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广西农村有不少党员干部闹单干的情况简报 ## 中央批示:   农村中有些群众和基层干部搞单干的情况,最近一个时期,在不少地方继续发生。要是不积极地认真地抓紧工作,有些省、区的这种情况,还可能在一个时期内,部分地有所发展。这是应该引起各级党委的严重注意的,决不可麻痹大意。中央要求,在发生这类情况的地方,领导上派出得力干部,向农民很好地进行说服解释,帮助他们搞好集体生产,使情况逐步地改变过来。这样,有的地方,即使局面一时不能完全扭转,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也会小些,否则也可能引起大的损失。   有的基层干部说单干是他们的“总路线”   据广西自治区党委监委反映,广西各县在贯彻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训练干部会议上,暴露出很大一部分农村公社以下干部,有分田到户,包产到户,恢复单干的思想倾向。   主张单干和实行单干的面占到会干部的1/4   据统计,有这种思想和行动的人,一般占到会干部总数的25%左右。在生产较好的地区,有这种思想和行为的人约占15%。   “五风”和受灾减产严重的地区,占60%。柳城县参加县三级干部会议的417人中,272人主张单干,占65.2%。其中公社党委书记4人,占到会的该级干部20%;公社党委委员14人,占48%;基层干部的比例更大。有的基层干部不仅自己带头搞单干,而且还强迫别人跟他们一起搞,对反对单干的人打击压制,甚至开除党籍。   有不少生产队已经实行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龙胜县共有1867个生产队,其中790个(占42.3%)已经“包产到户”。三江县对15个公社的了解,有247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15.3%)实行“包产到户”,135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8.4%)实行“包产到组”。较严重的高明公社有56.2%的生产队已分田单干。   主张单干的种种谬论   主张单干的人,散布了很多谬论。他们认为要彻底解决平均主义,彻底改变农村生产面貌,唯一的办法是分田到户,恢复单干,谁也不侵犯谁。有的提出单干有几大好处:经营管理方便,能充分挖掘劳动潜力,能发挥社员生产积极性,能节省干部和经费开支等,他们说,“千变万变,不如一变”,“千分万分不如一分”’“早分晚分不如早分”,“千好万好,不如分田到户、搞单干好”。他们对单干很留恋,说远看1953年和1954年,近看自留田,生产都比集体搞得好,说单干是我们的“总路线”,若能单干,放鞭炮欢迎。   单干的七种形式   实行单干的形式,归纳起来有七种:(1)分田到户。(2>包产到户。(3)“公私合营”,即早造私人种,晚造集体种。(4)“井田制”,即征购田集体种,口粮田个人种。有些实行“三田制”,即口粮田、上交田、照顾田。(5)“抓大头”,即畬地作物分到户,水田集体种。(6)山田、远田、坏田分到户,谁种谁收。(7)化整为零,即过小地划分生产队,有的成了“兄弟队”、“父子队”、“姐妹队”。   严重的后果   在搞单干的地方,出现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1)土地大量撩荒,生产力受到破坏,粮食减产,征购任务完不成。有的人分得土地,但因劳力弱,耕种有困难;有的争种好地,坏地无人种。横县青桐公社六直大队,9个生产队,有7个队去年搞包产到户(组)。这7个队,近一半的地撩荒了。由于土地撩荒,生产下降,征购任务完不成。六直大队去年征购任务12万多斤,只完成5万斤。其中包产到户的7个生产队,征购任务只完成20%,而坚持集体生产的2个队征购任务完成90.4%。莲塘公社上彭大队,去年征购任务只完成12.4%。其中包产到户的彭培桂生产队,颗粒未交。(2)发生两极分化。在这些地方,劳力少的困难户或五保户,分得土地无法种,生活有困难。已有不少困难户被迫出卖土地、房屋和家具等。三江县独洞公社巴团大队有9户卖田,共卖田地6.4亩,房屋7间。富六公社岭旁大队,去年6~11月,困难户共卖棉被40床,衣服68件,席子6床,布630尺,洋纱53斤。困难户黄老善,卖掉耕牛,买了口粮。(3)给阶级敌人以可乘之机。在这些地方社会秩序很乱,有些地富反坏分子反攻倒算,大叫“土地还家”,搞雇工剥削,投机活动等。三江县高明公社高洋大队,地主张家福,要过去分得他的鱼塘的贫农张下绍对半交租,并且要送租上门。有的地富反坏分子知道共产党决不会同意分田到户,所以他们在分到田地后,立即将田地出卖给农民,骗取金钱。   问题产生的原因   据自治区党委监委分析,主要原因是:农村有些基层党员、干部,由于几年来受到“五风”的危害,对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发生动摇和怀疑;对“六十条”政策和调整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有误解,一些社员和干部资本主义思想的滋长。   上述问题,自治区党委监委已向区党委作了反映。   · 来源:   广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