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我的“驳斥”的驳斥   <上海财经学院、夏辅国> ## (夏辅国:上海财经学院试谈贸一乙班学生;原署名“炮”)   我的文章能得到笔名为“正义”同学的审阅,不能不为此而高兴。因为马克思虽然阐明了历史的发展规律,为人类建树了永垂不朽的功勋,但他仍谦虚若谷,没有自封为“正义”的人。领教感到荣欣。   人民内部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但要对人的说话硬要“深文周内”,从鸡蛋里去找骨头,那就难说了,这就叫我“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例如:“蜀犬吠日”谓人识甚疏,原文出于“幼学”上,是说明一个人的见识浅薄的。那位关心我的朋友,把我请他看的材料,跑去反映给支部,支书在小组会上说我有材料不交代,是不老实。天呀!这材料是组织寄给我的,又怎么说我不老实呢?由此我想这位朋友人情事故还需要大大的学一点,否则这样的反映情况确是见识太少也!   “高度集中”是对作风不民主的讽刺,指责了不民主的地方,并不排斥民主做法的存在,正如指出解放后几年来存在的某些缺点,也不否定惊天动地的巨大成就。黑板报工作人员是指定的(原三名团员),时政学习小组三位同学是团员也是指定的,学生会候选人的推荐不经过班长,不经过学代表,就凭团支书推荐,这样做法很难使我有民主的感觉。至于“清一色”,是指本学期开学时三位黑板报工作人员都是团员而言,不是泛指全班,更不是泛指全国。至于我班正副班长是非团员,这是事实,但他们不是指定“诞生”的,是经过群众选举产生的,这说明要相信群众,群众能推举他所信任的人。至于班长未指定的问题,依我愚思恐“指定”先生力不胜任。因此以班长非党团员来否认前述不民主做法的存在,叫我死了也闭不了眼。   用自己的话最能说明问题,据说徐世其已在于恒仁面前说过,至于游行示威参加人选问题,团委是有“暗示”的,因此陆梅放为这种“暗示”辩护的理论恐怕不攻自破了吧?陆梅放现在写一篇稿子好象站在公道之立场,仗义执言,但你上学期是我班的班首长(现在不当班长了),因此你是在替自己说话。难道干部研究就能叫我们几人几次大运动挨不到参加吗?另一方面为什么有些团员接连三次都去呢?在此我还要说,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权利,用花言巧语叫我们不去是变相的剥夺我们的权利,而且变相的剥夺比公开的剥夺更痛心!宪法给我的权利是六亿人民给我的,我要服从六亿人民,我不能服从你们几位干部的决定!   我的高龄不大,仅二十有余,但从未碰到自命为“正义”的人。我深愧已往的失足,但我更急于现在的求助,因此我很乞求“正义”同学和我谈谈,因为你就是“正义”,我愿永远的追随“正义”。   “正义”同学问我居心何在?我可以用出自肺腑之言来答复:我是居心于对剥夺公民权利行为的愤恨,居心于对宪法赋予权利的追究,居心于对不民主作风的吐弃,居心于渴求民主空气的发扬。    (向黑板报投稿)    来源:《反右派斗争言论选辑 第一辑 学生部份》(中共上海财经学院委员会编,1957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