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委关于三级干部会议给中央的报告(概要)   [1961年3月28日,河南省委关于三级干部会议的情况,向党中央、毛主席呈送了专门报告。] ## 剥夺农民,造成信阳大惨案   河南省委在报告中说,从会议揭发的大量材料来看,省委所犯的错误确实是非常严重的,造成的恶果极大。由于省委犯了严重的错误,河南省在1959年冬季和1960年春季,不但以信阳地区为主,在全省30%左右的地区,发生了极端严重的情况,遭受了惨重的损失。就是在70%左右好的和比较好的地区,也使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上都遭受到很大困难,特别是农业生产所遭受的破坏更大。事实证明省委所犯的错误,绝不是一般性的错误,而是严重的「左」倾冒险错误。正如陶铸所概括的:违反实际,「左」倾蛮干;破坏民主,闭塞言路;骄傲自满,麻木不仁。也正如王任重所概括的:骄傲自满,盲目乐观,强迫命令,「左」倾蛮干。陶铸、王任重都一针见血地揭穿了省委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根源。   近几年来,河南省在农民问题上很不谨慎,剥夺了农民。在粮食问题上,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高用粮特别突出,侵犯了农民应得的利益。拿征购任务来说,几年来一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1958年征购粮食80.8亿斤,占实际产量的28%;1959年大灾年,我省仍然征购粮食72亿斤,加上公社的自筹粮和周转粮,亦征购粮食80.8亿斤,占实际产量的37%。这两年全省多征购了60多亿斤粮食。大量购了透底粮。完不成征购任务,许多地方就大反瞒产。这是因为省委书记处的少数同志错误地认为,粮食问题是两条道路斗争的焦点,缺粮是由于富裕中农带头瞒产私分,于是连续两年进行了反瞒产斗争。1959年第一次反瞒产,省委批准和扩大了郸城县反瞒产的经验,结果造成了豫东地区发生浮肿病、死人的严重事件。1959年秋季又重复了过去反瞒产的错误,省委批准和推广了潢川县反瞒产的经验,特别是把反瞒产和反右倾、进行两条道路斗争搅在一起,实行了过「左」的政策,过火的斗争,结果造成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信阳地区的大惨案就是这样造成的。   1959年秋季,由于严重的旱灾,本来信阳地区只有二十多亿斤粮食,原信阳地委欲虚报为五十多亿斤,省委不加考虑,信以为真,分配给信阳地区征购任务九亿多斤,加上下面层层加派,达到十亿斤以上,这样信阳地区严重征了过头粮,把群众的口粮、种子、饲料都搞光了。在这种情况下,原信阳地委又大搞反瞒产、反右倾,这就给敌人以可乘之机,把大批的劳动人民打死、饿死、逼死,一时形成了一种恐怖世界、黑暗世界。以光山县为例,全县有136个小队中的贫农、中层基本上死光了;有的小村、小湾断了人烟。   河南省委在对待农民问题上的错误还突出地表现在:违反了人民公社的一系列基本政策。河南的「五风」刮得特别厉害,刮的时候又长,而「五风」的矛头是针对着农民的,这就更加剥夺了农民。1958年、1959年大刮了两次「共产党」,共刮了二十多个亿,每人平均合四十多元。1959年秋后,第二次「共产风」比第一次刮得更大。如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大办社办工业,全民办交通,全民办电,大搞非生产性建设等所用的劳力和资财,绝大部份是依靠一平二调搞来的。单是水利一项就平调了三亿三千万人民币。这就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得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在分配政策上,几年来扣除比例比较大,积累过多,加以按浮夸产量进行分配,大部份地区实际扣除占50%以上,社员所剩无机。「三包一奖」,因包产过高,实际上得到奖励的很少。这样以来,许多地方小队和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很严重,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影响了社员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河南多年来齐头并进、百废俱兴地大办各项事业和非生产性建设,过分地扩大了积累,大量地剥夺了农民应有的收入,大量地剥夺了农业上的资金和原料,大批地抽调了农业上的劳动力(1958年-1960年间,全省农村劳动力减少五百多万人),使农业生产遭受到了很大的破坏。加以两年多来大旱灾的影响,就更加暴露了「左」倾蛮干对于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危害,结果就严重地损害了农民,挤了农业,削弱了农业,违背了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 ## 一味反右,过火斗争,人人自危   在反右倾斗争中界限不清,并且实行了过火的斗争方式,形成了人人自危,破坏了党内的民主生活。