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谭震林同志关于在湖南攸县贯彻民主办社和整风问题的报告   现将谭震林同志关于在湖南攸县贯彻民主办社和整风问题的报告印发给你们。    中央办公厅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 ## 谭震林同志关于在湖南攸县贯彻民主办社和整风问题的报告   (主席并中央:)   我在湖南攸县住了四十多天。根据民主办社的方针,亲自领导整顿了五个社,目的是试图找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内什么是主要的矛盾,弄清楚这些矛盾的广度和深度和如 何才能解决它。后来,为了摸一下县一级怎样整风,看一看县一级究竟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又利用宣传会议的机会,在攸县发动了一次整风运动。现将这两个问题的情况简报如后: ## (一)关于贯彻民主办社问题   经过摸索试验证明,农业社中各种问题的中心是社干部作风不民主。如果贯彻了民主办社,作到了遇事和群众商量,其他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或者减轻了,缓和了。反之,如果干部作风不民主,遇事独断独行,许多好事都办成了坏事,许多事情都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怀疑,各种矛盾都加深了,尖锐了。社干部作风不民主,主要来源于乡干和县干,尤其是住社干部。坏师傅就会带出坏徒弟。县干和乡干作风不民主,社干就学了样。   目前农业社社员最关心的,也是社员、社干之间造成矛盾的主要问题,是社的财务管理。许多社的账目不公开。因此,社员对社干引起了很大的怀疑,骂社干是“大肚 子”,“吃剥削饭”,“吃冤枉饭”。在第一批整顿的五个社二百零四个社干中,被社员怀疑有贪污行为的有五十六人,被怀疑贪污最多的有五百多元。乡干和县干 对于社的财务情况和社干是否贪污也不摸底。根据他们的汇报,问题也很严重。开始时我也有些不敢下手,担心弄得不好,不是得罪社员,就是损伤了社干。后来找了一批家住在这五个社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回家省亲私访。经过一段私访,他们汇报说:所谓贪污多少云云,主要是出于怀疑,并无事实根据。因此,我才下决心领 导这几个社进行彻底的清算,弄一个水落石出。清算的结果是:被怀疑有贪污行为的五十六人中,只有十七个人确实有一些经济手续不清。其中十三人只是有占一点小便宜的行为,只有四个人才算是有贪污行为,最多者也不过贪污了四十多元(不满二十元者不算贪污)。在账目清算公布并且对贪污占小便宜的干部进行了适当的 批评和处理之后,社员们的怀疑解除了,生产情绪高了,同社干之间的关系密切了。   认真地彻底地算清社内账目,在南方来说并不困难。这五个社只用了十天左右的时间,就算清了去年的和今年四个月的账目。合作社为什么不按月公布账目呢?县、乡、社干和社员为什么对于账目不摸底呢?除了由于社干的作风不民主外,主要是新式簿记害死人。一个合作社要用十六种不同格式的簿记。不仅干部和社员无法看懂,就是会计也讲不清楚。这种新式簿记实际上是害人的所谓“科学”,是十足的主观主义,必须废除。   事实证明,社干部确实是忠心耿耿为国、为社、为社员服务,一心一意想把社办好的。虽然有少数人有一些占小便宜或者贪污的行为,那只是农民的自私心理特点的一种反映。只要领导得法,是容易解决的。在贯彻民主办社过程中,虽然社员那样尖锐地批评、指责甚至谩骂,但社干还是能够任劳任怨地进行自我批评,痛快地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样的干部 是很难得的好干部,是值得我们很好地爱护他们的。我们常常说,从总的情况看,合作社的情况是很好的,从具体材料看,问题确实不少。经过具体地调 查了这五个社,证明问题虽然很多,只要我们善于处理,还是容易解决的。如果领导上能够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加以处理,合作社就更容易办好了。   根据第一批五个社的经验,已经又开展了第二批九个社的整顿工作,七月初可以全部结束,具体经验要到那时才能总结起来。但概括说来,整社过程中,大体要掌握以下七点:第一,要有比较强的工作队。第二,工作队从头到尾都应当贯串民主作风,不要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第三,既要放手发动群众,又要不损害社干的积极性;既要彻底解决社内存在的一切问题,解除社员任何怀疑,又要弄清是非,不要让社干背上冤枉包袱。第四,对于社干多占的粮款,如多贷款、多领救济款、 多减免、占小便宜、贪污、超支等,要分开计算,不要堆在一起,把社干压得不能抬头。第五,对于社干的作风问题,要分别解决。