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指示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现在把财贸办公室《关于若干粮食政策问题的意见的报告》和九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的一九六三年度国家粮食征购、销售、调拨计划,一并发给你们,请即布置执行。   我国粮食产量和商品量,总的趋势是逐步增加的。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消费水平还是比较低的,粮食供应还是比较紧的。各级党委必须长期抓紧粮食工作。过去重视,现在重视,将来还要重视。财贸办公室报告中所提出的关于粮食问题的意见,有些措施是临时性的,但是绝大部分是粮食工作中带根本性的政策。解决粮食问题,既要抓增产,又要抓节约,节约粮食是长期方针。要进一步树立节约光荣的社会风气。   一九六三年度(一九六三年四月一日到一九六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粮食购销计划曾在今年二月中央工作会议上讨论确定。几个月来,农业生产情况发生了若干新的变化。从全国来看,今年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是好的。但是,一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解决灾区粮食问题的办法,第一是灾区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第二是互助互救,以丰补歉;第三是城市节约,支援灾区;第四才是国家适当供应。总之,要求灾区和丰收区、城市和乡村、中央和地方,大家努力,共同解决。九月中央工作会议根据这些情况和原则,对一九六三年度国家粮食购销和中央粮食收支计划作了若干调整。   一九六三年度国家粮食征购计划,原定指标是六百七十亿零三千万斤,现在调整为六百五十三亿一千一百万斤,其中包括中央用工业品换购的粮食十二亿四千万斤;粮食销售计划,原来预议指标是六百八十亿斤,现在调整为七百二十二亿三千万斤,其中包括全部专项用粮和保棉粮。这种少购多销的变动,主要是对于重灾区的调整。   中央要求各地在正确执行粮食政策的条件下,力争多购一点,少销一点。   在粮食征购方面,丰产地区,应当增产增购,比原计划多购一些;比去年略有增产、或者没有减产的地区,要照原计划征购;比去年略有减产的地区,照原计划征购,或者酌情减少一些;遭受重灾的地区,适当减购。不能用议购粮食抵顶征购任务。   粮食销售必须严格控制。今后几个月,全国农村都是有粮季节,除了重灾区必须由国家供应的救灾粮、收购经济作物和其他农副产品的奖售粮,这些都要保证供应以外,其他地区应当基本上不销粮食。城市要节约粮食,支援灾区,口粮标准不能提高。重灾省区的城市和邻近灾区的大城市,更应当深入地动员干部和职工节粮救灾,暂时适当降低口粮标准。各种粮食补助,要切实加以整顿,从严掌握。今后各地增加长期的、固定的、涉及面较大的补助项目,必须报告中央批准。最近粮食销售较多,请各地注意严格检查。   一九六三年度中央粮食收入,现在调整为一百七十九亿四千六百万斤,其中,各地上调六十八亿零六百万斤,进口一百一十一亿四千万斤。中央粮食支出,调整为一百七十九亿四千六百万斤,其中,调给各地一百三十三亿九千六百万斤,中央直接开支四十五亿五千万斤。调给河北的救灾粮,少了一些。河北的同志们应当努力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挖掘本身的潜力,同时,中央已在准备从丰产地区额外购买一部分杂粮和代用粮适当地补充河北。   上述中央粮食收支,是在进口一百一十一亿四千万斤的条件下安排的。最近苏联修正主义领导集团突然向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大量抢购小麦,对我国进口粮食有一定的影响。中央认为,在对外贸易工作上,必须尽最大努力完成进口粮食一百一十一亿四千万斤的任务,并且力争多进口一些,但在国内粮食安排上,必须做进口计划不能如数完成的准备。因此,在上调任务之外,中央还要求各省、区挤出十亿斤库存粮食,准备中央调用。   今年三月底,全国粮食库存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三十二亿斤,这是全党努力取得的一个巨大成绩。当然,这些增加的库存,并不是都可以动用的。分析起来,大体上有三种情况:   (一)有些地区,过去几年库存挖得过多,供应很紧张,这类地区新增加的库存,难以动用。(二)有些地区,今年灾情严重,按照现在安排的计划,上年度新增加的库存将要全部动用,甚至挖得更多。(三)有些地区,库存数量已经大体上可以维持正常周转,可以动用一部分。中央要求地方挤出十亿斤备调粮食,主要依靠动用第三类地区的库存。此外,还有的地区虽然库存增加不多,但是按照现在安排的计划,工作做好了,粮食收支相抵,可能有些余额。这类地区也应当分担一部分备调粮食。   各省、市、自治区按照中央确定的计划,超购少销的粮食,中央一九六二年九月已经规定,划归省、市、自治区直接管理和自行支配。