几年来,河南一直反右,没有注意纠「左」。1957年开始反右派斗争,接着是反潘复生右倾机会主义错误。1958年冬季和1959年春季,在中央召开的两次郑州会议上,毛主席指示纠「左」,河南省委欲没有认真贯彻执行。1958年8月,中央庐山会议以后,又继续大反右倾。省委没有认真分析河南的实际情况,不是有右反右,有「左」反「左」,有什么反什么,而是一味反右,甚至是已经「左」了还反右,把不是右倾的东西也当作右倾来反。许多同志说,省委是纠「左」不足,反右有余,有右反右,无右也反右。例如在1958年,在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中,把自留地也作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来反;把处理违法乱纪叫做「惩办主义」。在1959年秋季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中,把有些同志的接近实际的估产,批判为「低产论」。给一些反映真实情况、坚持正确意见的同志戴上了右倾帽子,使其受到了打击。弄得人人都有戒心,产生了「恐右病」。许多人不敢说老实话,严重地破坏了党内的民主生活,影响了党内团结。许多同志不敢向省委反映真实情况,不敢说老实话,心情很有舒畅,积极性也受到很大的压抑和挫折。但省委这种情况,在很长时期内很不清醒,漫不觉察,甚至于在实际工作中,把反右倾当成完成任务的法宝。有一些同志给省委画了像:   省委当时是一手高指标、一手右倾帽,又加上三论(唯条件论、悲观论、神秘论)、五派(促退派、观潮派、伸手派、算帐派、摇头派),帽子多得很,对干部压力很大。不但下面的干部怕反右倾,就是省委本身的民主生活同样很不正常,连省委书记处的同志和常委之间也不能畅所欲言,反映下面的真实情况也有顾虑。这样以来,省委几个主要负责同志就把耳目完全闭塞起来,脱离了广大党员和干部,因而也就必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 省委严重错误的发展过程   省委所以犯了严重错误,并不是偶然的、突发的,而是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的。   1955年至1957年,省委执行了中央路线。但在这个时期内,干部作风上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等就开始发生了,而省委欲没有在萌芽状态抓住加以解决。   1958年至1959年9月这一段时间内,省委基本上执行了中央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一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群众的干劲很大,全省出现了大跃进局面,并且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但由于几年来工作发展比较顺利,省委的几个主要负责同志开始被胜利冲昏了头脑,骄傲自满了,浮夸风刮起来了,「左」倾蛮干起来了。1958年放小麦卫星、钢铁卫星,脑子已经发烧到昏昏然的程度。浮夸风越刮越大,把1958年产量高估为702亿斤,实际只有281亿斤。在办人民公社中,由于省委没有执行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搞了「一平二调三收款」,剥夺了农民。   两次郑州会议,实际上是毛泽东为纠「左」召开的现场会,本来那个时候,省委应该自觉地体会到毛泽东的用心,纠正「左」的错误。但那时省委几个主要领导的脑子并没有冷下来,对毛泽东的教导,没有理解,对某些重大问题有抵触情绪。如对以高级社为核算单位的问题,彻底算帐退赔问题。所以,河南1959年春虽然也进行了整社算帐,但没有坚决纠正一平二调,帐算得不彻底,退赔的很少,为以后铸成更大错误种下了根子。1959年春季,省委根据周恩来群众来信的批示,对豫东一部分地区发生浮肿病、死人的严重情况,虽然派省委书记处书记赵文甫进行了检查,并且帮助开封地委采取十项紧急措施,安排了群众生活,遏止了问题的发展。但是省委、市委没有真正正视当时的严重情况,对这个事件没有进行严肃的彻底的处理,尤其是没有认真地检查省委在征购政策和反瞒产方面的错误,因而没有真正接受教训,以致到1959年秋季,又变本加厉地重复了这种错误,造成了更为惨痛的信阳事件。   1959年10月至1960年3月,这半年,省委的错误发展到最严重最危险的程度。主要是在庐山会议以后,省委对河南的形势做了完全错误的估计,过高估计了抗旱的成绩,过低估计了灾情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严重损失,把灾年当成了大丰收年,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高用粮达到了顶点。