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民庭支部关于开除右派分子田明中党籍的决定   <(田明中)>   田明中,男,四十一岁,山西省临汾县人,地主家庭出身,本人学生成份,一九三六年五月参加工作,同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历任我军政治指导员、团教育股长、旅卫生部政治委员、师政治部组织科长、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   田明中是一个有二十一年党龄的,经过党长期教育的党员,过去也为党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由于他出身于剥削阶级,在长期命革斗争中又不能自觉地改造,一有机会就追逐个人名誉地位,他把自己的斗争历史和在党领导下所做的一些工作,当作了伸手向党要名誉、要地位、要待遇的“资本”,因而居功自傲,自以为是,在工作中总想显示自己“有独到之处”。我们知道党内具有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人,总是要顽强地表现自己,企图按照他们的资产阶级面貌来改造党,把党的事业当作他们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正是这样田明中当个人欲望不能满足的时候,就由不满党而一步一步发展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地步,这是不足为奇的。   一九五七年五月整风运动开始后,田明中在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掩盖下,打着“共产党员”的招牌,在小组座谈会上发表了一系列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向党和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恶毒的攻击:   田明中污蔑党领导的历次运动是“只准左、不准右”,“在会上要说‘左’的词句,反面的意见不能说”,“运动中总要找个典型,总要有个人倒霉”。他说:“一九四二年整风运动,一整都是特务……结果都没有问题,这有什么成绩?”又说:“三反时把一些好人错误地打成了老虎,后来甄别退款”。对一九五二年的司改运动说:“司法是有继承性的,旧法不是完全没有用”,“旧法人员是可以改造的,过去对旧法人员有宗派主义”,“如郑文同(前华北分院代理审判员,旧法人员)……调到石家庄,人家至今还不满,我们既提不出问题就扣了个帽子”。   他反对党的干部政策,他认为“现在当部长的就当一辈子部长,而许多有才能的人没有被提拔,不合理,应实行改革”。并提出他自己的反动方案“谁有能力谁来搞,不行的就下台”,“下台后可以养起来,生活困难的可以补助,有苦劳的可以给抚恤金”,他声称:“这是整个干部政策问题,不只是本院”。   田明中对党和政府的领导人员,极尽丑化、谩骂的能事,指这些人为“泥人”、“玉体”、“特殊人物”。他把高级干部住的“红门”,比作封建统治者的“朱门酒肉臭”,认为“特权思想与特殊待遇有关”。   他在整风小组座谈会上公开散布反苏言论,说:“苏联说什么都是他们发明的”真有些“阿Q式”。并污蔑我们“把苏联都说成是香的是教条主义”。据同志们揭发。一九五七年七月五日人民日报发表苏共中央处理莫洛托夫、马林科夫等反党集团的决定后,田明中很激动地说:“苏联怎么搞的”,“这件事我一辈子也不能相信”。   田明中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企图为反革命分子表弟贾怀义开脱罪责。(详细情况见“田明中反党反社会主义材料”)   支部大会认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党的整风运动中应当站在党的立场,本着爱护党、维护党的团结,帮助领导克服“三大主义”以改进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向党向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田明中却恰恰相反,他是站在资产阶级右派的立场向党向领导进行恶毒的攻击。事实证明,田明中已经和党和人民完全处于对立的地位,完全丧失了工人阶级先锋战士——共产党员的立场,而蜕化成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为了纯洁党的组织,加强党的战斗力,为了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右派从党内来向党进攻,为了维护党纲党章、严肃党的纪律,出席支部大会的十二名正式党员一致通过开除党内右派分子田明中的党籍,并报请总支核批。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二日   · 来源: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