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开除极右分子翟宜地党籍的决定   <(翟宜地)>   翟宜地,男,维吾尔族,现年四十一岁,新疆吐鲁番县人,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反动官僚,一九四七年参加工作,一九五一年入党。历史上曾任过:小学校长、翻译、伪副县长等职。参加革命后任过县长、新疆分局干部学校副校长,现任民族出版社副社长、党总支委员。   翟宜地在一九五一年,隐瞒了他在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一年,担任警察局密探(系盛世才在新疆执行六大政策的时代)和一九四二年加入国民党,担任区分部书记的反动历史,混入党内。这些历史问题直到最近对他批判时,才在证据确凿之下被迫承认。   主要反动言行:   (一)民族分裂主义的主要表现。翟宜地的民族分裂主义是极为严重的,早在一九五二年,中央公布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时,翟就表示不满,反对党的区域自治政策,主张“建立维吾尔斯坦”,企图分裂祖国的统一。新疆建立自治区后,即对新疆这一名称不满,认为中央对“斯坦”有误解,经过“争取”,中央还会采取“斯坦”的名称。因此在整风前,一方面在新疆干部中散布“斯坦”没有政治意义,仅仅是地方的意思的谬论,同时经常同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木铁意等密谈“斯坦”问题,就是在整风运动中,也在继续这种活动。整风开始鼓动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木铁意借“维吾尔斯坦”问题向党进攻,翟宜地夸奖他“放得很好”。对反对建立维吾尔斯坦的人进行打击,责问哈族干部:“有什么理由不同意维吾尔斯坦,”恶意污蔑民委党组书记汪锋同志讲“新疆人民不同意建立维吾尔斯坦”的话是“捏造”的。在批判地方民族主义运动中,阻挠对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木铁意的批判,对维文室同志说:“不要搞得太过火,以后还要在一起工作的。”污蔑批判地方民族主义是对新疆干部的“攻击”。   维吾尔上古、中古史一书,主张维族同中国分离,是苏联在一九四八年出版的,因内容有错误没有发行,但翟为了寻找分裂主义的理论根据,不惜采取要挟手段,曾极力主张出版这本书。   (二)排斥汉族和歧视其他民族。对汉族人民在新疆所作的巨大帮助,抱排斥态度,污蔑人民日报介绍新疆生产部队的成绩的文章不是事实,是“夸大”,并且要去质问人民日报编辑部。说“人民日报记者站在大汉族主义的立场上报导汉族的成绩。”民族画报报道一位汉族女技术员,教一个吐鲁番的农民接葡萄枝的方法,翟认为是“看不起维族”,大为不满。反对汉族文艺工作者对新疆歌舞作整理加工,说“把优美的地方改掉了”。他并要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不要播送汉族演员演唱的经过加工的维吾尔民族歌唱片。在语言工作中,有意排斥汉族借词,在总结语言调查工作时,他指示木铁意在材料中将维族人民已经接受的汉语词汇都剔除,企图以此保卫维语的“纯洁性”。在语言研究工作上,认为“新疆十三个民族影响了维吾尔‘事业’的发展”。歪曲历史事实。否认汉族历史人物左宗棠出兵新疆使新疆免于帝国主义奴役和免于从祖国分离出去的进步作用,赞扬英帝国主义走狗柯古柏政权。企图寻找分裂祖国的历史根据。并企图借此挑动民族间的仇视。同时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马木提师长大为赞扬,说他是维族的领袖人物,对他要重新估价。   (三)一九五七年五月利用职权在社内出版他自己整理的“维吾尔民间谚语和谜语”一书,公开反党反社会主义,赞扬地主阶级,辱骂劳动人民,破坏民族团结。