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滕县监察委员会对开除右派分子张玉胜党籍的决定   张玉胜,男,52岁,家庭出身贫农,个人成份农民,系山东省平邑县人,1944年1月入伍,44年5月入党,原任滕县运输公司付经理,工资级别20级。   该张解放前曾参加过地坝孙合岭所组织的联医会。1952年任我区长时,因违法乱纪,受到行政撤职、党内警告处分。   主要反动言行:   1.攻击中央和县委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他说:“中央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下晚啦,问题已经闹起来了才指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用右的办法来处理,在处理中从上级党委到基层,都右啦,党委阶级路线不清,思想不一致,方针政策交待不明,偏听偏信赏罚不明,存有人事观点,人民闹事是县委宗派主义造成的。”   2.污蔑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他说:“我认为三大改造快啦,如公私合营打罗打鼓就组织起来,我思想不通,农业社有的怕划地主,吓进去的。56年合作化高潮时有百分之六、七十的思想不通,而入了社。”他又捏造说:“远景规划不能实现,银行贷款支持了人民内部矛盾。”   3.污蔑县委、攻击干部政策。他说:“县委、人委滋长着强迫命令,能说会啦的,强迫命令的,搞男女关系的干部,得到提拔;能提意见坚持正义的干部受到打击,得到了处分,滕县党的组织和别县不一样,滕县党组织是黑暗的,我没有解放,我要求不干啦。”   由于该张长期存有严重的个人主义思想,特别在解放后,表现的极为突出的追求个人待遇和地位,当未达到个人的欲望时,就对党离心离德,革命意志表现衰退,虽经党长期教育,但仍没悔改诚意,故借党正风之机,大肆的污蔑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攻击党委领导,已说明张从思想上、组织上完全背叛了无产阶级的立场和革命事业,成了一个资产阶级的右派分子。据此,决定开除其党籍。    中共滕县监察委员会1958年8月21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