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组织宣读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两个文件的通知   [ 注:这里所说的两个文件,是指《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   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的两个文件在全自治区各地已经开始向各阶级、阶层进行宣读,并组织讨论。一个宣读和讨论中央文件的高潮正在形成中。从点上宣读的情况看来,广大群众一听到要宣读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踊跃参加,风雨无阻,情绪高涨,盛况空前;在听宣读的时候,人人聚精会神,频频点头称赞;听过文件之后,奔走相告,速传佳音,反映强烈。普遍认为:“中央和主席高瞻远瞩,对各地情况了如指掌,对各人心事洞察入微”。说是:“中央的两个文件,好象太阳一样,照到哪里哪里亮”。“听了两个文件,象是黑夜看到北极星,方向清楚,路线明确”。有些地方在宣读文件结束之后,群众自发地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不少人兴奋得晚间睡不着觉。他们感觉到今后集体经济的发展有了办法了。按着这两个文件规定去做,一定会有饭吃了。无产阶级的江山是更加巩固了。有些基层干部原来想“退坡”的,现在精神振作起来了。贫下中农的政治光荣感和阶级责任感大为提高。中农(包括上中农)的情绪稳定下来了。劳动人民中一些原来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怀疑和误解消除了。地富子女感到自己有前途了。地、富、反、坏分子进一步分化瓦解,最反动的分子更加孤立了。总之,宣读文件之后,立即在农村初步划清了阶级界限,稳定了各阶层的人心,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做好冬季生产工作,为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创了一个有利的局面。实际上,宣读中央两个文件,就是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第一步工作。现在为了迅速地正确地使中央两个文件和广大群众见面,区党委特作如下通知:   一、必须原原本本、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宣读,不准打折扣,不准随意取舍,不能个人认为重要的就宣读,不重要的就不宣读。这是组织纪律问题,不得违反。   二、谁来宣读。必须由县委、区委的领导干部或者相当于他们的政治水平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干部(例如“社教”工作队和原大公社下放的现任公社干部等)负责宣读。宣读文件人员的名单,要由区委挑选和批准。在宣读文件之前,述要组织负责宣读文件的同志认真学习,弄通字句,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做好备课工作。宣读时,不要以公社(乡)为单位,那样人多声杂,听不清楚,而应该按社员居住的条件,分片宣读(一般以三、四个生产队为一片);如果指定宣读的人员不足,则可采取轮回宣读的方法。   三、要高举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旗帜。在动员群众来听之前,就要大张旗鼓地讲明,这次宣读的两个文件,是党中央和毛主席的重要指示,号召大家踊跃到会。   四、在宣读文件的次序上,应该先读《决定》,后读《规定》;两个文件连续宣读,中间不要间断。不要怕两个文件的内容太多,群众记不下来。事实上,各阶级、阶层最关心的是文件中与自己利害有关的部分。同时,这是初读,将来在社教运动中还要逐项兑现。   五、宣读文件的层次,一般可以分两层:先向贫农、下中农、中农、上中农、地富子女宣读(党员、干部已在区三级干部会上宣读,故不另做一层);后向地、富、反、坏分子宣读。但必须高举阶级路线的旗帜,坚持贫、下中农单独活动的原则;在宣读文件之前要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一次贫农下中农会议,向他们交底,动员他们带头参加;宣读文件之后,至少要有两个晚上时间,组织贫下中农单独讨论。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贫、下中农的阶级责任感,才能使贫、下中农在讨论中畅所欲言;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团结中农。在贫农下中农单独讨论两个晚上以后,才接着开社员会议共同讨论。至于地、富、反、坏分子,则可以以公社(乡)为单位,宣读和讨论两个文件。   六、宣读文件时,有些人因故不能到会(如看牛的人、老人、病人、孕妇、被家务牵累的家庭主妇等),对他们要及时补课,或者进行个别宣传,向他们讲述文件的主要内容,实行“政策上门”,做到使文件的精神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 来源:   广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