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转发李富春《关于编制长期规划的建议》   (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   现将李富春同志《关于编制长期规划的建议》,转发给你们,请照此办理。    中央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李富春关于编制长期规划的建议 ##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六日)   (主席、常委:)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即将结束,为了更好地安排以后年份的各项生产建设工作,使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能够同长远的奋斗目标相衔接,需要尽快地着手编制长期规划。   我们建议,编制一九六三年至一九七二年的十年长期规划。这个规划可以分为两段:前五年,即第三个五年,搞得细一些,要做分年分地区的安排;后五年,即第四个五年,搞得粗一些,只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这是考虑到在第三个五年内,由于前三年,工业还要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生产的增长速度不可能很高;农业生产的速度可能快一些,但是,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农业全面的发展和农业总产值可能只能达到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的水平,特别是拿到国家手里的不可能增加很多。因此,国家的财力和物力都还有限,各种建设不可能搞得过多。但是,从这次计划会议中看出,大家都想在这一个五年内多搞一些建设,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很大。制定一个十年发展规划,既可以便奋斗目标更加鲜明,有利于鼓舞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干劲,也可以分别轻重缓急,安排农业技术改革的步骤, 安排国防工业、轻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建设步骤,避免把十年或者更长时期内要办的事情,都想在一个五年计划中来解决,或者把提前应办之事,反而推迟。   十年规划的编制,应当按照主席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把工业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注意到研究我国自力更生的工业化道路的特点,并且注意做好综合平衡,使各方面发展紧密地衔接起来。   十年规划的搞法,我们建议按“口”组织若干个“十年规划委员会”,主要是:   发展农业和农业技术改革十年规划委员会,请震林同志负责;   工业交通十年规划委员会,请一波同志负责;   国防工业十年规划委员会,请瑞卿同志负责;   科学发展十年规划委员会,请荣臻同志负责(已经在进行);   财贸(包括粮食、商业、外贸、财政、金融)十年规划委员会,请先念同志负责;   文教卫生十年规划委员会,请中央文教小组负责。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也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进行分地区的规划工作。   国家计划委员会参加各“口”的长期规划委员会,在各“口”和各地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综合平衡。   在规划工作中,都应当实行领导干部、科学技术专家和群众三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留有余地,争取超过的原则。   工作的进度,建议在明年三月以前,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整理中外资料;四、五两月,各“口”、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分头进行规划;六、七两月,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各“口”和各中央局计委进行全国综合平衡,提出十年规划控制数字的报告,报请主席和中央审查。   以上意见是否恰当,请批示。   谨致    敬礼    富春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六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