢地、公开地、全面而深刻地检讨这些偏差和错误的性质、根源和危害,以便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检讨直到今天还没有作出来。例如对三反运动,至今在全国还没有一个像样的既肯定成绩又深刻检讨缺点的文件;主持全国三反运动的同志也没有向全国人民进行公开的自我批评。对肃反运动,说完全没有自我批评是不公正的;轻描淡写、不关痛痒的自我批评确实有一些,例如上文提到的罗瑞卿同志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党的八代大会的发言,就是这样。就肃反运动说,至今在全国上至罗瑞卿同志,下至省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没有根据反对“三大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精神,把运动中发生的偏差和错误提到理论原则的高度来认识,都没有提到那个“日益尖锐”的有害公式从理论到实践给我们的影响上来认识。总之,都没有深刻地和痛心地揭露错误并分析其根源的灼见和气魄。在这个问题上,作为党的喉舌的人民日报也不例外。人民日报在它的1956年7月12日“警惕帝国主义阴谋和国内反革命活动”的社论中虽然纠正了过去的“日益尖锐”的观点,正确地提到“如果以为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以至社会主义建成以后,阶级斗争必然是一天比一天更加尖锐和剧烈,那是错误的,因为他不合乎事实。”这应该看作是一种自我批评,但这种自我批评丝毫没有触及自己过去的错误提法,就不能不令人感觉不是这个人民日报批评这个人民日报,而是这个人民日报批评另一个人民日报;不是批评自己,而是批评别人。这是一种“蒙在被窝里割尾巴”式的自我批评。其次,还应该把运动中的纠偏和运动后的善后工作看作是事实上的自我批评。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仍有必要在全国人民面前进行勇敢的、公开的、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批评。主义民主(这对全世界的共产主义者还是一个又熟悉又陌生的概念),在建国以来的八年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所探索和总结出来的崭新的和基本的方针,是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创造性贡献。这个方针从它被提出那一天起,到今天不过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尽管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反抗,但是已经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各式各样的反抗主要来自那些自命为百分之百地忠实于党的大部分上层和部分中层的力量;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企图保持垄断“真理”的特权,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却是真正地落后了)。因而完全可以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出现一个真正全民性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运动的高潮,从而把我们伟大的祖国推向更迅速发展的境地。为此,我们恳切地建议党,为了推进这一高潮,能够把从1945年党发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两次伟大的革命期间在历次运动(包括土改、三查三整、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冒进、反保守等运动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再作一次历史的总结,借以取得新的系统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以便更加清醒、更加稳健、更加正确地领导全国人民向着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英勇前进。 ## 后记   这篇文章在今年5月29日再度寄往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在6月4日再度把它退回,并在铅印的退稿信中附着两行了草的钢笔字:“因为目前来稿十分拥挤,不可能一一提出意见,请原谅!”   我们不能原谅!   我们之不能原谅,并不是因为人是日报把这篇文章打入连意见都不值一提的劣文中(退稿信中既然有“不可能一一提出意见”的话,可见对某些劣文是提了意见的。以情理论,这不提意见的,当然是劣中之尤劣者),而是因为人民日报的态度太不公正。   说它太不公正,并不是指它在明天以前不曾登载过比这篇劣文更劣的文章,而是指它对这篇可能是触及了众所讳言的问题的劣文采取了“剥夺”发言权的措施。   说它“剥夺”发言权也许是太夸张了,然而,只要想一想人民日报的权威地位,想一想它不肯登,谁还敢登的可能性,那么,太夸张的说法也就可以“请原谅?”了。   (然而,我们却一定要“争回”这个发言权?因为不“争回”这个发言权,不让这篇劣文所触及的问题公诸于众,让大家讨论认识这对人民、对党并且也对人民日报(因为在这篇劣文中也严厉地批评了人民日报),都没有好处。)   我们坚信: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今天,任何一家可以叫人民说话的报纸,只要它有气魄有远见,只要它理解党的政策和人民的愿望,只要它理解这篇劣文所触及的问题的严重意义和可能发生的积极影响,它就会对这篇劣文采取欢迎的态度,而不会采取排斥或冷淡的态度。(我们怀疑人民日报是否真正研究过这篇劣文中所涉及的问题。)   我们不信: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今天,还有谁会拿起棍子和举起帽子来恫吓我们,不让我们争鸣我们在这篇劣文中所争鸣的那个无人争鸣的问题。我们不信:把这篇劣文公诸于众,让大家讨论认识,会造成什么“天下大乱”。因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即使它说得完全不对,根本是一株毒草,那么通过大家的鉴别,也定能把它认出来,除了去。(完)    1957年6月7日于济南   (来源:1957年8月8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