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江苏江阴县委的信   <中共中央高级党校、丁景才> ## (丁景才:普通班第十五支部学员;入学前任江西省农业厅副厅长兼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我母亲去年12月中到江西,我这次由北京回江西住了十几天,我虽想了解我们家乡一些农民生活生产……等情况,但因一些事务没有作系统的了解,但就她所说情况已是值得研究改进,并且进一步调查也是很必要的,因此我已决定无论如何今年夏天回家—次;看看到底是些什么问题;但离夏天还是有不少日子,问题的存在不及时解决对国家是不利的。而且我也希你们加以研究解决,因此将这些材料先告诉您们:供你们研究中的参考:   首先我该告诉你们我家是住在江阴后胜区三省乡,二甲里(离三甲里南半里不到)历代以耕作为生,我1937年离家前吃的方面是非常朴素的,我每到学校放暑假时回到家里后,我祖母就会告诉我母亲说作菜要多放一点油(这是因为回来的原故,意思说要吃得好一点),但在我吃起来还是比学校的油少得多。总之我是说明我家生活过去如贫苦乡下人差不多,省吃俭用,菜中油也是放得很少的,日常是素菜为主,过年过节才会买到一二斤肉,或二三斤鱼;这次我母亲到江西后,我家中也某(每字之误)天买一些青菜吃,但我母亲说,现在他看见青菜就反胃,我就问为什么呢?她说,我弟弟仁才是乡干部,自己为带头(乡农会副主任,农业合作社副社长,党员)卖粮每年卖得自己不够吃,因此只好常常吃菜饭,这样仁才老婆还会(因字之误)卖粮事被乡政府扣压(押字之误)了一天一夜。今年卖粮食后说每人连自己留数在内可购足每人三百稻谷。不但这三百谷不够吃,连购300谷的钱也没有,已到学龄的儿童无钱上学,每讲到这些家常事就流眼泪!因此后来我也就不好多问这些家常事,并寄出50元要他们孩子去上学作学费用,但当我寄钱时我母亲叮嘱好几次,要叫我弟弟收到钱后不要做声,否则织布合作社又会不给我弟媳妇织布的,……我想已够了,不用多说了,其中可能有一些夸大的,但我想无风不起浪我母亲素不是一个好搬口舌的人,因此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请研究,是否反影(映字之误)了农民们的生活情况。   织土布是我乡一个农家很重要的副业,过去乡中的地主与商人有一套各种各样的剥削办法,不少人因此而发大财的,但说现在织一盘布比过去钱不但不多,而且因一发钱就要强派购公债,而且说织布合作社中干部用得很多,用了不少钱在袁家桥西头盖了不少房子,并据干部说要在那里办大厂,用机器!我想大概这些开支不会是国家或地方财政开支吧!是出于合作社织布的人身上,因此发给社员的织布钱当然就会少了!我想可提出商量的。干部是否用得过多,合作社的公积金,累积得是否一下过多,快了一点?干部们是否有将合作社办成大工厂的想法。这笔公积金将来又如何向出钱的社员交代。还随得提出一个问题是:我村(二甲里)现在早已将织布机集中在我小孩时所知道的赵家原作猪圈三间房中,连同赵杏生家三间共六间居中,这房是第三进屋,房矮不通风是事实,因此据说每到夏天因为闷在这房子中工作就常会造成病号。而且集中生产后没有相应解决妇女带孩子及家务事,我想在这里先不讲分散的优点,但过去是妇女担当很多家事的,她们起早磨夜工作量也是很可观的,快的人一天织一匹多布;而且男的也可抽空织一下,可是现集中织布后妇女的很多困难不能解决,苦不胜苦,男子在家代替做饭,学龄儿童就留在家中带孩子,而且也不会带好孩子。一谈这些我母亲就哭,我母亲早年也天天织布的,在我看来当时已是很苦的,但那时他们某(每字之误)说织布总时(是字之误)高高兴兴的,现一谈就哭,我就不能连想到很多事情,及想到现在一定此前更苦了,我想人们应该给人们一点同情的,难道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对这些情况就不进行了解吗?还是这些妇女思想落后对合作化的抵触情绪而造出的传言呢?