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县六个乡错误地采取“刺血宣誓”的方式表示实现四十条的决心   <徐守璜>   本刊讯 盐城县的区、乡委书记自从省党代会结束回来以后,对保证明年增产大跃进,实现六百斤的决心很大,劲头很足。他们都按乡按社,由内而外,层层召开了会议,从党内到党外搞了决心运动。一般都是以举手表示决心,但也发现有六个乡采取刺血宣誓、杀公鸡饮鸡血酒宣誓等形式,来表示实现四十条的决心。龙口区杨斌乡在三百七十三人的党员大会上,就买了两斤烧酒一只活公鸡,把公鸡的颈项截断,各社党员干部争先恐后抢着饮血酒;葛武乡二十五个社有十八个社搞了杀鸡瞌头宣誓;南洋乡、中心乡部分党员用手指上得血写下了决心书,或在保证书上盖指印,送给区委、乡委作保证。他们的宣誓大致是:“头可断,誓不可违”、“齐心合力,向泥土斗争,干死了干伤了,都要保证实现六百斤、八百斤、一千斤”。东方红农业社队长尹金城说:“如我对实现一千斤亩产有动摇,就要刀六块。”现在有个别乡、社已由党内推广到群众,中心乡东姚社有个社员宣誓说:“我原来每天罱泥六船,现在每天保证罱十三船,如不能完成,把我身上肉割下来弥补。”   这种刺血宣誓的形式虽能带动一些原来思想不进步、有畏难情绪的党员,如有些党员会后反映说:这样大的劲头子,死人也要通了,今后日间要带头生产,晚上要检查进度,夜里睡觉要算日子排任务,决心把生产搞好,如有三心二意就像公鸡一样。但也造成了一些紧张恐怖气氛,有些人虽然参加了宣誓,实际思想不通,杨斌乡一党员在宣誓后反映说过:这次会一开,险乎把我吓死了。    来源:原载1957年1月3日《新华日报》 “内部参考资料”和新华社《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