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农林办公室摘报:当前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又一突出问题   此件中共中央已于当年6月2日转发各地参考   从福建省华安县三级扩干会议所暴露的问题看来,副业单干是当前农村两条道路斗争中突出的问题之一。该县地处山区,副业门路广阔。主要有柴、竹、木、炭,其次还有采集体生产搞得不很好,又受到自由市场的影响,加上领导抓的不紧,不少地区出现了副业单干。据2月中旬调查,全县888个生产队中,副业完全单干的有222个队,占25%;集体与个人结合搞得不够好的有306个队,占34.5%;由集体领导搞的,但大多数采取“包值到户”办法牟有360个队,占40.5%。由于副业单干比重大,已经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   首先,影响集体经济的巩固。一些社员认为搞副业是“一举三得:有钱、有粮、自由自在”;搞农业是“吃饭靠集体,花钱靠个体”等等,因此全县有三分之一的大队备耕生产不如去年,华封公社罗溪大队50%的劳力外出搞副业,该队每人虽然平均只有七分地,但到2月上旬一亩地也未翻犁。沙建公社下樟大队去年8月间出动90多人大砍樟木,连直径二三寸的幼林也砍了。该大队1962年副业总收入4.5万元,其中4万元是个体搞的。   其次,腐蚀了干部。不少基层干部革命意志衰退,他们看到社员大搞个体副业,牟取暴利,由羡慕而动摇,由动摇而行动,甚至带领社员干。许多干部说:“当干部名声香,但家底空,辛苦一年,不如搞投机一天”。新圩公社天宫大队支部书记邹东仪,去年底县扩干会通知数次不来开会,跑去搞副业(做棺材),10天收入70多元。原华封公社党委委员杨树生把家庭生活困难归罪于当干部所致,结果动摇了革命意志,回家搞小自由去了。   第三,为投机倒把开了方便之门,使资本主义势力在农村复辟。高安公社高右大队长邹连东让社员去割芽草,他收购,每100斤买进七角,卖出二三元,从中牟取暴利。马坑公社下龙大队1962年副业收入就占1700元。社员反映说:“副业不结合,搞鬼的拿去吃,老实人做乞丐,将来一定会几家哭,几家笑,几家投河,几家坐轿”。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   一、领导上对“以粮为主、全面发展”的方针认识不足,认为不足,认为农业是西瓜,副业是芝麻无关大局,重灾和困难地区则认为让社员自己搞副业是克服困难的好办法。只看到农业单干的严重性,而对副业单干的严重性却认识不清楚。   二、干部带坏了头。社员说:“大狗爬墙,小狗看样,干部带什么头,我们跟着怎么走”。如华封公社银和大队支部书记李银春去年带头砍集体竹木,收入600元,社员也跟着干起来了,几天内全大队山林破坏得一塌糊涂。   三、业务部门(林业站、供销社等)在经营上没从巩固集体经济出发,而只认物,不认人。如林业站收购木材,不管集体、个人,不同产品来源,统统是1立方米25元和8斤大米。这就给副业单干打开了缺口。   为了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和贯彻以粮为纲的方针,提高社员集体生产积极性,该县除了通过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社员的思想觉悟之外,在经营管理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社员经营副业必须以“不误农业生产季节,搞好集体生产”为前提;同时做到“二个统一”,即:统一划分地区,统一安排劳力;“二个照顾”,即:照顾副业生产季节,照顾地区历史习惯和社员的技术特长。在报酬方面,副业生产略高于集体生产,具体办法有三种:   第一、大宗的柴、竹、木、炭和采集大量野生植物等,一般由生产队组织专业队或抽出专人,采取“以产品记工分”的办法。实行超产奖励,产品由生产队统一出售。   第二、带有技术性的体力劳动,如放木排,短途运输,临时性的“五匠”等。一般是采取“定产值,买工分”的办法。如放木排的按工记分,补旅差费,工资收入归生产队,“五匠”按月或按季交钱记分。   第三、属于家庭副业,如编制、制造小农具、生活用具等如何与集体相结合,有两种办法:一、占用集体原料的,有的交成本费,或者收益比例分成。有的由供销社“供应原料,加工定货”。二、不用集体原料而以自己从集体分得的副产品加工的副业,收入全部归社员所有。(摘自福建省委农村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报第53期)    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公社组1963年5月17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