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错误和罪行的检讨:黄绍竑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   <黄绍竑>   我现在向大会检讨我的错误和罪行:   我在统战座谈会上发表了极其严重错误的意见,经各代表的不断的批判并听了周恩来总理、李先念副总理、薄一波副总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鼎丞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董必武院长的报告之后,才真正认识到我那个极其严重的错误的意见,似毒素般散布在社会上,致使党和政府的威望受到影响,我非常的惶恐、非常痛恨我自己!我的严重错误是由思想立场上发生的。   思想立场是由每个人的生活历史形成的,我是地主家庭出身,八分之七的年光是在旧社会里生活,而且在国民党反动政权里做了二十多年的官僚军阀,做了很多对不起人民的事情,封建思想、资产阶级思想、旧民主思想种种落后思想在我的脑子里是根深蒂固的。解放后蒙党和人民的宽恕并给以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我应该如何感谢,应该如何认识以往的历史罪恶,应该如何学习改造思想,以报答党和人民。   但是我的学习并不认真,对思想改造存着慢慢来的想法,并且以为民主人士思想总不能改造得那样彻底,残存一些旧根子也可以跟着党的后面混进社会主义社会。在学习的时候,不能真正地用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而是摭拾一些马列主义理论掩护自己残存的反动思想,那些残存反动思想随时随地不知不觉地在言论和行动中发现出来,也就是不知不觉地走向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立场。   现在把错误的具体事实分别检查一下:   甲、统战座谈会上所提的错误意见:   一、党政关系错误意见的检查。我虽一再说明所提党政关系绝不涉及党的领导权问题,并且说如果有人怀疑到党的领导权问题那就与宪法违背了,这并不是表示我对党领导坚决拥护的态度,而是想借此掩护我错误的反党的意见,我没有了解到党领导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过程,党是群众的思想政治的领导核心,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伟大的联合号召和指示,不但过去、现在和将来这种方法都是必要的,而错误地认为是党直接向人民和政府发号施令,是党政的关系问题。五人小组是领导肃反运动的核心,在某种情况之下直接处理是必要的,试问关于生产教养的处分案件在未有法律规定以前由何处处理呢?这就是我反党的表现,我错误的反党的意见,已经构成我反党的罪行。   二、成绩是主要的偏差错误是个别的已成为公式。这个错误意见的检查,我没有参加过人民革命的艰苦斗争,不啻是一个对人民革命不劳而获的剥削者,因此,我对人民革命各种成绩的伟大意义在思想立场上认识是不够的,我没有体会到在短短八年内获得这样巨大成绩是工人、农民和干部艰苦奋斗得来的宝贵果实,而以为做好成绩是政府当然的责任,而没有体会到任何政府也不能把好事一时办完,时常存着求全责备的思想,这样的思想毫无疑问是会扩大缺点抹煞成绩的,尤其是我对缺点的形容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我没有亲自参加过五大运动,对于五大运动基本的伟大的成绩认识是不深刻的,我一向对采用群众性的斗争形式认识不清,怀疑群众性的斗争形式是造成偏差错误的主要因素,这就是我脱离人民立场为反革命分子留后路的思想表现。而忽视了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伟大成绩,是锻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觉悟为三大改造铺平道路的伟大作用。我没有分析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在当时那些偏差错误是可以避免的,那些是不能完全避免甚至无法避免的,我那样的看法提法的确是犯了反对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   我平时好谈法制,以为法制完备了,一切运动都可以不必,而不知道运动是有正本澄源的作用的,法制是在运动正本澄源之后才能发生它的作用的,最显著的例证如果不是经过这次整风运动,批评右派分子的斗争中,我是不能从根本上认识错误的。   