鉴于一九六二年是由老粮食年度改为新粮食年度过渡的一年,情况比较复杂,这个规定从一九六三年度开始实行。划归省、市、自治区直接管理和支配的粮食,可以同中央统一管理的粮食统一保管,分别统计,收支数字要按期报告粮食部。   中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动员全党力量,实现一九六三年度的粮食计划,克服局部灾荒引起的暂时困难,争取明年的农业丰收,争取整个经济形势进一步全面好转。   (附件一: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若干粮食政策问题的意见的报告)   (附件二:(一)《一九六三年度粮食征购、销售调整计划》(二)《一九六三年度中央粮食收支调整计划》)    中 央一九六三年十月九日 ## 关于若干粮食政策问题的意见的报告   (中央:)   全国粮食生产的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一九六二年粮食产量大约有三千一百亿斤左右,比一九六一年的产量有较大的增加。一九六三年的夏收粮食是增产的;秋季粮食,虽然有一部分地区遭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但是大部分地区粮食生产情况不错,不少地方得到了丰收,全国总的情况还是好的。   当前的问题是,今年严重的自然灾害集中在几个省份,救灾的任务很繁重。这就给国家的粮食安排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这就使全国各地加重了结合城乡、厉行节约、调剂丰歉、支援灾区的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重视这件事情,大家都贡献一份力量,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现在,有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农业生产的新高潮。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党的一系列正确的农村政策,各行各业对农业的大力支援,目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些都是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伟大动力。我国粮食的产量将会逐步增加,粮食的商品量和征购量将会逐步提高,粮食工作的前景是光明的。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解决我国粮食问题是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这是因为:第一,现在我国每人平均占有粮食的水平很低。一九六二年全国粮食产量三千一百亿斤,全国人口六亿七千万人,平均每人四百六十三斤。假定到一九六五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三千七百亿斤,那时候人口也将达到七亿二千万人左右,平均每人五百一十四斤。假定到一九八O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五千五百亿斤,那时候全国人口将达到九亿人左右,每人平均六百一十斤。第二,全面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实现农业四十条“四、五、八”的要求,还要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努力。第三,农业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生产不稳定。即使在丰收的年成,也会有一部分地区受到自然灾害。特别是当自然灾害严重,并且集中在几个地区发生的时候,就会在粮食安排方面,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第四,当前我们国家的粮食底子比较薄。国内粮食还不能自给,还在继续进口。粮食库存仍然不足,城乡人民的口粮消费水平都还比较低,社会粮食储备也比较少。总之,我们决不能因为当前粮食情况有了一些好转,就放松工作。   我们应当继续贯彻执行今年三月三日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和农产品收购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规定》中提出的今后五年粮食工作的方针,这就是:“在粮食增产和农民生活逐步改善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征购,严格控制销售,逐年增加上调,逐年减少进口,逐年补充库存。”关键在于紧紧抓住适当增加征购和严格控制销售这两条。今后每年增产的粮食,农民要适当多留一些,国家也要适当增购一些,特别是丰收的地区要适当多增购一些。