总之说非合起来不行,不合起不能叫合作化,那也应该相应解决合起来妇女的这些问题,而且在解决这些问题时不能减少因织布妇女的收入,也才叫做是解决了困难。   种粳稻的问题据说在乡中推行是强迫执行的,要全部种,因此乡干部看到种籼稻就到地内去拔掉,合作社为必要种一点籼稻就偷偷的种到人走不到的田里,我可说算了解一点我乡下情况与习惯的,他(我字之误)们乡下各家均要种一点白菜,作为秋冬的菜食,因此我们往年村中总有二三家种一点早籼稻,割后由各家种一二畦子白菜,种菜后由各家去上粪,到菜长到有三、四两重时田主就在菜中种下麦子,麦大时菜也就到收割时期,因此不但不影响麦子,而且得了种菜上的肥料,麦就会多收一点如此合起来也不会比晚粳少收粮食而且缺肥得到了解决,近年还应(因字之误)粮不够吃农民想种一点早籼用来早吃新粮充饥,或想种一点早籼扩大秋种,(多种一季如荞麦)我想这不是没有根据的,而且就算粳改籼对也不应强制推行,非百分(掉一之字)百种粳稻才对呀!   从上所谈我又信又不信,信的是我母亲是贫寒出身,我在家过家庭生活时我很清楚这一点,自我离家后生活是不如我在家时好,现在她说生活比前更苦了,连饭多吃不饱,而且我从没有向任何人说过,今天也向你们说一点,我祖母是1951年死的,我那时回家时有一个亲戚偷偷的对我说是没有米吃,天天吃麦子吃死的;我不愿为此多想,所以当时没有加以研究,但今天又听到我们家乡人现吃不饱饭以菜与红薯充饥,因此为国家计,为巩固工农联盟计不得不告诉您们,并请详加研究调查,还希将调查结果最简单的告诉我,以便回家核对研究,否则我当也就犯了官僚主义与自由主义。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夫妇二(掉一人字)均在这时期外出,家中留下孩子,最大的六岁,小的只有三岁,三个孩子,因此这次要我母亲到江西照管一下我们的孩子们,但听说乡中与县中不给转户口,因此据说一直还没有办理户口转移手续,这一点希望能给解决。   以上材料供参考,研究;有出入我个人负责。    丁景才 2.20.   草记   三甲里我小时记得有三家最少是有二家猪肉店(早市)现在说一天杀一支猪,有时猪肉还卖不完,这是真还是假呢? ## 附件:江阴县委书记给××同志的信   (××同志:)   来信收到,我把你的来信及丁景才同志的来信,以及我们的调查材料,一并寄给你。丁景才同志的论点,我是很不同意的,前次给你信,已是有说明,我本想把丁景才同志的来信寄给杨献珍同志,请他看看,一个高级干部是怎样污蔑我党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你来信说,可作参考,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才作罢了!现在经过反右派斗争,我觉得完全有必要驳斥这些谬论,你来信要这封原信,更好了。我寄给你,并把我的看法告诉你。   1.丁景才同志首先叙述他家过去生活的贫闲,来印证说明社会主义改造后,更不如过去了。其实,他父亲是小土地出租者,兄弟是富裕中农,雇长工种田,雇工织布。以农村剥削者的地位,来看待社会主义,难怪要叹息今不如昔了,由此,可知用心之恶毒。   2.丁景才同志把织布合作社比之奸商都不如,他不承认合作社是消灭剥削,不承认过去被投机商所剥削部分,现在已为集体积累和社员的工资,他把公积金与农民目前利益对立起来,他更否认了织机户与纯农户之间的生活水平的平衡性,不宜悬殊过大,而企图盲目的提高工缴,把公积金化为公缴分给社员。这是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原则吗?表面上是说集中起来不好,实际是攻击合作化制度。   3.关于秈改粳的问题,他完全不了解当地的情况,他所了解的只是封建制度剥削下的农村经济,而现在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农村经济,他所攻击的,不是什么秈稻,粳稻,而是江阴的党完全不关心群众的疾苦,群众要种一些早秈稻接接熟,当地党组织都不同意,事情是这样吗?   