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福建省委整风学习班第三支部关于地方主义反党分子林汝楠的政治结论   <(林汝楠)>   林汝楠,男,四十四岁,福建莆田人,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学生。一九三九年入党,一九四三年入伍。入伍后曾任中共闽南特委委员兼研究部副部长,中共闽中地委副书记。解放后,担任晋江地委委员兼专署副专员,永安地委委员兼专员,省统计局局长。现任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   林汝楠是一个参加革命多年的知识分子,但长期以来,由于未能很好地接受党的教育。改造,思想上仍然存在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平时善于伪装,迎上拉下,处处讨好,骗取党和同志的信任。   解放会师后,林对党就一直存有戒心。认为党不信任游击干部,不信任自己。清算曾镜冰错误后,林觉得“倒霉了”!“吃亏了”!一九五六年曾问题结论后,又怀疑中央和省委对曾的审查是否过严?当黄国璋被撤销省委委员时,林认为黄是“有功受罚”。五六年选省委时,林思想有活动,想当省委委员,但觉得历史尚未结论,因此,对党更加心怀不满。甚至产生“出仕”思想,“看破红尘”、“研究历史,与死人打交道”。这些幻想破灭后,又以响应下放来作为“将来进身之阶。”五七年利用党整风的机会,以老区问题为幌子,与黄国璋结成反党联盟,与党内外右派一道向党发起恶毒的进攻。这时,林的个人政治野心象火山一样爆发了!伪装的面目也暴露了!至此,林汝楠堕落成为地方主义反党分子。   林汝楠的主要反党事实:   一、在老区问题的反党事实。林汝楠否认党能代表老区人民的利益,破坏党在老区群众中的威信。诬蔑省委老区工作有路线错误,否定党对老区的正确领导。企图保持闽中“独立王国”。代表这种反党立场的是黄国璋向中央控告省委的信。黄写这封信,交林看,林提过意见表示同意,并主动地到处替黄吹嘘。黄的这封信的内容,实际上是黄、林过去经常凑合在一起交谈攻击省委,攻击南下干部的言论的结果。这封信是他们结成反党联盟的政治、思想基础,是公开向党进攻的信号,亦是反党活动的纲领。林为了证实反党纲领的“正确”,积极地按照黄的意图去搜集具体材料,作为对反党纲领的补充。后来,林不仅将所搜集到的大量材料提供给黄国璋,而且在黄的怂恿下。于五七年四月二日在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上发言,恶毒地攻击仙游县委。   在老区座谈会上,利用合法的地位,进行非组织活动;利用党整风的机会,向党发动猖狂的进攻。把对党不满和意见最多的人都拉来参加会议,在会上大肆攻击,诬蔑各级党委。林在会议期间的两次发言,也充满着夸张、诬蔑和恶意攻击。甚至根据个别的事实,诬蔑省委在老区工作上有路线错误,企图使其反党纲领合法化。会议期间,林等进行了频繁的非组织活动,以实现“统一布置,个别交代。”据林自己的回忆,“召开会外会议五次,与林汝梁到黄国璋家二次,交际处一次,研究下放名单时碰头三次。”   座谈会结束后,不但不认真贯彻叶书记的指示,相反,有意曲解叶书记的指示,贩卖私货。赞扬黄国璋的反党活动为:“斗争性质”、“战略上是对的,策略上不对!”还说:“黄国璋办了两件好事:一是向中央控告曾镜冰;二是向中央控告了省委。”林到了仙游后,不但未去解决老区问题,相反,坚持地方主义立场,支持了反革命分子刘佐周所搞起的“小匈牙利”事件。林利用个别错案,尽量扩大渲染,恶毒地攻击县委,丑化南下干部;又把因怀疑存枪不交被我区干队打伤的萧钟镗伤体拍照下来,准备与莆田县委打官司。实际上就是要煽动本地干部对县委不满,挑拨党和老区群众的关系,树立个人的威信。   座谈会前后,林散布了许多反党谬论:“忘本论”、“还债论”、“红旗不倒论”、“解铃还须系铃人”、“官情似纸薄”、“董景起迫死林步云,县委有意包庇董景起”。甚至把反革命刘佐周在仙游搞起的“小匈牙利”事件,也说成是“江书记在八大的发言和福安处理老区问题在报上发表所引起的。”这些谬论就是向党进攻的炮弹。通过散布反党毒素,美化自己,丑化党委和南下干部,挑拨党和老区人民的关系,不承认党能代表老区人民利益。把党的老区变成个人的私产。   在老区问题上的反党罪责,黄国璋、林汝楠应负主要的责任。   二、在组织上的反党事实。林汝楠是集中力量在干部问题上向党进攻的。他诬蔑省委和各级党委有“宗派主义”。认为:“伍书记不关心、不承认闽中有老区。”“朝中无人不好办事”、“省委组织部没有一个本地干部当处长”、“省委对干部的看法与我们不一样”、“用人如积薪,后来居上”、“处境困难”、“南下干部有宗派主义,把本地干部一脚踢开。”“党是合股公司”。林利用这些谬论来煽动本地干部对党不满,成为他们向党进攻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政治野心。   利用、歪曲干部地方化的方针,以合法的形式进行非法的“大换班”。地方主义者在干部问题上的“大换班”是来由已久了!经过老区会议的非组织活动,暗地研究,“大接班”就考虑得更加细致、全面。他们共同确定:“抓重点县,照顾一般”的下放方案。