要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及时征购,同时安排;晒干扬净,提高交售粮食的质量。同时,更重要的是,要从各方面采取坚决的有效的措施,把国家粮食销售量严格地合理地控制起来,能少销的要继续少销,能不加销的就不加销,必须加销的要合理控制,重灾区应当适当降低口粮标准。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搞好社会粮食分配,合理规定国家粮食征购任务,才有利于逐步补充库存,逐步减少进口。要根据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精神,在粮食工作上贯彻执行奋发图强、勤俭建国、自力更生、迎头赶上的方针,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   下面对于粮食消费和粮食销售的政策问题,提出若干意见。   一、坚持节约粮食的方针   毛主席说:节约的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节约粮食是整个社会节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我们应当在粮食分配和消费方面,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用粮、节约粮食、细水长流、留有余地的方针,继续贯彻执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瞻前顾后、以丰补歉的方针。   随着粮食生产的逐步增长,粮食消费水平可以逐步有所提高,但是,在一个长时期内,口粮的消费仍然应当按照低标准的精神来安排。在农村,对于瓜菜和其他一些群众有消费习惯的代食品,应当继续提倡。对于人民生活,一年要认真细致地抓几次;在口粮水平比较高的地方,可以提倡十二月的口粮分十三个月吃。经验证明,多抓一次生活安排,就少出一些问题,日子就过得顺当一些。要反对大吃大喝、浪费粮食的现象,反对只顾眼前、多吃多用、不做长期打算的现象。应当把节约粮食作为当前社会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几个省份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国各地不论受灾地区和丰收地区,不论城市和乡村,要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丰收的农村应当节约粮食,适当多交售一些给国家,以便国家用来保证重灾区的救灾供应。受灾的农村,更应当节约粮食,以便比较顺利地度过灾荒。机关干部、职工和军队,应当节约粮食,支援灾区。要在广大城乡人民中间进行同甘共苦、相互支援的教育。   二、灾区必须坚持生产自救的方针   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年年都会发生。所有灾区都应当首先依靠生产自救,而不应当完全依靠国家救灾。   受灾的地区,要大力组织群众开展抗灾斗争,加强田间管理,抢种补种,多种瓜莱,多搞代食品。要想尽一切办法多增产吃的,多搞一些烧的,减轻灾荒程度。要在有原料、有销路、合乎国家政策的条件下,大力开展副业生产。要有计划地有领导地组织以工代赈。   (受灾生产队所缺的粮食,应当首先组织社会调剂,国家只对重灾区作必要的供应,对轻灾区一般不供应。)   三、有步骤地适当地改变国家对同一生产队又购又销的现象   两年来,由于减少了对农村的收购和销售,国家在同一年度内向同一生产队又购又销的现象有了改变,但是,目前农村中还有很大一批生产队,在同一个粮食年度以内,国家又向他们收购粮食,又向他们供应粮食。据二百零四个县的一万一千四百二十四个生产队的调查,一九六二年度又购又销的队有五千一百四十二个,占百分之四十五。其中,有四千四百三十二个余粮队,有五百四十七个缺粮队。   一部分生产队发生又购又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七条:(1)品种调剂,以粗换细,以细换粗。(2)以早济晚,以晚济早。有些生产队的粮食,夏余秋缺,或者秋余夏缺,本来全年计算粮食够吃或者有余。但是目前由于国家粮食紧,周转不过来,只好在粮食多余的季节多收购一些,到缺少粮食的季节再返销给农民。(3)有些地方,由于粮食产量摸不准,一部分生产队征购任务不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征购任务偏低的不容易加上去;征购任务偏高的,购了过头粮以后又要返销。购过头粮的情况目前有了很大改变,但是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4)在安排农村人民生活的时候,有些地方平均分配粮食统销指标,余粮队和不缺粮的队也供应了。(5)有些余粮队和自给队在分配口粮的时候,对四属、五保户和劳力少、人口多的户,照顾不够,造成一些缺粮户,要国家供应粮食。(6)精简还乡的人口,生产队对他们的口粮没有安排好,社、队企业事业人员虽然退了下去,但是没有安排落实,结果口粮还是由国家供应。