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不要在报纸上宣传“包产到户”等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最近,有的地方报纸,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公开讨论了“包工到户”、“包工到组”和“包产到户”的问题,并且透露了某些地区实行“包产到组”的情况。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今后,关于这些问题,一律不要在报纸上宣传。关于改进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和加强生产责任制的一些具体做法,可以在报纸上进行适当宣传,但是不要涉及到人民公社体制和所有制形式的改变问题,更不要在报上透露某些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的情况,因为敌人是会利用这些材料来反对人民公社的。    中 央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   (发至省级党委,可以发至县委)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