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农村工作部: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工作的综合报告   一、改变基本核算单位的工作,各地于去年10月和11月普遍进行了试点,12月以后全面铺开。目前基本结束或在春耕大忙前可以结束这一工作的有20个省、市、区。大忙之后扫尾的有河南、浙江、福建、贵州、上海等5省、市。安徽多数要在大忙之后继续进行(缺新疆材料)。   从北京、湖南等19个省、市、区459967个生产大队的情况看,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421053个,占91.54%;仍然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有36085个,占7.84%;实行社、队两级所有制的有2797个,占0.61%;陕西、广西两省、区还有3个公社共50个大队实行公社统一核算,占0.01%。少部分仍然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一般是一村一队,各生产队之间条件大体一致,这几年生产好,基本建设较多,产量和社员收入逐年上升的;也有大队核算,出于干部把持不放、实际上群众是要求下放的。   在改变基本核算单位过程中,各地的社、队规模都有所调整。据27个省、市、区统计(不包括西藏),公社现有54786个,比原来的47988个增加14%。每社由原来平均2544.8户,减少到2259.9户。生产大队现为741103个,比原来的714585个增加3.7%。每队由原来平均170.9户减少到167户。生产队现为5206212个,”比原来的4461567个增加16.6%。每队由原来平均27.3户减少到23.7户。各地这次对社队规模的调整,一般的都是根据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同,由群众讨论决定的。目前仍有少数地方生产队偏大;同时也有些三两户或六七户的生产队。估计生产队的规模还会稍有变动。   在改变基本核算单位过程中,各地根据中央关于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结合当前工作,向群众进行了正面教育。对这几年处理不当的干部进行了甄别,因而调动了基层干部和广大社员的集体生产积极性。   据各地检查,这一工作做得细致,各项具体政策基本落实,进一步调动了生产积极性的大队,大体占40%左右;工作做得一般的大队,大体也占40%。左右;工作做得比较粗糙、没有认真经过群众讨论、遗留问题较多、群众积极性还没充分调动起来的大队,大体占20%左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坚持群众路线不够,走了过场。各地反映,走了过场的约占20%左右。在这种地区,有些基层干部认为是权宜之计,表示怀疑、动摇,认为将来十定要反“右倾”。开始时会遭到过各种各样的反对和抵抗,给工作造成困难。有的是坚持群众路线不够,“定框框”,“划杠杠”,不让群众民主讨论。配备的干部,不是放手让群众选举,而是由上边“固定”的,群众不信任,本人不想干。凡是这样做的地区,群众还有意见,不是生产不积极,就是闹单干来对抗,因而有些地区单干之风还有发展。如贵州省在推行“大包干”的工作当中,有的县包产到户增加到占大队总数的90%以上。   (二)遗留问题比较多。不少地区基本核算单位已下放结束,但土地没有划分清楚,耕畜、农具没有分配利落,山林、果树、债务等问题还未处理。群众要求把土地所有权归生产队所有,但大队干部不愿放;对耕畜有的是不放,有的是打乱平分,或者采取“抓阄”的办法重新分配,也有把耕畜下放到户,队供饲料、集体使用的。对林权的处理,有的县规定“5株为园,10株为林”,全归大队所有。特别是零星树木和果树没有很好处理,无人负责、乱砍乱伐的现象仍未停止。对债务的处理,有的是采取“卸包袱”的办法,千方百计把债务甩到生产队身上,使生产队背了一身债,社员说:“这是债务下放”有些地方对1962年包干上交任务层层加码,不能落实,群众生产情绪不高。另外,个别地方还出现了强迫社员投资,有一些地方借下放的机会,大吃大喝,兴工动工,修办公室、仓库,乱买办公用具等铺张浪费的不良倾向。   各地对以上存在的遗留问题,正在进行复查补课,逐步解决,派出工作组进行复查补课。华北地区对土地放到哪一级好正在试点,对耕畜要求全部下放。对林权问题,湖南、内蒙、福建、辽宁、陕西、青海、四川等7省、区正在积极处理。对单干倾向,各地也在结合中央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进行正面教育。贵州省在包产到户严重的地区,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该纠正的纠正,该适当放宽的放宽,该等待的等待,逐步求得解决。安徽正在开展改正“责任田”,推行生产队核算。此外,对合作化以来一直没有入社的单干农民的问题。山东省也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基层干部问题。部分生产队的领导较弱,形不成领导核心。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约有20%左右的生产队是新选的干部,有的是缺少干部,特别是一些落后队,一时还形不成领导核心;有相当一部分生产队的干部业务不熟,能力弱,工作有困难,不少人有畏难情绪。   再就是会计不足、质量差,也是较普遍的一个问题。