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关于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意见   区厅于11月6日发出关于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意见,全文如下:   我区各地,自初级市场开放以来,投机倒把活动激增,仅据四市元至8月统计,立案侦查较大的案件就比去年同时期上升22倍。此种情况,至今没有明显好转,在一些地区仍有继续发展之势。   投机倒把的成员复杂,有职工、群众、国家工作人员,还有一部份旧病复发的不法奸商、资本家及五类分子;他们活动的地区广泛,牵涉的面也较宽;作案手段狡猾,有的组织严密,讲黑话暗语单线联系,订立攻守同盟,投机物资分散存放,交易时不带在身边,或只带样品,成交后临时交货,有些集团还事先派人监视交货地点,多方设法逃避打击;他们经营物品,种类繁多,针对当前暂时困难,什么紧张搞什么,牟取暴利有的达万元之巨。   投机倒把猖狂活动的地方,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它破坏国家统购统销政策,妨碍收购任务的完成;抬高物价、扰乱金融,影响群众正常的经济生活,助长资产阶级思想的泛滥,腐蚀部份职工和群众,引诱一些人弃农经商,弃工经商,甚至有少数意志薄弱的人走上犯罪道路;有些投机倒把分子与盗窃、诈骗犯勾结,销赃转卖,狼狈为奸,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投机倒把活动之所以如此嚣张,主要由于初级市场开放后,少数奸商和不法资本家死恢复燃;加之我们在配合有关部门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市管方针不够全面有力;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跟不上去;对一些投机倒把集团和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追究不严,打击的不够所致。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稳定社会治安,打下投机倒把的嚣张气焰,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大力教育发动群众,抵制投机倒把活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结合社会主义教育和60条的进一步贯彻,广泛深入地向群众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提高道德品质的教育,正确的认识当前形势,坚定克服困难信心,遵守法制,热爱国家、集体财产和个人的荣誉抵制投机倒把等犯罪行为。同时,还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内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有重点的协助粮食、花纱、百货、食杂、五金等部门严格对物资、票证的管理制度,消除被窃、被骗、被套购的隐患,堵死投机倒把物资的来源。   第二、加强各项治安管理。运用过去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密切配合工商管理部门,整顿管理好市场秩序。审查教育摊贩,取缔无证商贩。狠抓投机倒把经常出没活动销赃场所或特种行业的管理和控制工作,加强对这些地方治保组织和积极分子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适当地建立特情,掌握这些地区的情况。此外,还应协助有关部门把屡遣不归的自流人口收容起来,对其中经常从事非法活动,情节较严重,屡教不改的应送劳动教养。对不法奸商、资本家、五类分子和其他治安危险分子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做好,掌握他们的动态。通过加强管理工作,发现投机倒把集团及反坏分子破坏活动的线索、认真的开展侦察、及时破案、打击它们的破坏。   第三、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锋芒、主要针对投机倒把集团的为首分子;旧病复发的奸商、资本家、买空卖空的“九八”经纪人;采用涂改、伪造、套购、诈骗和盗窃等手段、大量倒卖国家资财和各种票证的分子;利用职权、大量盗卖国家资财或内外勾结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的蜕化变质分子;倒卖黄金白银、情节恶劣的分子。对这些分子、要根据情节依法严惩,并选择典型案件、大张旗鼓的公开宣判,以收震慑敌人,教育群众,起到“打一儆百”之效。   鉴于投机倒把情况复杂、两类性质矛盾交炽、因此,在斗争中必须严肃慎重,必须把高价出售农付产品的农民与牟取暴利投机倒把分开;把群众经常少量倒卖与一贯大量的倒卖行为分开;把群众偶尔涂改本户粮卡,套买少量粮食或物品与投机倒把分子伪造票证,大量套骗国家资财的行为分开;把群众出售自己的各种票证与不法分子大量贩卖票证的行为分开;把群众少量代买、代卖,贪图小利与买空卖空的“九八”行为分开。总之,既要狠狠地打击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又要防止混淆两类矛盾性质,错伤好人。   来源:《广西公安》 1961年第15期,196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