1959年全省粮食产量,河南省委高估为四百五十亿斤,实际产量只有二百一十亿斤。省委根据四百五十亿斤这个虚假的粮食数字,来安排征购任务,安排群众生活,安排基本建设和一切事业,这势必要闹出大乱子。同时省委在执行政策上更加「左」倾蛮干,「共产党」越刮赵大,反瞒产反得很凶,反瞒产又和反右倾、进行两条道路斗争搅在一起,许多地方发生了严重的违法乱纪现象。这半年时间省委所犯错误最严重。 ## 思想根源:主观主义加个人主义   省委的严重错误,在思想根源上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上的问题,即主观主义的问题;另一个是思想意识上的问题,即个人主义的问题。   几年来,省委在领导工作上,不从实际出发,不做系统地调查研究,凭主观愿望和盲目的热情办事,以主观想像代替客观实际,违背了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1958年出现大跃进局面后,省委负责人的头脑就越来越膨胀,提出一年实现「四、五、八」、水利化、「四无」省、消灭文盲等口号。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曾向河南敲了警钟,但没有引起注意。同时,由于省委错误地认为农业过关比较容易,因而在各方面都制定了不切实际不留余地的大规划。接着大办各项事业,齐头并进,百废俱兴,致使整个国民经济失调,造成混乱。在农业生产上,违背农作物的种植规律,过分地扩大红薯和水稻的面积,挤掉了高秆作物,不但粮食减产,也使群众烧柴十分困难。为了达到不切实际的过高过急的要求,错误地提出反对唯条件论,根本不顾主观和客观条件,不看实际情况,一味强调主观能动性。   省委主要领导的个人主义、骄傲自满地十分突出。例如,自1958年以来,过高地估计了反潘复生右倾错误的作用,自以为坚持了正确路线,自以为大办水利搞得好,人民公社办得早,大办钢铁规模大,公共食堂坚持了,从此,背上了河南「先进」的包袱。把河南人民所做出的某些成绩,都记在个人的帐上,贪天之功归己有,于是骄傲自满,盲目乐观,飘飘然、昏昏然起来。省委对河南的情况总是估计得很好,而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很麻痹,对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不能正视。在工作部署上,只讲方向,不研究具体措施,认为只要方向对了,就解决了一切问题。在对待兄弟省的关系上,非常狂妄自大,不虚心学习兄弟省的先进经验,甚至对兄弟省评头品足。特别严重的是,省委主要负责人已发展达到不听党中央招呼的程度。例如,反潘复生的斗争,邓小平和中央书记处亲自向参加八大的河南省委常委们做了明确指示,对潘复生如何处理,必须请示中央。但省委欲擅自把潘复生的问题在报纸上公布,并且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批判讨论。这不但在处理方法上是错误的,而且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再如对待高扬的问题,更加暴露了省委主要负责人的骄傲自满情绪。1958年下半年,高扬来河南检查工作,他向省委反映了禹县在大办钢铁中弄虚作假的情况,省委对这一问题不但未做认真检查,反而采取了顶回去的态度。骄傲自满就是个人主义最突出的表现。省委几个主要负责同志因为存在严重的个人主义,因为图务虚名而患得患失,对工作着的缺点和错误,总是不肯严肃地揭穿和尖锐地批判,甚至错误地加以掩盖,结果许多问题越发展越严重。信阳问题被发现以后,由于讳疾忌医,怕揭疮疤,对中央采取了掩掩盖盖的态度。中国虽然向中央写了两次报告,但没有如实地全面地向中央反映信阳问题的详细情况,以致是信阳问题没有能够及早揭开盖子,彻底处理。后来,中央发现信阳问题很严重,责成省委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地揭开盖子,彻底处理这一问题的时候,省委又发生了急躁情绪和恐怖心理,曾经向中央写报告请示开除路宪文党籍和对马龙山处以极刑,企图蒙混过关,草草了事。这说明只要一骄傲自满,一贪功,利令智昏,必然犯下大错误。正如陶铸所说的那样:高级领导机关,高级干部,只要一念之差,对人民、对革命的危害就很大。   省委所犯难错误的责任主要应当由省委常委和书记处的同志担负,特别应当由吴芝圃担负主要责任,因为河南省近几年来工作中所发生的严重问题,同吴芝圃的错误指导思想是分不开的。负责主持省委日常工作的杨蔚屏在某些方面的错误比较突出,他在处理信阳问题上有直接责任。宋致和分管财贸工作,缺乏群众观点,错误也比较突出。   河南省委表示:由于省委的错误严重,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惨重的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特别请求中央、中南局给以应得的处分,以便得到深刻的教育,也利于河南全省更深刻地接受教训。   来源:乔培华《信阳事件》,开放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