林共拟出下放干部四十五人,分别掌管十一个县。林确定到莆田,除自己任县书外,从县里的县长,县委几个部长,到重点区书、区长、乡支书等都安插了心腹。这种大换班的实质,就是从组织上排斥南下干部,打击异己。达到争地位、争权利的卑鄙目的。在这种地方主义思想指导下,林认为“凡是老关系、老部下都应当作宝贝,多多益善。”因此,不顾党的干部政策,为不纯分子傅元祥、陈显植叫屈,提议给傅提职提级,给陈安插工作和恢复党籍。并建议让反革命刘佐周回仙游担任副县长,要仙游县委收回不纯干部等。这种作法,就使不纯分子在“本地干部”的招牌下,混进了革命阵营。   在组织上的反党罪责,林汝楠和黄国璋应负主要责任。   三、在大放大鸣和反右派期间的反党事实。林在这个期间,已站在与党相对立的立场,与右派分子一道向党发起进攻。当林还不了解党的意图时,是同情、赞扬、支持右派黄震、严叔夏、郑书祥向党进攻。右派黄震的“十二个太和三个偏”,是对党的极端仇视和恶毒诬蔑,而林则赞扬“黄震讲得好”。右派郑书祥诬蔑学校党员干部“既不象曹操,也不象刘备”。林则在郑的稿旁写了“楚霸王”三个字。后来,在莆田一次会议上,林公开提出了我校的党员干部“既不能作曹操,又不能当刘备,只能做楚霸王。”这一说法,与右派郑书祥不但一致,而且有了发展。在郑书祥苦于没有材料向党进攻之际,林又责令机要秘书供给郑书祥所需要的党内外材料。这样做,实际上是为虎作伥,支持郑的反党反社会主义。了解了党的意图时,则阻碍放鸣,如不让林汝梁、沈祖澄在省人代会放毒;在莆田文教界没有积极地站出来点火;右派张永年企图点火和莆田县人委两个干部放出了反南下干部的谬论,林也加以阻止和批评。林认为,这样可以掩护一批本地干部和老同事老关系中的牛鬼蛇神。实际上是起了灭火作用。斗争右派时,林抗拒上级指示,有意阻碍斗争的开展。在大敌当前,不挺身而出,张桂如同志,特别是省委伍书记都亲自动员和指示林出面讲话或写文章驳斥右派,但林故意不写。七月上旬,林从莆田到福州,叶书记向他说明了党的策略,并指示他留在福州参加反右派斗争,他却私自逃回莆田。临走前正值教育厅斗争右派郑书祥,林却躲到省妇联去聊天。到了晋江后,仍然坚持地方主义立场,主张“反南下不等于反党,以及反党没有反社会主义的不是右派,可以当作内部问题处理”。认为这样可以保护大批有反南下的本地干部过关。划右派时,包庇了右派林士辑、赖汝楫、郑书祥。对林遂锦等六人被划为右派,林开始思想也是不通的。   对右派分子和地方主义者在晋江地区所搞起的反南下干部风潮,林采取了幸灾乐祸的态度。甚至向晋江地方主义反党头子许集美说:“这里放的材料还没有老区会议那样凶!”实际上,是要许把反南下干部的火再烧大一些,以便自己得到更多的本地干部的拥护,然后出面收拾残局,提高个人的威信,打击和排斥南下干部,否定党的领导。在仙游则支持了反革命刘佐周所搞起的“小匈牙利”事件。之后,又多方地包庇刘佐周。林认为:“刘佐周对党不满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刘不是反革命问题,刘行动是反党,但他还是要社会主义。”甚至向省委负责同志说,“刘是思想品质问题,不是反革命问题。”   林汝楠在这一场激烈的尖锐的阶级斗争中,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与右派站在一条战线上向党进攻。   在放鸣和反右派期间的反党罪责,林本人应负全部的责任;晋江反南下干部风潮时,林应负直接支持地方主义反党头子许集美的责任;仙游“小匈牙利”事件中,林也应负支持反革命刘佐周的责任。   林汝楠所犯的错误是十分严重的,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地方主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错误。它在思想上是极端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政治上是右倾机会主义;组织上是宗派主义和山头主义;理论上是修正主义。而在反右派期间的错误,则是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立场,与右派一道向党进攻的错误。   这些错误,已经影响了党和老区群众的关系;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打击了干部积极性,毒害了本地干部;削弱了党的战斗力,阻碍了晋江地区反右派斗争的顺利开展,党的政治影响曾一度遭受损害。亦给各项工作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党代会初期,同志们揭发和批判了他的地方主义反党事实,但他则坚决抵赖。经过四个多月的整风学习,总的说来,已低头认罪,学习态度一般尚好。由于林的错误性质是十分严重的,给党造成危害极大,实为党纪所不容。应划为地方主义反党分子。一致意见开除林汝楠的党籍。并建议行政上予以撤职处分。    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六日   · 来源:   原载 《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