在书里宣扬胡大(上帝),如“只要要求胡大,一切都会到手”,“给你生命的胡大,总会给你活路”,“有胡大的地方没有灾难”。污蔑劳动人民“外表黑的人,心总是黑的”,“穷光旦早上是穷的,晚上还是穷的”,“穷人一旦得到好日子,连白天也点着灯”、“穷鬼的肚子即是塞饱了,眼睛还是贪婪的”,“穷鬼的眼睛只盯着馕,肚子饱的人才注意修养”,“头大作官,脚大为奴”,“别叫饿鬼去做饭,别叫受冻的人去生火”,“乞丐的口袋是装不满的”。赞扬地主阶级“有钱的人有智慧,高山也怕有钱的人”,“一两黄金一两智慧”,“有钱的人有面子”。恶毒挑拨民族关系“汉人坐着牛车捉兔子”(意即汉族慢慢会治死维族),污蔑汉族“给肝就是阿不拉阿訇(意指好人),不给肝就是阿卜拉黑大衣”(汉族——意指坏人),污蔑蒙族“鞋子的马不会吃料,吃料就穿破嘴笼头”,污蔑回族“要发生的已经发生了,回族的鼻子已经打出血了”。还有很多污蔑妇女的,如“孩子好欺侮,姑娘好玩弄”,“有花斑的马,不是好马,年幼的女人,不是好老婆、狗是忠实的,老婆是累赘”。此外还有煽动阶级仇恨的“不要把父亲的敌人,当作你的朋友”等。   翟宜地在平时对工作不闻不问,但对这本书的出版却抓得十分紧,经常亲自查问工作进度,并扩大发行一万五千册。   (四)翟宜地混入党内以后,一贯进行反党活动。早在一九五二年在鄯善县任县长时,纠集地主流氓分子破坏该县第六届人民代表会议,在会上反对汉族干部,攻击县委会,攻击县委书记康东山和副县长李俊杰同志(都是汉族),污蔑他们是大汉族主义。对三反运动进行了恶意的攻击和污蔑,挑拨民族关系,阻挠了土地改革。辱骂共产党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穿破鞋烂套子的,和他们在一起嫌他们臭。指使和纵容维族的坏分子辱骂党和政府。以致造成该县歪风邪气,在一个时期内相当严重。   来民族出版社后,仍继续进行反党活动,一九五六年进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翟带头强调新疆干部“没有肉和奶就不能生活”,要求按新疆标准发工资。煽动群众对领导不满,其个人主义欲望不能满足,即对组织不满,污蔑出版社领导有大汉族主义。污蔑民委党组,不批准节日放假是“干涉出版社的内部事务”。   翟的宗教观念也很深。一九五六年维族干部阿不都拉巴海逝世,翟宜地主张写的挽词是:“我们是属于阿拉(即上帝)的,我们还回到阿拉那里去”(引自古兰经)。   (五)追求资产阶级腐化生活。翟宜地早在地方上工作时作威作福,曾贪污群众斗争果实。到出版社以后,仍然追求个人享乐。三年多没认真地审查过一本书稿,只是毫不负责任地、马马虎虎地看了一、二书稿。利用职权,让工作干部在工作时间给他整理“业余”稿件。“民间谚语和谜语”一书,用多算字数和重复内容、提高标准等非法手段,多骗取稿费二千多元。利用职权非法同时约两部稿子,骗取预支稿费约九百元(至今未交稿)。“与习作者谈写作”一书,他只看了一遍,就拿了二百五十元的审校费,不但没有解决问题,相反地倒改错了若干地方。翟虽然骗取了大量稿费,仍贪心不足,在约了两部稿子,预支了九百元稿费后,还要业余编“五体清文鉴”的索引,骗更多稿费。   去年赴苏访问,把西装和帽子在苏联卖掉。向苏共中央联络部远东司的负责干部索赠收音机,政治影响很坏。出国和回国携带行李都超重,仅回来时从新疆到北京就浪费运费三百多元。在苏联境内由苏方负担的超重行李费更多几倍,   斗争中的态度:翟宜地的态度极不老实,对自己的反动言行不肯交代,对别人揭发的事实进行辩解,避重就轻企图混过关。领导小组和整风小组对他进行了无数次的帮助,经多次开会斗争,但效果很小。仅在事实面前,无法抵赖理屈词穷时,才表示低头认罪。但认识极不深刻。   处理意见:开除党籍。撤销原有职务,留用察看,给予相当于行政十五级的生活待遇。   (原载《关于清除党内右派分子的决定汇编(四)》,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一九五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