现在以生产队核算,大队会计不能少,生产队又要加,核算单位一般比原来增加七八倍。各省反映,生产队的会计一般都缺10%左右;已经配备的会计中,能力弱、不能胜任的约占20%左右,其中还有少数政治不纯。因而有不少的生产队还没建起账来,连个财务制度也没有,乱记工分的情况也存在。在这些地区,群众很担心,他们说:“生产搞好了,账目弄不清,还是白费劲。”   在核算单位下放后,生产大队放松了对生产队的领导。部分大队干部认为现在是生产队自立门户,自当家,一切都由生产队自己去搞了。具体表现是“三多三少”:布置多,检查少;说得多,做得少;原则领导多,具体帮助少。对生产队的生产情况不了解。另一方面,也出现生产队干部不服从大队领导的现象。有些生产队的干部认为:“生产队核算,就是一切归我管了。”大队开会不到,派车不去,调劳力不给。有点“将军下马,各奔前程”的劲头。   基层干部的补贴面大、标准高也是较普遍的一个问题。各地一般都超过了补贴工分不超过总工分2.5%的规定。原因是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大队干部要补贴,生产队干部也要补贴。有的省计算,一般地区补贴工分占总工分的4%,最多达到14%,最少也得3%。有些地方大队干部受补贴的有正副支书、正副队长、会计、财粮、民兵队长、妇女主任、团支书、公安员;监察主任、贫下中农委员会主任等十一二人,生产队干部、作业组长等也都有数量不同的固定工分补贴和误工补助。一般两三户就负担一个工分补助干部。有些地区少数公社的大队干部补贴350~380个劳动日;加上误工补贴,最多达到600个劳动日。群众不满地说:“多一个神位,多一个香炉”。而有些大队干部给补300个劳动日还嫌少,说“再见吧,咱去搞小自由了”。   各地对生产队的干部问题,正在继续选拔、调整、训练。上海市各县正在对基层干部排队,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不同情况,积极进行帮助。并对基本干部进行教育工作,解决思想问题。对基层干部(大队、生产队两级)的工分补贴问题,各地普遍反映中央控制在全大队工分总数的2%左右,不要超过2.5%的规定打不住。各地意见增加到3%,或是国家给部分补贴。湖南、湖北、江苏、广西等省、区已实行了国家对大队干部的补贴制。   (四)经营管理工作跟不上。各地普遍反映,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如何加强生产队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工作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诸如生产安排、劳动组织、定额管理、评工记分、生产责任制和财务制度等,有相当一部分生产队还未走上轨道。黑龙江省派出干部在52个县的309个生产队中进行生产队的建设试点工作。陕西、甘肃等省计划草拟生产队的工作条例。广西已制定了生产队的财务管理办法。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工作要搞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只要加强领导,就会取得经验,逐步完善起来。   (五)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广大社员心情舒畅,但还有少数社员仍有怀疑,有怕变思想。有的说“那年也说不变,可是到时候非变不行,三十年不变,谁敢保险?”有些群众对按劳分配、公购粮任务包干还是半信半疑。几年来,有些地区的生产队的规模是一年一变,社员和干部都不做长远打算,有人建议,在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后,由县人委给生产队发生产资料所有证。为安定人心、发展生产,我们认为这种办法可以考虑实行。   三、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各级干部和农村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以指示精神和群众要求,贯彻民主办社方针,对改变基本核算单位工作进行复查补课,对照中央指示,逐条检查,逐条落实,凡是不符合中央指示精神的就坚决纠正,做得不够的就补课,遗留问题要迅速处理。同时,各地正在大力加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领导,继续整顿党、团组织,大抓经营管理。对大队具体地确定任务,充分发挥大队的领导作用。加强生产队的建设工作,注意安排好群众生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便帮助生产队迅速建立起正常的生产秩序。对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工作做得比较差的地区,有的省正计划提出具体措施,抽调得力干部,具体帮助,以便在短期内改变面貌。   总之,今年各地虽有一些春荒,在生产上仍有较多的困难,但各地向群众宣读了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工作的指示以后,深受群众欢迎,“至少三十年不变”这一条,更加鼓舞人。广大群众心里有了底,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出来,他们正在满怀信心地开展春耕生产,争取今年农业生产有个较好的收成。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