即,社员提出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要把问题集中一堆,形成算总账,造成社干戴上各种帽子,弄得过不了关。第六,在整社过程中,不要把社干作风问题作为独立的一个阶段处理,而应当放在整个过程中去分散地解决。但是,账目问题和经营管理中一些问题,各部分社员之间的关系问题,则要分为两个阶段来解决。在解决各部分社员之间的关系问题时,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政策教育,着重地说明:在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下,还应该有统一安排、全面照顾的政策,不能只讲按劳取酬,不讲全面照顾。第七,要充分依靠群众,特别是中年和老年农民。他们是能够主持公道的。   从这五个社的情况看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制度方面应当有所改正。第一,是要改变干部兼职的做法。最好是干部不兼职,使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社员都能当上社干,这样就可以做到大家的事大家办。第二,是要改变监督和执行混淆起来的情况。监督和执行应当有所分工,两者不能混合。如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委会不要兼任,监委不要兼任社委。监委会应当分为财政监督和生产监督两个委员会。生产队长不一定都由社委兼任。这样,就可以在组织制度方面确立合作社的民主化。第三,担任社干的不要都是连选连任,要有意识地经常有所更换。这样作,就能避免“当干部是一种特权”的现象,同时,也容易使干部回到生产岗位。当然,主要干部不能常换,不能一次全换,而应当有计划地换。这是一个牵涉到制度上的改变的大问题,目前只能在个别地方典型试验,经过一、二年实践证明有效后,才能正式提出来。 ## (二)关于县一级整风问题   从攸县整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县一级主要的问题是:第一,干部的特权思想较严重。这种思想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印象,如不纠正让其发展下去,是很危险的。 第二,狭隘的阶级观点。这种观点,加重了我们与上中农、与地主富农、与一般知识分子等等方面的矛盾。但是,对于这种观点,不仅县委不敢批判,连地委也不敢批判。他们怕搞不好,就是立场问题。看来,如何把党的阶级政策和阶级立场统一起来,如何把阶级立场与一般社会人情统一起来,在县委和地委的认识上都是没有解决的问题。第三,官僚主义已发展到不愿动手动脚的地步。股长以上的干部一般是不亲自动手写东西的,什么都推给秘书干事办。县级干部下乡深入农村的时间很少,终年忙于会议,忙于事务,认真地调查研究就更少。农村情况,靠办公室通过电话汇报来综合掌握。电话汇报统计起来的数字是完整的,也能看出一些问题。但是,数字的假象不少。这种现象如果不加纠正,将会出现更多的思想懒汉,政治上、思想上和工作上都很难提高。我建议中央作一个规定:县一级干部一年应该有六个月时间深入基层,要写的报告、讲话大纲、文章等,都应该亲自动手。秘书只能负收集、整理资料的责任,和在文字语法等方面加以修饰。只有这样,才能把干部锻炼出来。   县级整风也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攸县开过四次座谈会,一次是完小校长,一 次是中学校长和教员,一次是医生和文化界,一次是工商界。这四次座谈会反映出的问题,极大部分是正确的,是我们必须改正的缺点和错误,只有个别的怪论。对于这样的座谈会应该采取的方针是:凡是正确的意见,加以支持;凡是错误的意见,当场批驳;凡是出于误会的,当场解释;凡是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当时就作处理。这样的座谈会对于揭露我们干部中的特权思想、狭隘阶级观点,很有用处。但是,领导这样的座谈会,需要省委派人去。因为,有些问题县委是解释不了的。例如工农干部看不起知识分子问题,办理案件为什么要县委审批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必须由省派人加以明确尖锐的批驳。   就攸县整个人民生活来说,是普遍地改善了。这是来自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各种人异口同声的语言,大部分又都是我的亲朋和老同事、老战友们所说的。合作化以后,主要是劳动力少的户减少了收入,这方面必须加以照顾。从生产上说,攸县除在稻谷方面用了一些功夫外,其他方面,只有号召,无具体行动。但是,按攸县的自然条件和群众条件来说,只要认真的具体领导,是大有可为的。对于干部下放,加强下层的工作问题,湖南省还停留在口头上,而无具体行动,看来劲头不大。   (谭震林)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