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方六省、区抗旱救灾会议情况的报告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委员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中央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方六省、区抗旱救灾会议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   向自然灾害作斗争是农业战线上的长期任务。农业丰收总是要在战胜旱、涝等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取得的。抗旱、排涝,是解决临时性问题的措施,因为时间紧迫,要求收效快,只有广泛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兴办小型的、土法的、群众性的水利措施,才能迅速收效。水利基本建设是解决农业“四化”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应当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必须将抗旱、排涝和水利基本建设严格分开。如果在抗旱、排涝工作中搞计划外基本建设,不仅是“远水不解近渴”,而且会拉长基本建设战线,分散国家财力、物力,扰乱国家的计划,打乱水利建设的部署,产生严重的后果。各地区、各部门的同志切不可只凭主观的愿望和一时的热情,用好心办出坏事来。   南方六省、区抗旱救灾会议商定的拨付和管理抗旱经费、物资的几条办法,也是可行的。今后在抗旱、排涝中,只拨付临时性措施的经费和物资,不拨付基本建设的经费和物资。各地区对国家拨付的抗旱、排涝经费、物资,要定期向国务院主管业务部门报告用途和效果。希望各地区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加以注意。    中共中央国 务 院一九六三年七月八日   (发至省级) ## 关于南方六省、区抗旱救灾会议情况的报告   六月十日至二十日在北京召开了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湖南、江西六省、区抗旱救灾会议。各省、区汇报后,根据震林同志指示,会议转入了总结抗旱工作经验,并且组织到会同志学习了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于问题的决定(草案)》中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部分,作为总结经验的思想武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月十一日以后,六省、区都先后程度不等地落雨,大部地区旱情缓和,有的地区旱情仍在发展。六月十日以前这些省、区的旱情是严重的,因旱未种和出苗后枯死的面积,达三千六百万亩,占六省、区总耕地面积二亿四千万亩的百分之十五。几个月来,各省、区许多领导同志和广大干部深入第一线,发动群众展开抗旱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早稻栽插面积,江西基本上完成了计划,比去年有所增加;广东、湖南完成了计划的百分之九十;广西、福建完成了计划的百分之八十五;云南至六月五日,大春作物已完成播种计划的百分之五十六。绝大部分受旱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良好,集体经济巩固。   但是,在抗旱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省的同志对抗旱中搞水利措施应该采取什么方针,认识上不够明确;有的省在抗旱中违犯国家财政制度,随便挪用资金,搞了一些计划外基本建设;有的省对抗旱经费和物资的使用、管理比较混乱;还有的省的同志在会上向国家要钱、要设备,用以弥补省电灌计划的缺口,等等。   (二)会议初步总结了六省、区抗旱工作的若干经验。会议认为,福建省在这方面的经验比较系统,可供各地参考。这些经验可以归纳为:为了贯彻“多、快、好、省”的总路线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必须充分利用现有水利设施,加强维修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大搞小型的、土法的、收效快的水利措施;必须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合理使用抗旱的经费和物资。   (三)充分利用和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效益,是抗旱工作中一个又快又省的好办法。初步统计,六省、区现有各种水利灌溉工程的有效灌溉面积共一亿四千多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如果把这些工程管理好,做到蓄好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就可以扩大灌溉面积百分之二三十,甚至更多一些。