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复辽宁省委关于农村中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突出分子可否划为反社会主义分子的请示   九月十二日电悉。   (一) 在工人中,出身、成份好、历史清白,但有突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的人。对这种人只作批判,指出其言行是反社会主义的,但不要戴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帽子,这种人只能是个别的,他们为什么会产生突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一定有其主客观原因。应该细心地找出这些原因,才便于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广大工人群众,改造这种人。   (二)在工人中,划分进步、中间、落后等界限,是为为领导心中有数,便于内部掌握,不作公开划分,你们的了解是正确的。   (三) 对于农村中反党反社会主义突出的分子,仍按照他们本人的情形加以确定为好,如是地富反攻,则按地富反攻处理,是反革命,则按反革命分子处理,是流氓,按流 氓分子处理,等等。这种人是反社会主义的,应在群众中指出其反社会主义性质,但是不要在农村中去专划一项“反社会主义分子”,因为这样,很容易形成乱戴帽子,特别是对一部分富裕中农容易搞得过分。   (注:辽宁省委关于在农村中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突出的人可否划反社会主义分子的请示从略)   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九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