乙、视察工作和平时言论行动上的错误:   一、视察司法工作中我的错误检查。由于我对“肃反”运动中用群众性斗争方式表示怀疑,由于我旧社会环境关系,地主阶级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家属的反映,他们所谓“冤枉”我不加分析它的阶级来源,而就同情他们,认为司法方面有不少偏差和缺点。我就以这样的动机去视察司法工作,思想立场显然是错误的。   在视察中,我仅注意有错必纠的方面,而没有注意有反必肃的方面,这是我对肃反运动的重要性和继续性认识不够的错误,丧失了对反革命进行坚决斗争的立场。注意错误的方面而不重视宽大的方面,这是我对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认识不够的错误。由于这样,我视察司法就是专门为找错案,我这样想这样做毫无疑问是会夸大缺点抹煞成绩的,找出一些我认为是错的案子其中有些经法院平反或改判了,以为是工作的成绩,而更加起劲,助长了反革命分子的申诉纠缠,无异为反革命分子喊冤。我在政协座谈会上根据一些人民来信,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反革命分子或其家属的来信,或视察中所见所闻的事件,不加分析研究随便反映,如反映师大的谢昕问题,铁道小学的刘茂林问题,都是错误的。又如把某些已经法院纠正的案子作为缺点,而不把这些纠正是人民司法的优点,尤其是错误的。   人民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是人所共知的,但我对司法改革仅仅数年时间建立了种种新制度,是不容易的,而到处求全责备吹毛求疵,也没有将旧司法比对一下,我在两次会议上关于司法的发言,或其他批评都是犯了错误的,我没有认识人民司法整个的优点,我没有认识人民司法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反革命作斗争的伟大成绩,这都是我思想立场上的错误。   二、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我的错误意见的检查。我对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在各次会议上提了不少意见,并坚持我的错误意见,有的代表质问我“你身为广西人民代表为什么专提个人意见而不提广西人民的意见呢?广西人民绝大多数是拥护建立僮族自治区的。”我接受这位代表的批评,我承认我的错误,的确没有站在代表人民的立场说话,我是不称职的代表。我在小组会上承认我有大汉族主义思想,主要的观点是不愿戴僮族的帽子,违反宪法所规定的民族政策。有的代表反问我,你身为人大常委为什么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民族政策,岂不是明知故犯吗?的确我是被我个人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所迷糊了,立场错误了。我这种思想立场是由于我的旧统治阶级思想造成的,我在广西反动统治的时间无视广西少数民族,做了许多对不起兄弟民族的事,我过去的罪恶是很大的,解放后蒙人民的宽大尚不能认识罪恶痛改前非,是非常悔恨的。我还说过带有煽动性的话,认为自治区成立后如果汉族有人要求分时应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是何等的反动?经过这次批评教育,我认识了历史的罪恶和现在的错误,我坚决拥护广西僮族自治区的方案。   三、广西平乐事件我的错误检查。我把平乐专区个别的错误而怀疑了广西省整个的农业生产成绩,我把个别的错误夸大了,在政府处理尚未公布以前随便对人说,并说过上下相蒙有损党和政府威望的话,我犯了严重的错误。   四、关于林希翎、谢昕问题的交代和错误的检查。我以前不认识林希翎,也未闻过她的名字,六月初去谭惕吾代表家里碰到的,她住在那里,我看谭惕吾主要是劝她不要对卢郁文作过去历史的私人攻击,并谈谈视察司法情况,她介绍林是人民大学法律系将要毕业的学生,到过各地司法实习,是个青年作家,谈话时林也在座,由于这次谈话彼此在思想上有不少相同的地方,当时以为她是个有天才的活泼青年,六月九日林来看我,那时我的错误意见尚未被批判(六月十三日开始被批判的),自己尚不知道错误,想多知道一些各地司法情况和各学校整风情况,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与她谈话的,现在把两次谈话的大意分为以下各点说明(因语言和听觉关系回忆可能有遗漏,又因篇幅的关系只能择要)。