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关于对陈十同志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复议意见   陈十,男,山东平度县人,家庭出身地主,本人成份职员,文化程度高中,原系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工业组组长。1977年4月病逝。   陈十同志在1958年整风反右运动期间被划为右派,1979年经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批准,对陈十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给予改正。1984年广播电视局党委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省纪委鲁统(1984)16号文件,对陈十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进一步做了割尾巴工作,这次复议认为,原将陈十同志划为右派,实属错案,原定右派的结论和处分,给予全部撤销。    青岛市广播电视局党委一九八六年六月   · 来源:   根据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