如福建省永定县一条小水渠,原来只能灌田二百多亩,后来发动群众,堵塞了漏洞,灌溉面积就增加到三百多亩。广西香山河水坝的渠道,经过疏通清理,裁弯取直,灌溉面积就由一万二千亩扩大到二万亩。   六省、区现有机电排灌设备共一百一十三万多匹马力,但是有的不配套,有的用坏了没有修好,可挖掘的潜力很大。如云南省共有机电排灌设备十一万多匹马力,去年的利用率只有百分之五十,今年经过维修、配套工作,利用率就达到了百分之八十,等于增加了三万多匹马力的设备。   (四)在抗旱中新增的水利措施,必须以小型的为主,土法的为主,群众性的为主,收效快的为主。因抗旱有时间性,要求收效快,只有小型的、土法的,才能广泛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广开水源,迅速收效。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抗旱中起主要作用的也正是这些“小、土、群、快”的水利措施。如福建省龙岩、漳平两县,抗旱抢种、保苗的农田近七万亩,其中靠土法解决的,占百分之九十五,靠洋办法解决的只占百分之五。就是在水利、电力条件较好的广东省,抗旱中抢种、保苗的一千四百万亩农田,依靠群众性的、小型的、土法的措施解决的,有八百万亩,依靠历年来建设的机电灌溉设施解决的,只有四百万亩。另有二百万亩是靠水库自流灌溉的。   大的、洋的基建工程一般不宜在抗旱中搞,一是时间长,远水不解近渴;二是仓促上马,质量没有保证,而且使基建战线拉长,极为不利。为了抗旱急需,可以把计划内建设项目提前施工;在具备一切必要条件时,可以增加一点小马力的机灌设备。其他凡属基本建设工程,都必须纳入国家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才有利于基本建设的进行。   (五)在抗旱斗争中,也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加强管理、节约使用、合理使用抗旱的经费和物资。福建省的做法是:按照优先支援受旱严重的穷队、高产区和能够很快收效的抗旱措施的原则,对经费和物资,实行逐项审批,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银行监督,专案报销。对较大的水利措施,集中由省审查批准;把按地区分配抗旱经费改为专项拨款,并且使用每一笔经费,都要报送决算。六月份以前由省下拨的六百万元抗旱经费,已有五百多万元从县里报来了决算。这样就改变了以往钱、物平均分配,拨付后下落不明,甚至被滥用、挪用等不合理的现象。福建这样做,并没有妨碍群众性的抗旱斗争的进行,而且收到了多、快、好、省的效果。   (六)会议根据上述基本经验,商定了国家拨付和管理抗旱经费、物资的几条原则:(1)在抗旱中,只对于“小、土、群、快”的水利措施拨付经费和物资,凡属基本建设的项目,都应纳入国家计划,一律不在抗旱中解决。(2)根据各地区旱情大小和以往拨付经费、物资的多少,全面安排,避免什么地方要得多就多给,什么地方要得少就少给的现象。(3)根据“钱物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经费和物资的拨付数量。(4)抗旱经费由银行监督拨付,专款专用,严禁挪用。(5)各省、区应当对国家拨付的抗旱经费、物资,及时向中央各主管业务部门报告使用情况和效果。   根据这些原则,会上对各省要求的抗旱经费、物资,已经作了适当的解决。   (七)会议对六省、区今后一个时期的生产救灾工作,也大体上作了安排。没有受旱和有灌溉条件的地区,要把晚稻和其他夏播作物种足种好,加强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力争丰收。旱象已解除的地区,要抓紧抢种、改种,加工加肥,精细管理,力争多收。继续受旱的地区,必须把抗旱斗争坚持到底,除了千方百计抗旱保苗外,还要因地制宜,为落雨以后抢种、补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力争做到早稻丢了晚稻补,主粮丢了杂粮补。部分受灾严重的地区,要大力组织群众生产自救,节约备荒,对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要及时地、妥善地安排和解决。雨季和台风季节已经到来,各地还要立即做好防洪、防涝的准备工作。   (八)会议强调了抗旱救灾工作中,总结经验的重要性。必须按照毛泽东思想办事。毛主席在领导解放战争时期,就是采用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总结的办法,正确指导了整个解放战争。抗旱救灾工作,是群众性的,情况变化又很快,更需要经常地、定期地进行总结。这次,由于各省、区同志带来的材料不够齐全,在会上的总结只能是初步的。会议要求各省、区的同志回去以后,还要对抗旱工作认真地进行一次总结。凡是继续抗旱的省、区一般要一个月总结一次,县、社、队每三五天就应该总结一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把抗旱救灾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参考。    中央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九六三年七月一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