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检查交待   <原成都铁路局局长、廖诗权>   (一)1958年有部份普高毕业生未有考上大学的,由黑省委交通部分配给铁路局、第二工程局留守处、川豫铁路指挥部。成都铁路局分配的大约只有几十名。其他两个单位是交通部直接分配的,数目究竟多少?怎样分配的?我1958年10月才来,我未有参加分配,我确实不清楚。11月工管合一后,我在成昆铁路的六处桥工队,在青衣江桥,我遇见了一些同学在桥上劳动,我问这批同学,才了解是1958年毕业的学生,分配到参加铁路建设的。我当时想,1958年不存在高中毕业生考不上大学的问题。我顺便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一般的学习成绩不错,家庭情况也了解了一下(一般的只了解他们的家庭人口和工作等)。我鼓励他们好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到了晚上,我又同桥工队的总支书记谈,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批学生究竟是怎样分配的?队上的干部对详细情况说不清楚,因他们(这批学生)是从工程局留守处分配的。他们只是说这批学生是黑省委不允许升大学的,有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有些同学在学校有右派言论,要当作任务接收,只当作普通劳动力使用。1959年川豫铁路指挥部撤消,也有一部份青年学生参加外长铁路(即指58年省委分配到川豫铁路指挥部的那部份学生在59的川豫铁路指挥部撤消后到了成都铁路局,一一转抄者注)我只是讲了要他们(下面的人)加强教育,孩子们都很年轻,在桥上工队还有些技术可学习。1959年我在二处、九处也同样遇到有些同学参加建设,这才引起我注意这个问题,5月我回局找了人事处长张子明,副处长吴本清两人详细了解这个问题。我们一共分配的总数是多少?当时只有铁路局的数目,没有那两个单位的,后来查出共有405名。怎样分配的?张子明、吴本清说他们的黑省委交通部干部处通知局党委的组织部长赵海东、人事处长在交通部开会。说省委决定,有一批高中毕业生不能考大学,分配各单位,都说要当任务接收。这些学生学习成绩不错,当中有的是家庭成分不好和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1958年社会主义教育当中有右派言论;有的个别家庭里和亲属有被杀、关、管、斗的子女,可以作普通的劳动力使用。限制不能当干部,不能作机要部门的工作。待遇按国务院的规定参考中专学生有右派言论在参加劳动时的待遇。我记忆大约20元以下,是多少?记不清楚,因为那时的工资一个指挥部一个样。我向他们讲了我的意见,按省委的指示执行,但我们还应该管,对这批青年要进行教育,人事部门应加强管理。1959年前我所了解的就是这些,局发了些什么指示没有?我未有过问,也交待不清楚。但这批同学都在基建部门多,其它单位分得少。   (二)1959年许多单位向局提出要求,重新分配这批同学。因为卫生、教育、材料部门也都提过要求。我记得向省委交通部写过报告。写报告之前,局党委有几个同志交换意见。中心是这批学生根据学习情况及各单位的要求,需要确定正式职工,有的单位要求重新分配。这个报告可能是人事处经手办的,具体情况要找工程局新线管理处张子明了解。1960年交通部批回文件,根据交通部批回的文件,除同意定职,提出可以分配给财务、材料、施工、文化教员、试验,定为练习生的职名,定为正式职工,工资为30元,这事铁路局有命令,命令号0018号,一年后各单位自行定职。   (三)1962年改为普工,铁路局有命令(1962年有关全局精减后,有一批干部改职,其中包括这些同志在内一齐下达的)。未有命令下面是不会执行的。但省委未有指示,1961年以后。铁道部就直接管了。有关人事工资就按铁道部的指示执行。我记忆,这一部份同学要精减,省委不同意精减,就是精减了的也要收回。1962年精减职工任务很大,基层有的单位要精减这批同学,有个别单位已经精减了,有的同学找到旧省委,旧省委又批回铁路局,不允许精减。国务院有个命令,中专学生不准精减,省委可能是根据这个命令批准的不准精减,这是我的记忆。我处理过基建处一个同学,后来就是收回了。致于改为普工,错误在局不在下面,这一年精减的职工也多,有一部份下放去当工人。这个工作,错误是没有作好政治思想工作,处理上不妥,有强迫命令,但未有什么别的指示,确实有不少的干部改为职名。   (四)1958年这批普高毕业的同学,确实是李廖死党及其同伙有计划的对这批同学进行长期的政治迫害。我个人支持同学们的革命行动,应该把由李廖死党及其同伙颠倒了的事实颠倒过来,因为给这批同学加上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应当否定。例如不能当干部,只能当一般的劳动力使用。还有在社教运动中许多材料不符合事实,例如有些发言有错误,但是属于认识问题的,材料应该处理。总之,这是李廖死党及其同伙公开反对毛主席的又一罪证。是他们顽固地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给这一批同学的政治迫害。绝大多数的同学在近十年来,他们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表现很好,他们是热爱毛主席、热爱党的,热爱社会主义的,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中他们是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   (五)铁路局是执行了黑省委对迫害同学的指示的,我是有罪的,应该向同学们请罪、公开道歉。黑省委给同学们定的几条罪行,铁路局是执行了,照办了的。我的责任是因为听了汇报只听到说同学们的家庭成份、社会关系有些复杂,有的同学在社教中有些右派言论,有少数的家庭是杀、关、管,我也就不作阶级分析了。毛主席教导我们:“在整党问题上,关于既反对忽视成份,又反对唯成份论的宣传,有些地区不够有力,甚至有唯成份论的错误宣传。”对这些人不准在机要部门工作,不当干部,对同志在工作当中的学习,工作上的进步都不管了。从1959年以后,我未有找过一个同志谈过话,对同志们的前途没有过问,历次政治运动受到歧视,这是我长期做官当老爷,对同志们不关心,同志们所受到的迫害我是有罪的,应再一次向同志们请罪。我个人认为同志们受李廖死党的长期政治迫害,应当平反。这是我的意见,我的看法。有错误请同志们批判。    廖诗权 1968.4.19   成都铁路局军管会批注:上述材料系廖诗权所写,供参考。局军管会政工组(公章)    1968.4.23   ·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