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自治区党委批转喀什地委关于群众闹事处理情况简报   (新疆自治区党委批语:)   现将喀什地委“关于群众闹事处理情况简报”发给你们一阅。   喀什区今年春季连续发生了数起农民闹事事件。从这些事件中明显地看出,我们领导上有严重的官僚主义,去冬的整社工作没有抓紧,粮食供应工作有缺点错误,许多问题长期未能解决,以致到春耕期间群众闹起事来,而当群众一旦闹起事来,有的惊慌失措,不能够冷静地分析情况,区别性质,没有采取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正确地处理这些事件。以致盲目地夸大反革命的作用,以武力威胁、滥事捕人等错误办法对待群众闹事,破坏了法制,错捕了许多人,甚至还打死打伤被捕人犯的家属。这样,闹事虽然平息了,但在闹事过程中没有使群众和干部受到教育,没有真正孤立和暴露坏人,而相反地使我们更加脱离群众,埋藏下群众再次闹事和被反革命利用的危险性。已经逮捕了35人的伽师县,还准备在夏收前再捕一批,企图“先发制人”,使群众在夏收预分中不再闹事。这些做法和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必须严格批判和坚决制止。   目前,各县对闹事中逮捕的人犯已经释放了一大部分,这是完全应该的。对仍在拘押的人犯要迅速审理,除过有现行反革命活动和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外,应予全部释放(虽有嫌疑但无确实证据的亦应释放);对完全错捕了的,领导上要向被捕者道歉,立即释放。   加强闹事地区的工作,专区、县的党政领导机关,要立即抽调一批干部到闹事地区帮助工作,组织群众对发生的事件座谈讨论,领导上对自己的错误要作必要的检讨,启发群众进行自我批评,使闹事群众从中受到教育,辨明是非,使坏分子完全孤立,并作适当处理;大力帮助群众搞好生产,改善农业社的经营管理,使农民在夏收预分和年终分配时能够增加收入;认真地总结闹事的经验教训,用以教育所有的干部;负责地解决当地急需和能够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闹事中领导上答应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户的口粮问题;对品质恶劣、群众坚决反对的社干部和乡干部,亦须适当地加以处理。    1957年5月   (附:) ## 喀什地委关于群众闹事处理情况简报   喀什区春耕前后,相继在伽师、莎车、英吉沙、疏勒、岳普湖等县的个别区、乡发生了群众性的闹社和抢粮事件,共5起(伽师1起、莎车1起、英吉沙1起、疏勒1起、岳普湖1起),参加的人数少者近百人,多者四、五百人,甚至3千人以上。严重者如莎车十二区的抢粮和英吉沙五区六乡的闹社事件,抢去了仓库粮食25,000多斤,拉去社的耕畜,抢分了社的粮食,殴打了干部(莎车闹粮中被推、打的干部即有30多人),曾一度使生产停顿,引起干部和群众思想不安和一时的混乱状态,影响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使党与政府在政治上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这些事件已先后得到了解决。处理经过和从中得到的经验教训是:   (1)由于我们对群众闹事问题的性质认识不足,各级领导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多采取了打一儆百,捕人镇压的手段,因而先后共逮捕了95人(莎车36人,疏勒11人,英吉沙7人,伽师35人,岳普湖4人,叶城1人,泽普1人),因拒捕打死1人(英吉沙),被捕人犯的家属被打死1人,打伤1人。对逮捕的人犯政法部门立即组织了力量进行了审查,本着少判多放的原则,迅速进行了处理。目前已释放63人(莎车29人,疏勒7人,英吉沙2人,伽师22人,岳普湖3人),判刑4人(英吉沙),在押的27人正在查对材料,积极的进行处理(其中有些人还是要释放的)。所捕的人犯中少数(如英吉沙捕的)是经过地委讨论履行了法律手续而捕的,大部分是经县委讨论和与专区负责同志同意捕了的,还有一些是县、区干部未经请示批准和群众扭送捕押了的,在莎车事件中地委曾确定在处理过程中尽量争取不捕人和少捕人,结果由于控制不严,捕人过多,尤其群众扭送来的很多都是不该捕的,但鉴于不致伤害群众情绪对扭送人犯押了几天后释放了。同时在这些事件中也反映了一些思想情况,如英吉沙县为了达到捕人目的,而将一户中农改订为漏网富农逮捕,伽师县有的负责同志还错误的说捕人解决了问题,为了夏收预分中平安无事,采取先发制人的办法,计划在夏收前再捕一批人,有的县负责同志在强调捕人时说:“先捕起来,捕错了再作检讨”。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捕人面的过宽,不仅表现了无组织无纪律目无法制,而且使我们更加脱离群众。对上述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是与地委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分不开的,县上也有很大责任,地委已分别作了批判与纠正。   (2)处理事件中,对有些持刀行凶不逮捕不足以平民愤的分子,如伽师七区七乡富农沙吾提,因催交公粮持刀杀伤副乡长和社的会计而予以逮捕是完全应该的。但对不该捕的人而捕了则是十分错误的。如伽师四区七乡、疏勒二区八乡群众性的退社也很严重、但没有捕人也解决了问题。主要是耐心的讲解了党在农村中的阶级路线,宣传了合作化的优越性和国际形势,国家建设的成就,以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政策原则;阐述了解放后经过减租反霸,土改生产以及农业合作化给贫苦农民带来的利益,以当地具体事例说明了有些人减产的主要原因和有些人减少收入是暂时的现象,又以多数社员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的事例教育群众;提高了群众的认识,从而发动了贫农和下中农,争取了多数群众划清了敌我界限,依靠群众力量揭穿了反动谣言,孤立了坏人,并说明了社内存在问题是经营不善而不是合作社不好,专、县已派大批干部帮助解决社内的问题,社干除极个别是由于品质不好贪污、盗窃社的财产外,多数干部积极负责工作,成绩是主要的,虽有一些缺点和错误,只要帮助教育是可以得到改正的。在加强思想教育、处理社内存在的问题的同时,又及时解决了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特别是解决了缺粮户的口粮困难,改善了干群关系后,群众退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这说明,只要领导对群众采取正确的态度,耐心说服教育,问题是完全可以得到解决的。相反,如果对群众闹事问题,不加分析研究、而采取鸣枪威胁镇压的手段,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得事态扩大。如泽普半夜偷捕了一人没有向群众解释,就有近百人到县政府请愿,并声言要炸毁看守所。岳普湖县闹退社,起初鸣枪威胁,不仅无济于事,反而越闹越凶,最后还是用说服教育的办法解决了问题。这充分说明对待人民闹事问题必须以说服教育的办法去解决,而不能采取粗暴的捕人手段去加以镇压。只要向群众讲清了道理,广大农民群众还是拥护党的政策积极走合作化道路的,只要我们正确的对待问题,问题是会得到正确解决的。   (3)最近以来,在农村中发现了许多带有政治性的反动谣言,如说:“上海、喀什被国民党占了,喀什的专员跑到叶城参加合作社了”,“莎车开来了英国的坦克”,以及说“人民币不顶用了”等等。同时在有的礼拜寺和学校的门口张贴了反动标语如“打倒共产党,消灭高级社”、“欢迎国民党”等。这说明农村中是有坏分子甚至反革命分子在活动的,但我们尚未掌握充分的材料,因此,必须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侦察工作,有力地打击反革命分子,维护社会治安。    1957年5月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