(7)有些社员分的粮食,本来是够吃的,由于修房、婚丧、超吃等原因,以致缺粮,要国家供应。   看起来,这七条原因里面,第一条的品种调剂,是客观需要。第二条的以早济晚,以晚济早,应当随着粮食情况的好转,逐步改变。其他五条,有政策问题,有工作问题。解决了政策问题和工作问题,就可以继续减少一部分又购又销的现象。而且,由于又购又销的生产队往往是购得多、销得更多,所以在克服又购又销的现象以后,也就往往会购得少、销得更少,不仅从国家来看减轻了负担,并且从全社会来看也是节约的。   (但是,也要看到,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工作复杂,牵连的问题较多,要“摸着石头过河”,调查研究,逐步前进。要充分准备,慎重从事,不能一哄而起。一九六三年度,每个省、市、自治区可以指定几个县,最多不要超过五个县,进行全县性的试点。进行试点的县,要遵守下列原则:(1)少销的相应少购,少购的数量一般应当小于少销的数量。如果这一条掌握不好,就会发生少购易、少销难的现象。(2)保证完成上调任务,或者不增加调入指标。(3)保证非农业人口的合理供应。(4)县如果要调整购销计划,应当报告省、市、自治区批准;省、市、自治区如果要调整购销计划,应当报告中央批准。)   四、合理安排经济作物区的粮食购销   支持经济作物的恢复和发展,是当前粮食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国家应当统一安排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产和分配。在确定粮食计划时,要考虑到经济作物发展的需要;在确定经济作物的发展计划时,也要考虑到粮食的可能。国家安排经济作物区的粮食购销,既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保证经济作物主要产区的农民吃到邻近粮产区余粮队的口粮水平,有效地促进经济作物的增产;又要考虑当前粮食生产的水平,量力而行,逐步前进。对于按照国家计划,把粮田改种经济作物而少产粮食的,国家应当核减征购任务,或者增加销售;对于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扩大粮田而增产粮食的,国家应当适当增加征购,或者减少销售。这两方面增减的粮食购销数字,都要计算,不能光算一头。   (过去我们认为,支持经济作物的恢复和发展,主要是增加粮食销售。近年来,根据调查材料分析,大部分经济作物的集中产区,多数是余粮队。据二百零四个县的八百一十六个经济作物生产队的调查,余粮队有六百三十一个,占百分之七十七点三;自给队有二十八个,占百分之三点五;缺粮队有一百五十七个,占百分之十九点二。这是一九六二年的调查材料,今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具体比例会有一些改变,但是总的情况还会是这样。看来,支持经济作物的恢复和发展,就多数经济作物区来说,首先是减少粮食征购任务,其次才是增加粮食销售。今后安排粮食购销计划,要考虑到这种情况。)   五、合理地实行粮食借销的办法   现在有很多省区实行了粮食借销办法,对那些暂时有困难,但以后有能力归还,通过社会调剂又不能完全解决的生产队,由国家借销一部分粮食给他们,到下一季或者下一年收成比较好的时候,再归还给国家。从各地实行的情况来看,在粮食征购任务合理确定以后,国家对某些生产队采取借销粮食的办法,是合情合理的,群众能够接受。对于这些生产队,实行借销比实行统销有两条好处:一是借销同统销不一样,借了要还,统销张口大,借销张口小,借销可以少销粮食,可以促进社员计划用粮,节约用粮。二是借销的粮食国家可以收回一部分,机动地用于其他方面。   (粮食借销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可以肯定下来。但是,在实行这种办法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对经济作物区的缺粮队、重灾区的缺粮队和牧区,应当统销,不搞借销。第二,借销也必须严格控制。凡是可以通过社会调剂解决的,国家不借销。借销的粮食,应当包括在各地销售总指标以内。决不能因为搞借销,变相增加销售指标,多销粮食。更不能动用国家库存粮食去搞借销。第三,借销应当有借有还,有凭有据。不能借出去不管,要认真组织收回。同时,生产队归还借销粮,不能顶征购任务。)   生产队借销的粮食,到了下一季或下一年该归还的时候,又因为有新的困难而还不起的,应当怎么办?有些同志主张,可以允许生产队打欠条,以后归还。理由是,总有收成好,还得起的时候。另一些同志主张,确实还不起的,经过民主评议,政府批准,按统销处理。理由是,逐年滚下去,债务大了,影响生产积极性。我们认为,在一般情况下,按后一种意见办比较好。   (国家从生产队收回的借销粮,归省、市、自治区直接掌握,作为机动粮。省、市、自治区因故没有完成征购任务或者突破销售指标的,可以用收回的借销粮顶补。)   六、组织社会粮食调剂,依靠集体力量   (和群众力量解决一部分缺粮问题)   粮食丰歉不平衡和粮食占有不平衡的现象,总是长期存在的。工作做好了,缺十天半月,甚至缺个把月粮食的生产队和农户,除了通过家庭节约来解决以外,还常常可以通过社会调剂来解决,不需要国家供应。