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工作的几点指示   (东北局、西北局,吉林、福建、广东、江苏、河北省委,并告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   你们关于如何执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意见的报告,已经收到。同意你们根据本省具体情况所提出的方法、步骤。请即按照你们的安排意见办理。这些报告的一部分将陆续转发给你们参考。   当前农村工作是繁重的,各地必须集中力量做好粮食征购、农副产品收购、秋收种麦、生产救灾等各项工作。因此,对于改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在目前还是按照十月七日中央的指示,只进行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不要普遍推广。关于实行分配大包干的办法,除少数地区由于各级领导已经有了直接经验,干部和群众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实行了对当前工作确实能起推动作用的,可以分批推行以外,多数地区,仍应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分批推行。   为了使牵动的面不要太大,各地的秋后分配和年终分配,一般地都按照原来决定的分配方案进行,不要轻易变动。    中 央一九六一年十月三十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