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晋中地委处理右派五人小组的关于转发介休县人事局“关于右派分子贾子久现行破坏活动的处理报告”的通报   中央各市、县委处理右派五人小组、各厂矿党委、地直总支部:   介休县右派分子贾子久,在今年 11 月 22 号该 县召开的右派分子大会刚刚结束之际,为了破坏党的 政策,曾先后两次冒充专人事局的名誉(义)给介休 县人事局打电话,进行“指示”工作,虽然已经多方 查对,对该贾作了依法惩处,但为了引起各地提高警 惕,防止敌人的破坏活动,现将介休县人事局“关于 右派分子贾子久现行破坏活动的处理报告”转发各地,供做参考。    中共晋中地委处理右派五人小组1960年12月29日 ## 介休县人事局关于右派分子贾子久现行破坏活动的处理报告 ## 1960 年 12 月 20 日   贾子久,男,现年 37 岁,系山西省洪赵县孙家村人,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份商人。该贾自幼上学,而后经商,1948 年在天津伪警备司令部交通大队任检票员,于 1950 年参加工作,历任地贸公司、富家滩商店售货员、业务员等职。   该贾由于存有严重的资产阶级思想,参加工作以来,一贯仇视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在 57 年整风运动中,对党进行了恶毒的攻击,说什么“党天下说的对,储安平说的和公司一样”,又对我们的“三反”和“肃反”大肆进行污蔑说:“搞糟了”等。因此在 58 年 7 月被划为一般右派分子,给予撤职留用之处分。今春党为了加强对右派分子的管理改造,将其集中到下放干部中进行劳动改造,在改造中,由于其坚持反动立场,拒绝接受改造,不仅没有悔改表现,反而继续作恶破坏,进行盗窃、诈骗、冒充上级领导,用卑鄙的手段,向县人事局下达“指示”,企图破坏政策,现将其具体罪恶事实报告如下:   在今年十月间,城关公社召开下放干部和公社干部会议时,该贾借倒水之机,将公社党委书记郭甫林同志的一件雨衣偷回其家中(下放干部住地),事情发生后,经过侦察了解,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作了交待,经批评教育退还赃物后并未给予处理。   该本应低头认罪,彻底改造自己,但贾不但不以此为戒,反而更加明目张胆地破坏我党对右派分子的管理改造政策。在十月十九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右派分子大会,贯彻了党的政策,宣布给 29 个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对所有右派分子有极大的震动,大部分右派分子订定了个人改造规划,该贾也假意表示愿改造自己,但该为了达到其破坏政策的目的,竟于 22 号会议结束后,下午两点钟左右,在介休邮电局营业室冒充专署人事局干部(姓刘)在电话上要县人事局负责同志讲话,在电话中对我局秘书阎长国同志“指示”说:昨晚接到省人事局电话通知,让各县在最近期间内将右派分子赶快处理,安置回原籍,现专人事局告知你县将右派分子立即处理,处理的原则是:本人申请,家在本省范围或者本专区范围内的,在改造期间没有大的错误或错误不大的,要求回原籍,都要给摘了右派分子帽子让其回去,绝不能给戴上帽子回去,这是政治影响。又说:“在处理时可发给一定的路费和安家补助费,在临走前领导要给讲解,回原籍后好好劳动,要积极宣传党中央提出关于农村十二项政策”。同时还说:“在处理时县委决定就可以啦,不用经地委批了,这件工作是内部掌握,不要公开宣布……”。   事后我局秘书阎长国同志将此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经领导研究认为与省地委精神不符,因此立即请示专人事局,但专局对此一字不知,并无姓刘干部,故未按此执行,但这个丑恶 的敌人并未甘心仍在继续破坏活动,又于 26 号下午两点四十八分钟,再次在邮电局营业室, 冒充专人事局名义,要介休人事局负责同志讲话,其讲话内容是:(1)今年下放干部可以提 前分配工作,因现在已快一年了,在最近时期作出鉴定,都分配回原机关工作,或者分配农 村,宣传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十二项政策;(2)该说:“你县有集中改造的右派分子吗? 共有多少呢?地委意见,因右派分子集中劳动一年了,右派分子大部分都是知识分子,可以 分配到管理区劳动改造,改造比较好的也可以在农村工作,但不要叫作领导工作,让他们一边劳 动、一边配合农村基层干部宣传十二项政策……”;(3)他说:“上次电话通知你县处理右派分子的工作办了没有,这件工作省里要求很紧急,希你们必须在 11 月底以前办里完毕(又重了一次上次电话内容)”。另外又补充说:“省外的右派分子也可以摘掉帽子让其回去,在原籍劳动”。   在当日(刚放下榆次电话的二分钟时间)该贾又以汾西矿务局医院的名义,要我局负责人讲话(该的姓名未告),内容说:“我们医院来了一个病员,说是你县下放干部叫贾子久,经我们诊断他的病很严重,我们无法治疗,他的病情是这样的:由脑子痛引起眼病、浑眼、夜盲症,如不赶快治疗是危险性很大,恐怕有双失眠或者引起其它病状,我们建议让其休息或者送医院治疗,他说:他是犯了错误的人,不敢找领导……”   在与对方讲话中,由于其矛盾百出,引起了我局秘书阎长国同志的警惕,立即向邮电局查问此电话由何处来,得知是由营业室打来后,这就证实了其是假的,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进行抓捕,但狡猾的敌人已逃未获,向党委汇报这一情况后,在党委的支持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于 28 日下午才将此案破获,并由政法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   特此报告    1960 年 12 月 20 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