4.他说他祖母是1951年吃麦吃死的,1951年刚完成土改,没有合作化,没有实行统购统销,为什么会吃麦吃死的呢?他没有说明,总之,革命胜利了,他是不顺眼的。   我不了解丁景才同志的历史情况,或许他对党有过很多贡献,但是就他这封信的论点,是与右派言论是一脉相通的,我希望你坚持真理,驳斥这些谬论,维护党的利益。   丁景才同志的信,我的信,调查材料,最好公布给党校的同志们看看,你如果需要我们什么材料,请再来信。   致   (敬礼)    弟×××1957.9.13. ## 附件:江阴县委关于丁景才家庭情况的调查材料   家庭情况:   解放前:父亲丁汉宝共有土地三十多亩,家里有铁木机三台,除雇用长工一人作农活外,并雇用织布工,兼效纱布买卖及放债(现在还有40包纱放在外面未收回)。丁仁才虽家居农村而也参加自卫团,因此在过去政治经济上占着一定地位,没有人能够欺压他,同时农业生产数据亦很充足。   解放后:   土改时父亲是小土地出租者,兄弟富裕中农成份,父亲五六年死去,家内均已入社,丁仁才是农业社副主任,社内脱产干部(丁景才来信说是党员其实不是),仁才银才的妻子都参加棉织社,据五六年银才实得工资364元,仁才339元(缺一个月)平均每家在棉织社每月可得30元左右,在口粮方面,两家口粮以490斤计算分足的,去年丁仁才还有1000斤余粮,在土改后卖去二亩田,并造了三间瓦房。   现在人口:母亲在江西丁景才处,银才七口仁才六口。   政治态度:   丁银才较落后,对参加合作社不高兴,经常说:“我参加合作社是明吃亏的”因此入社是最晚的。丁仁才:刚解放积极活动,主要过去参加自卫团,同时想掮丁景才牌头,使群众对他好感。在土改时由于亲戚大部是地主富农,立场动摇,不敢开展斗争,工作也消沉了,五二年民选乡长时曾有人提出要选他(主要认为他有一些文化,哥哥是老干部),后来落选了。他担任农业社干部,一方面拿社里工分补贴,另外也经常去棉织工厂织布。   二农业改制:   该地种秈稻田占60%左右,1952年开始改制,当时群众思想主要顾虑怕口粮在改制后接不到头,在光辉五社会曾发生过干部践踏秈稻秧田。该乡在五六年改制完毕,去年五社六队又试种秈稻三亩,每亩仍收到三百斤,与粳稻相差二百斤。   三、棉织社情况:   现在的棉织社是由原来的后滕三甲里二个社合并的,主要是由于业务的发展,原有房屋不够用,均须进行基本建设,加以三甲里变通不便成本费用较大,根据社员分布、交通便利和将来发展的方向,就择定袁家乔为中心建立社址,房屋都是以厂房形式建立,共用去四万多元,该社本来预备今年实行机械化,现在公积金已积累四十万元。   去年全年发放工资58,613元(按:此数有误),(2500直接生产人员),每人每月平均22元,1956年公债任务24754元实际完成23529元(2549人认购),平均每人实际购9.24元丁仁才在棉织社购11元,在农业社购5元,丁银才棉织10元农业社1元,在棉织社是分五期交款,公债都是自己认购的,对个别户购买有实际困难者可少购。丁银才说:我们先购的吃亏了”。   丁仁才等家住三甲里,棉织小组是以自然村建立的,合并的原因主要是经过花纱布公司检查发觉有些社员在布机上装铁皮硬拉纱条,简脚纱不齐,对质量有影响,为了加强管理,组织交流生产经验,去年四月份就动员集中生产,把赵杏生等家已倾斜的猪圈屋等修理后集中了22台布机,尚有一台因房屋不够未集中。在动员时丁仁才兄弟都不满意,因为在家内可以夫妻替换织,集中工厂后非社员就不能去织,其次增加社员开支,及照顾家庭孩子等不便利,集中后每台机已分摊8.6元房屋修理费,房屋租金每台每月二元,完全由社员负担。对带孩子等确没有解决。纺线子的仍分散各户。    1957年3月   (来源:中共中央高级党校 校部办公室编印《整风学习讨论问题参考资料》第36期,195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