许多地方反映,凡是认真进行了这项工作的,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生产队之间进行余缺调剂,要解决思想问题。借出粮食的队,有很多顾虑:有的怕说卖余粮不彻底,再加征购任务;有的怕粮食借出去收不回来;有的认为把粮食借给缺粮队,既没有政治荣誉,又得不到国家奖售的工业品,没有好处;有的由于集市贸易粮价看跌,想现在高价卖出,将来低价买进,认为把粮食借给缺粮队,经济上吃亏。需要借进粮食的队,觉得要去求人,不好开口,不如国家供应方便。因此,必须充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根据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有借有还的原则,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社会调剂工作。   (通过农村集市贸易或者个人与个人,直接互通有无,也是社会调剂的一种形式,但是必须打击投机倒把,取缔高利贷剥削。这方面的情况,我们了解不多,需要在今后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七、逐步建立国家的和社会的粮食储备   应当在合理分配、节约粮食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国家的粮食库存和集体、个人的粮食储备。逐步做到国有余粮,队有余粮,户有余粮。我们这样大的国家,没有必要的粮食后备,是不能够应付意外事变的。这一点十分重要。   从现有经验看,生产队建立粮食储备,大体上有三种办法。   (1)生产队自己搞储备。这种办法,应当积极提倡。现在有些生产队已经储备了一些粮食。其中有些队有制度,有账目,管理得很好。但是有些队存在着干部多吃多占、乱开支粮食,或者粮食保管不善、霉烂损失较多的现象。当前要集中力量解决民主管理的问题。贫下中农的阶级队伍组织起来以后,应当把储备粮的管理作为自己经常监督的内容之一。国家粮食部门应当帮助生产队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储备粮管理办法,还要在技术上指导和帮助生产队把储备粮保管好。   (公社一级和大队一级,除了以公社或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以外,不要搞储备粮。现在有些地方,对公社、生产大队过去的机动粮还没有认真清理,公社干部、大队干部多吃多占、任意开支粮食的现象还没有克服,应当认真检查,切实解决。)   (2)国家粮食部门代生产队保管储备粮。这种办法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生产队有粮无钱,储备不起,国家按牌价作价付款,代为保管,生产队有权买回。另一种形式是,生产队有粮有钱,但自己保管有困难,国家代为保管,不作价付款,粮权归生产队所有。山东已经决定试行这种办法。我们认为,这两种形式,都可以试行。国家代生产队保管的储备粮,应当主要用于救灾。储存期限多长,可以同生产队商定,但不能短于一个生产季节。是否收保管费,请各地在试办中研究。生产队提用储备粮,必须经过社员讨论同意。在试行的时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防止形成变相征购,避免引起农民紧张心理。   (3)粮食部门用延长周转粮返销时间的办法,代生产队保管储备粮。这就是说,过去国家收购生产队的周转粮,一般是一年以内返销给生产队,现在改为两年以内或者三年以内返销回去。这种办法,实质上同第二种办法的第一种形式,即国家作价付款、代队保管的办法大体相同。广东已经实行这个办法。其他地区也可以试办。   (现在有些地方办义仓积谷,这也是群众性储粮备荒的一种形式。在有这种习惯的地方,群众愿意办的也可以办。)   八、改进种子供应工作   (种子是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大事。粮食部门要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必要的粮食种子供应。既要努力保证农业生产的必需,又要切实防止因调拨供应不合理而产生的损失浪费、混杂不纯、不合需要等现象。)   种子的生产和使用,应当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的自繁、自选、自留、自管的“四自”方针。主要依靠生产队自己解决。   生产队缺少种子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解决:第一,就地调剂;第二,用粮食同国家兑换;第三,国家借销;第四,在重灾区由国家供应。   粮食部门应当积极搞好备荒种子的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重点是早熟、晚熟的种子。每年都要从征购的粮食中有计划地选出一批质量好的粮食作为种子,储存备用。同时,要积极支持农业部门选择和培育优良种子。   