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包工包产的指示   (各地、市、县委:)   自宣布生产队划小,包工包产必须包实,超产归队、减产赔偿的办法以后,群众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生产责任心也大大加强。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包产偏低,有的,方法不对,有的,抓得不紧。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及时开展春耕大生产运动,特作如下指示:   一、包产指标一般应当不低于1955年的产量。1955年受灾的地区应当高于正常年景的实产量。包产既不要偏低,也不要偏高。偏低会影响社员群众挖潜力找窍门的积极性,结果能办到的事情也不去办。偏高,群众不易接受,而且会影响完成任务的信心。   二、包产应按田地好壤进行承包,对同等士质、同等水利条件的土地,应当包一样的产量,不能按作物和种植计划包产。如果作物和种植计划包产就会影响生产改革的积极性,就会影响高产物的种植和复种面积的扩大。   三、包工数应根据劳动定额和种植计划确定,不能按照包产标确定。如果按包产指标确定,势必使包工数目过少;使土地孬,费工多的生产队吃亏;使积极进行生产改革的生产队吃亏。有此劳动定额由于目前还无经验,一时难于定得准确的,可在包工时给生产队一部分机动工,由生产队掌握,以解决零星的和临时性的活用工。   四、这了做好包工包产工作,首先由管理委员会提出各个生产队的包工包产数字,交生产队讨捡。然后,再召开生产队长会议,根据群众意见,进行复评。最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正式通过。要求做到包产不过分偏低也不偏高、不发生畸轻畸重苦乐不均的现象为最好。另外在包工包产的同时,要做好包肥料、包种子的工作。根据种植计划,把所需要的肥料、种子等费用包给生产队。   五、包工包产确定后,在一般年景下,不加变动。多用的工、肥料和种子不补,少用的不扣。超产归队,减产赔偿。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当及时地民生修订。由于积极抗灾多用的工、肥料和种子等,由社补给。因灾减产的,免于赔偿。   六、生产队的划分问题务必提前办理,不能因为其它问题而推迟这一问题的处理,否则会影响当前春耕工作。望注意。   以上指示,望立即印发农业社。    安徽省委1957年2月14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