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产党员犯了错误以后,畏罪自杀,或因被诬陷,受到冤枉自杀的,应该如何处理   一个共产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而自杀,是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的可耻行为,为了严肃党纪,教育党员群众,必须开除其党籍。   如果本人并无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并不严重,而是被诬陷或被夸大错误事实,因本人觉悟较低,不明政策而自杀的,或自杀未死,除应严格指出其错误外,对确无错误纯系被诬陷者,可免予处分,并予以平反;对有某些错误,但本人对其错误确已有认识,并表示悔改的,可不开除其党籍,酌情予以其他党纪处分。但自杀致死者,则应在党内宣布除名。   来源:摘自1958年11月中央监委办公厅编《党的监察工作问题解答》,转载于铁道部政治部审干办公室《审干工作政策选编》, 198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