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造时的我的检查   <王造时>   在上海宣传工作会议前后,我的言论犯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错误,表现在下列各项:   一、我抹煞成绩,夸大缺点,故作危言,耸人听闻。   二、我别有主张,强调把放鸣运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抵触了整风的指示,打乱了整风的步骤,起了点火的作用,招致了很大的损害。   三、我强调了民主,忽视了集中,错误地认为民主是第一性,集中是第二性,从而发生削弱党的领导作用。   四、我混淆了民主与专政的意义,说过去因为阶级斗争基本上没有结束,所以偏重了专政,今后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须重视民主,等于污蔑党偏重了专政,轻视了民主。   五、我强调了基层民主,并且主张开始推行基层民主管理,可能招致分散主义的危险,因而也就会削弱党的统一领导。   六、我不仅忽视了我们人民民主法制建设的成绩,并且对于我们的法制滥施攻击。   七、我抹煞了我们高等教育工作的伟大成就,并且特别污蔑了我在工作的单位,复旦大学的伟大成就。   八、我主张恢复资产阶级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社会学、法律学等的研究,等于从理论上来破坏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资产阶级社会科学占领思想阵地。我并且主张安排没有得到安排的“老法学人才”,或再安排已经安排而不得当的“法学人才”,为恢复资产阶级法学和法制创造条件。   九、我污蔑政府有“重理轻文”的倾向,对社会科学工作者重视不够,实际上等于挑起社会科学工作者对政府的不满。   我犯了这种种严重的错误,当初我认为动机是好的,效果是坏的,是好心做了坏事。现在经过同志们的热诚帮助,自己反复思索的结果,我认识到我原来的立场是资产阶级的立场,我原来的方向是费边社会主义的方向。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和社会主义的方向来看,效果固然是很坏的,动机也不会是好的。我这种反动的立场和方向,是与我的出身和所受的教育分不开的。   我出身于小资产阶级的家庭,在清华学校受过八年美帝国主义的教育,又在美国留学过四年,英国留学过一年,学的就是资产阶级政治学,我在留学时期,对于马列主义毫无认识,心中所向往的是费边社会主义,并且跟拉斯基作过研究。殊不知费边社会主义不是真的社会主义,而是否定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用来反抗马克思主义的,是为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矛盾作掩护的,是分裂工人运动、缓和革命运动和欺骗麻醉人民大众的。我深深受了这种反动思想的毒害,回国之后还贩卖这种毒品来毒害我们中国的革命,实在罪孽深重!   在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我表面上好像是拥护党的领导的,事实上我并没有离开我的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费边社会主义的方向,我不配做党的追随者,而不过是党的偶然的同路人。   解放以后,我的立场和方向基本上还是没有转变过来,虽然经过思想改造,也没有得到解决。我还是站在与工人阶级对立的立场和社会主义相反的方向。我的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费边社会主义的思想还潜伏在我头脑里。我口里虽然拥护党,但我的思想感情的最深处并没有拥护党。我对于我们新社会的生活逐渐地由不习惯发展到大鸣大放时期的不满。   我的不满,主要的反映在三方面。   第一,对于我们的民主生活不满。我错误地说,“依照宪法,我们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但是我们还没有通过普通立法来把它们完全实现。”我更恶毒地描写我们的新社会好像是被窒息到透不出气来,说什么“到今天为止,来自基层的呼声还是稀少而微弱得可怜。我们难得听到成千成万的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呼声;我们也难得听到各机关小职员及各店铺小商人的意见;尤其是我们还难得听到千百万的工人和农民的心头话”。其实我们的民主生活与资本主义国家比较要广泛得多、真实得多、丰富得多,有本质上的不同;与旧中国的反动统治比较,那更有天渊之别。新中国到处都充满着民主的气氛,到处都有发扬民主的机会,我抹煞这些人所共见的事实,而对我们的民主生活竟表示不满,不满到造谣污蔑的地步。这是严重的罪过。   第二,对于我们的法制工作不满。说什么宪法“颁布以后好像逐渐被人漠视”;又说什么如不制定各种重要法典作为我们共同生活的准绳,就会“国家干部无法可依,一般人民无法可守,权利与义务搞个不清楚,犯罪不犯罪没有明确的界线,人治主义便要抬头”。“人民在享受自由之中,仍有不够安全之感”。甚至于主张把李国机的污蔑性的发言全交予以发表;要律师协会筹委会供给有法不依,无法可依、违法乱纪的具体事例的资料,作为我抨击司法工作的论据。这又是严重的罪过。我要向我们的司法工作者认罪。事实是:我们已经有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法令和其他各项法规。我们的法制不仅建立了空前没有的良好社会秩序,而且有效地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并且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对于我们基层的不满。我把个别的或局部的现象说成是一般的现象。例如说“官僚主义发展到了相当恶劣的程度,一般说来,越往下层越是专横,违法乱纪的事情越多。