⒈司法问题,彼此把各地所见到的情况交互谈谈,她问有什么案卷可以看,我说只一个最高法院已撤销原判发还更审的案卷和被告的申诉书,但她并没有看,她说搞法制必须有法学理论基础,并批评我没有理论基础,光凭经验是不行的,问我为什么专门视察司法?我说因各方面相互制约的关系容易看出问题。⒉学校整风问题,她说各大学已如怒火一般鸣放起来了。我说只看见报上某些老师们的鸣放,没有看见学生的鸣放,她说那算不了什么,学生鸣放得更厉害,不知出了多少大字报和开了多少辩论会,她说人民代表为什么不去看看,真是官僚主义,她很不满意报纸没有把学生鸣放的情况登出来,她们要募捐出刊物,说某人答应捐款但又不给了,恐怕要收了(并没有向我募捐),她问高、饶是否内部矛盾?我说是敌我矛盾,她问为何不是?我说凡是危害党和国家的都是敌我矛盾。⒊她谈她的政治的反动理论,我觉得很怪诞,有些听不懂。⒋我看过她的控诉书,并谈了那些内容,我问法院受理了没有?她说已受理但未开审,可能是调解。⒌谈她的音乐天才和写作天才,十岁写文章十三岁参军的经过和在人民大学的经过。⒍她不满现状,认为学法律没大用处,要决心做个青年作家,把社会黑暗的一面写出来。我觉得她是一个怪诞性有相当天才的青年,当时并不觉得她是反动,我劝她不要胡闹会闹出乱子来,劝她回学校好好的考毕业为司法服务,也可以写文章,结果她同意回去了,去了不久谭惕吾来电话谈林希翎很招摇,要我注意。现在我很悔恨不该与不知有反动根底的青年谈这许多话,这个错误也是由于我思想立场上认识不清楚而发生的。   谢昕是1950年在文化俱乐部跳舞晚会上认识的,我不知道她的历史根底,据她说是从香港回来的,与某些民主人士都熟,跳舞的人很多,也不仅是她一个,时常变动的。她和其他同伴有时到我家住过,除跳舞外我从来没有同她谈过什么政治问题,五二年以后来往渐少,五四年以后就没有来往,她去鞍山休养的时候曾向我借了三十元,此外没有什么物质资助。五五年才听说她以反革命犯被捕,才知道她是反革命分子。今年春她来信说人民检察院已不起诉释放了。她来见我一次谈了十几分钟,主要是谈被捕和释放的经过,并送她的申诉文件请转人大常委人民接待室,我同一般人民来信照转的,她的申诉不仅是请我转的一份,还有由其他转去的,此后又寄来一份我没有转。我以往不该同不明底细的人来往,现在尤不该接见宽大处理的反革命分子。   总之我的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动并不是偶然的,是有历史根源的,前后一贯的,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进展而更多暴露出来。我对各代表、各同志善意的批判帮助接受得很少很晚,有时甚至把善意误成恶意,而有抵抗的情绪,是由于我具有顽固的反动思想的缘故,现在我坦白地供认出来,希望继续批判帮助。   丙、过去我的历史罪恶和现在我的认识: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揭发我过去历史上许多罪恶,绝大部分我是承认的,某些是与事实有出入的,在这里我不想答辩,我总的认为都是对我具有教育意义的。解放以来蒙党和人民的宽大待遇,给予学习工作的机会,理应如何感谢党和人民,反省自己的罪恶历史,好好改造自己,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赎罪,但我却把历史的罪恶忘了,思想模糊,立场不稳,以致发生许多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动,不但人情所不许,也为法理所不容。如果不是各位代表、各位同志用历史的镜子照出我的罪恶面貌,我就无法知道我现在所犯的严重错误是由历史的根源上来的,我愿意把历史的镜子时常摆在面前作为改过赎罪的鉴戒。   这次反右派斗争的意义是非常伟大的,没有这次斗争就无法分清是非、分清敌我,把右派反动分子的罪恶面貌揭露出来。我在这次斗争中扮演了一个可耻可恨的、令人心痛的脚色,当起首受到批评的时候,自己还以为是忠心耿耿的受到委屈,却忘记了自己历史的罪恶根源,却不知道自己的思想立场愈来愈深地走到反动的方向。现在我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我内心感到非常痛苦,感到无面目以见人民,使我认识到如果不猛醒回头、痛下决心,从根本上改造自己的错误思想、改变自己的错误立场,那就是自绝于人民了。   党和人民是宽大的,在这次斗争中教育了右派分子,把那些迷失本性、迷失方向的人救醒了过来,我是得救的一个,我感谢党和人民再生再造的恩德,我现在诚心诚意的向党和人民认罪,今后决心彻头彻尾的改正错误作为赎罪的表现,我愿受应得的处分。    ---- 原载1957年7月1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