种子的调拨供应工作,应当加强经济核算,节约调拨费用。   (为了防止粮食病虫害的传播,应当加强粮食检疫工作。今后进口粮食,要严格检疫以后才能上岸;各省之间调拨粮食,也要检疫。)   九、认真审核和控制民工口粮补贴   国家举办的事业,例如水利、筑路和其他基本建设工程,凡是需要补贴粮食的,都应当在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的同时,编制粮食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同时,要加强管理,控制民工人数,控制口粮补贴标准,反对虚报冒领粮食。   (民工参加国家举办的事业,一定要按自己留粮标准带足口粮,差额由国家补助。)   (社队自办事业,民工自己带粮,国家不给补贴。)   十、继续严格控制农村小集镇熟食业用粮   一九六二年度,国家供应的农村小集镇熟食业用粮只有四亿多斤,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平均每年十七亿多斤减少很多。今后几年要基本上控制在这个水平上,不要增加。这一部分熟食应当收粮票、平价供应,主要是解决干部和职工下乡吃饭问题,同时也可以收回一些农民手中的粮票。除此以外,农村熟食一律议价供应,货源依靠议购解决,国家不供应粮食。议购的粮食,要做到不赔钱,略有微利。   十一、控制农村饲料供应   (国家供应农村的饲料,一是用于救灾保畜,二是用于短途运输牲畜补助,三是用于收购畜产品奖售粮。除此以外,国家一般不供应。)   十二、严格控制城乡非农业人口的粮食供应   农业人口的粮食销售要严格控制,城乡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销售同样要严格控制。一九六三年度国家供应城乡非农业人口的粮食,不能超过一九六二年度的水平,还要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力争少销一些。虽然今年自然增殖的人口要增加销售,但是今年城镇还要减少二百多万吃商品粮的人口,可以大体相抵。一九六二年城镇陆续减少的一千二百多万吃商品粮人口,一九六三年从年初开始就可以不再供应,这样也可以腾出一部分粮食来,解决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在节约粮食、支援灾区的号召下,对于干部和职工还可能减少一些粮食销量。   今后每年城乡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销量要适当增加一些,用于安排人口自然增殖的需要和解决某些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必须严格控制吃商品粮的人口和定量供应标准,使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销量同农民可能提供的商品粮相适应。现在有些地方对吃商品粮人口的控制,一级比一级松。有必要重申严格控制吃商品粮人口的精神,巩固减人的成果。   目前城市人民生活比前两年好一些,但是有一部分人的口粮还差一点。现在国家粮食仍有困难,还在大量进口粮食,特别是最近一部分地区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须要城乡人民共同努力,节约粮食,克服灾荒带来的困难。城市人民的口粮定量标准目前不能提高。个别困难确实较大、非调整不可的,应当按户、按人经过评议和审核,在当地原定的销售指标中调剂解决。   这几年发展起米的机关、团体、企业的自给性粮食和副食品生产,对于改善职工生活起了一定的作用。我们建议,现在不要一风吹掉,不合理的可以适当调整。在产品分配上,应当大家一样,领导干部不要多分。生产粮食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捐献一部分出来,支援灾区。   城市个人饲养猪禽,国家一律不供应饲料(包括粮食和粮油加工副产品);机关生产所需要的饲料,一律自己解决,国家也不供应。   (* * *)   为了做好粮食的生产和分配工作,完成国家的粮食购销任务,需要全国人民充分发挥无产阶级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革命精神,坚持不懈地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扩大丰收成果,缩小灾荒损失,一步一步地夺取粮食工作的主动权。我们今后在粮食工作中要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地总结经验,在一两年内拟订粮食工作条例,报送中央审议。粮食问题是经济生活中间头等重要的问题,粮食工作的政策性很强,要求各级党委经常加强领导,检查粮食部门的工作,保证党的粮食政策能够顺利贯彻执行。   以上报告,请中央审批    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一九六三年九月七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