它阻碍了我们的生产进展,影响了我们的建设计划,损害了我们广大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这不仅是歪曲事实,而且是对我们辛辛苦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层干部的污蔑,更是严重的罪过。我要向我们的基层干部深深认罪。   我检查我的不满情绪的由来是与我主观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特别是费边社会主义思想和客观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形势发展的错误体会分不开的。我对于解放后我们的民主生活就不太习惯。自从苏共第二十次党代表大会批判斯大林以后,我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生活和法制便开始有了怀疑;接着波匈事件相继发生,我的怀疑便随之增加,并且认为有些地方需要“改良”。去年我们党中央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各项政策,我就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包括我们中国在内,都有扩大民主生活的趋向。今年二三月间我在北京听了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及周总理的政治报告和后来在杭州、上海的讲话,我觉得很合我的想法;我衷心钦佩他们的贤明领导;我确实感到党的伟大,以为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面,只有中国党能够这样主动地、有远见地、有魄力地提出扩大民主生活的政策;我认为这样一来,党更能够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从事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中国决不会发生类似匈牙利的事件;我并且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创举,这是马列主义又一次创造性的发展”。   由于潜伏在我头脑里的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费边社会主义的思想逐渐冒出来,成为我的主导思想,我所体会的民工生活当然不会同于党领导的民主生活,我所了解的政策的内容当然也不会同于党的政策的内容。我并且更片面地体会扩大民主生活是一个伟大运动,而且这个运动已经开始了。我在北京、上海与一些右派分子的接触,也加强了我这种错误的看法。到了大鸣大放时期,我就觉得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费边社会主义,在某些地方,可以批判地吸收过来补充或修正我们社会主义的民主生活和法制,也就是错误地想把党的扩大民主生活的方针来适应我的所谓民主的要求,也就是我想把我所理解的所谓民主法制来修正我们的民主法制。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提出一些所谓“改良主义”的建议。这是绝大的错误。我从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费边社会主义的思想出发,提出一些所谓“改良主义”的主张来逐渐修改我们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就等于以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法制来修改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拿它来代替我们的社会主义,最后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变质。我原来自以为在拥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替社会主义事业着想,其实是在破坏社会主义,篡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对党对社会主义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我现在向党、向上海人民、向全国人民请罪。   因为我的立场和方向不对,所以与我有同样立场和方向的一些右派分子,因为气味相投,便容易和我接近,在思想感情上容易发生共鸣。今年二、三月间我在北京,同右派分子章伯钧、罗隆基、章乃器、潘大逵和顾执中都有来往;大鸣大放时期在上海,我同陆诒、孙大雨、彭文应和杨兆龙都有来往。现在我来交代同他们的关系并揭露他们的一些言行。   (一)章伯钧在谈话中,主张提高协商委员会的职权,扩大它的名额,并主张人民代表和协商委员不得兼职,以便容纳更多的所谓“人才”在我们的国家机构里面,我当时表示赞成,因为我过去也有类似的想法和主张。几年以前,我在上海协商委员会某次会议上就同意某位先生说协商委员会好像变成了表决机器的说法,并且主张有些措施不要等到制成草案以后才提出来讨论。今天看来,我虽然没有像他那样主张过“两院制”,但是想法是朝着同一的方向。我还听见他说过,农工民主党要向医药界大大地发展特别向中医发展,并计划在今年年内召集这方面一系列的会议。这是与他的民主党派大发展的野心有密切关系的。   (二)罗隆基问我对于国际形势的看法,我说冷战要继续下去,热战不会发生。他基本上同意我的看法,但是说他没有周总理在报告里所说的那样乐观。我问他对于民主党派的看法,他说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宣布以后,民主党派的地位日趋重要。我同意他的看法,但指出这决不等于资产阶级国家的多党制度。他说现在有两个人可以代表两种对于揭盖子的看法,一个是邓初民先生,坚决反对揭开盖子;另一个是潘光旦,就是揭开了,他也不敢伸出头来,宁愿躲在里面看看情形再说。他这种谬论的涵义就是等于说我们没有言论自由,大知识分子顾虑重重,不敢说话。我不仅散布了他这种谬论,并且在我的发言里再三鼓励知识分子打破顾虑多多说话,甚至于要求中央负责同志发表声明,保证一切思想问题概不在追究之列。