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扭转工商企业亏损、增加赢利的通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委,国务院各部、委:)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的有关指示,在扭转工商企业的亏损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去年同期比较,亏损的企业单位和亏损 的金额有所减少,赢利的企业有所增加。但是,目前亏损的工商企业仍然很多,据财政部预计,今年全国工商企业亏损总额仍有九十亿元左右,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   党中央和国务院认为,有必要提醒大家,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并且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迅速采取切实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工商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应当在贯彻执行中央规定的各项政策的前提下,使那些赔钱的企业,不再赔钱或者减少赔钱;使那些赢利的企业,尽可能增加赢利。争取在一九六三年,我们的 工商企业能够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积累,亏损的企业能够大大减少,全国工商企业的亏损数字能够比今年减少三十亿元至四十亿元。这样,我们明年的基本建设投资, 就可以比今年增加一些,支援农业和其它必须举办的事业,也就可以多办一些。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工商企业的亏损,有企业外部的原因,如生产任务不足,价格不合理,某些商品的经营方针不尽妥当等等,也有企业内部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无论是企业内部或者外部的问题,都是应当解决而且能够逐步解决的。一年来的调整工作,已经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地采取措施,踏踏实实地工作,亏损一定会逐步扭转,积累一定会逐步增多。同时,通过这一工作,将使我们的工商管理工作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大大前进一步。   为了有效地扭转工商企业的亏损、增加赢利,特作如下的通知   (一)所有工商企业,都要继续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历来关于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指示,贯彻执行工业“七十条”和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努力改进经营管理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增产节约,降低生产成本和商品流转费用。赢利的企业,要进一步增加赢利,按时完成上缴利润的计划。亏损的企业,要尽快地扭转亏损局面。特别是那些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要力争在今年第四季度、明年第一季度或至迟在明年第二季度内,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基本上做到不亏损, 并且尽可能给国家上缴一些利润。至于那些产品质量低劣,成本很高,在短时期以内,又不能扭转亏损局面的企业,则应坚决地停止生产。对于那些由于企业外部原因而发生的亏损,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负责解决,暂时还不能解决的,应当分别情况,在财政上按计划给予贴补。   (二)国务院工、商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对于亏损企业和亏本的产品、商品,要逐个分析亏本的原因,提出扭转亏本的初步规划,制定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扭转亏本、增加赢利的具体指标和措施,报告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财贸办公室。至于那些赢利的企业,也应当提出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商品流转费用,增加赢利的规划和措施。国务院各部的初步规划和具体指标,应当于十月二十日前报送;各省、市、自治区的初步规划和具体指标,应当于十月底以前报送。   (三)国务院各部应当立即派出工作组,分赴重点城市、矿区、林区,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就地解决企业亏损的问题。中央直属企业主要由各部负责,地方企业主要由各 省、市、自治区负责。涉及到全行业的通盘规划问题,应当由中央工作组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商量解决。   (四)以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为主,吸收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领导小组,主持扭转亏损、增加赢利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谷牧同志任组长,姚依林同志任副组长。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这个通知以后,应当立即行动起来,由主管负责同志组成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向上级报告。中央的主持这件工作的小组,应当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帮助各部门、各地区及时解决问题,并将重要的情况和问题,随时报告中央和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六二年十月十六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