这就是等于鼓励知识分子向党进攻。他又说,无产阶级的大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的大知识分子容易搞得好,无产阶级的小知识分子与小资产阶级的大知识分子就很难搞得来,他以小资产阶级的大知识分子的代言人自命,可见他看不起无产阶级的小知识分子。我也替他宣传了这种谬论。   (三)我告诉章乃器我和沈钧儒、史良同志等谈过因日苏互不侵犯条约致斯大林一封信的问题,这事应由我们大家负责,我们都承认在政治上犯了一个严重错误。他说他不认为是犯了错误,当初没有错,今天看来更没有错。他并且说应该追究是什么人把这件事情的责任完全推在我身上。罗隆基说这个误会,史良同志等应负责任,他们是随时可以向党中央负责同志替我解释清楚的,这就是所谓“共患难易,共利害难”了。我在承认错误后不久,听见了他们这类颠倒是非、恶意挑拨我和史良同志的话,不仅没有驳斥,而且觉得他们是在为我抱不平,可见我的认错是假的,立场并没有转变过来。今天我想起沈衡老、史良、沙千里等同志对我一向的爱护和关怀,真是惭愧无地。   (四)章伯钧说,一年之中难得有几回到交通部去办公。据(251)潘大逵说,罗隆基做了森林工业部部长心情比较好些,但仍然感到不满。章乃器说,他的部长是有职有权的,但是经过了三年的斗争,每天十二小时的工作。   (五)史良同志极力劝我参加民盟,罗隆基表面上欢迎我参加民盟,章伯钧欢迎我参加民盟或农工民主党。潘大逵则认为我参加民盟有损无益:第一夹在民盟内部斗争中间,左右做人难,第二罗隆基在民盟以代表高等知识分子自命,可能遭到他的疑忌,第三我毋须凭借民主党派来抬高地位。他认为我还是做一个无党无派的民主人士好。我完全没有从做党的积极助手来考虑史良同志的热情劝告,我完全从个人利害出发,觉得潘大逵的意思是对的。   (六)顾执中极力怂恿我出来恢复救国会。史良同志干脆反对。章乃器对恢复不感兴趣,他说连民主建国会也正在考虑要退出。顾执中自告奋勇要去劝说章乃器。潘大逵认为沈史不赞成,恢复有困难。上海方面,陆诒相当赞成,但没有顾那样积极;彭文应不愿放弃民盟,对恢复也不感兴趣。我认为恢复可以联系我的历史和当初不赞成解散的主张,并且可以做我的政治资本,但是在没有明确党的意图以前,还是采取观望和试探的态度为好,所以并没有积极进行。   (七)章伯钧问我他在全国政协的发言如何,我说很好。他也恭维我对资产阶级政治学很有研究。章乃器称赞我在全国政协的发言,逻辑性很强。罗隆基称赞章伯钧有魄力。章乃器称赞罗隆基有见解。章伯钧、罗隆基、章乃器都劝我积极起来,不要再守沉默;章乃器甚至说,在反动统治下,我们没有被杀头,难道今天还会被杀头。顾执中说我太稳重,没有当年气概。陆诒称我是“民主老战士”,鼓动我多说话,多写文章,但不能人(252)云亦云。彭文应已经在宣传会议上发了言,我还鼓励他再在政协发言。我虽然反对孙大雨污蔑好人为反革命分子的发言,但是我赞成他另找题目发言。我虽然没有听见陆诒在宣传会议的发言,但是后来他告诉我他发言点名的经过后,我很欣赏他的勇敢。杨兆龙在《新闻日报》发表“我国重要法典为何迟迟不颁布?”的荒谬文章,我在座谈会上便予以支持,并且拟推荐他列席政协发言。张孟闻在《文汇报》发表的谬论,我也表示过赞成。从这些事实当中,可见我们这些人是互相标榜,互相鼓励的。我们在思想上有了共鸣,我们向党进攻的言论也起了唱和的作用。当然我犯的严重罪过,应该由我自己负责,我无意将责任推给别人,也不应该推给别人。   (八)章乃器说积极分子有不打引号的,有应该打引号的;应该打引号的就是投机分子。彭文应说有真的积极分子,有假的积极分子,假的就是拍马屁主义者。这都是打击积极分子的谬论。我口里虽然没有说过类似的话,心里却是赞成,也就等于同意鲁莽的“桥头堡”“护城河”的谬论。   (九)彭文应对于解放后二三日内被撤消上海民盟主任委员的职位,孙大雨对于在解放后二三日内被撤消大教联主席的职位及在思想改造和肃反运动中成为重点,都心怀不满,我都予以同情。我虽然不赞成孙大雨污蔑好人为反革命分子的说法,我并不是从维护党的威信的立场出发,而是维护孙大雨,怕他吃官司。在上海政协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我建议将孙大雨事件交由主席团进行处理,理由是根据统战部刘述周部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今天检查我的动机的最深处,还是出于庇护孙大雨。我明知党对于孙大雨,再三表示宽大和照顾,我不坚决和孙大雨作说理斗争,把他的荒唐看法扭转过来,而以神经(253)受了伤的理由多方予以原谅,这不仅对不起党,并且作为一个朋友,也对不起孙大雨。   我在宣传会议前后所犯的这些错误,对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如果没有这次反右派斗争,党把我及时挽救出来,我要犯的错误还要多,还要严重。正如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所讲的:“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人们,总是经过种种方法……顽强地表现自己,宣传他们自己的主张,要求人们按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面貌来改造党,改造世界”。而我就是犯了这个错误。   现在我改变了立场,认识自己的错误更清楚,认识我的错误所造成的危害更严重。我愧对党,愧对人民,也愧对自己。我再度向党、向上海人民和全国人民请罪。我由衷地永远感激党给我的改造机会,感谢同志们的耐心帮助。今后我一定要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提高政治水平,站稳工人阶级立场,彻底肃清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费边社会主义的思想,根绝任何形式的政治野心,以残余的岁月,紧密地追随党走,尽其绵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来赎我一生所犯的罪过。    原载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一日上海《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