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劳模在北京种植高产卫星试验田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为庆祝国庆十周年,决定在北京全国农展馆附近,邀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劳模种植各种作物高产卫星试验田,配合农展会展出,以互相交流生产经验,扩大影响,促进农业生产更大的跃进。你省(市、自治区)如参加,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卫星田作为各省、市、自治区在京的试验田,由省(市、自治区)委指派熟习业务并能做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带队来京掌握。   2.卫星田要求种植水稻、春麦、玉米、谷子、高粱、棉花、大豆、花生、芝麻、向日葵、麻类、烟叶、甘薯、马铃薯、蔬菜等作物,各省、市、自治区可在上述作物中选种数种。每省卫星田面积以不超过10亩为宜。   3.卫星田由各省、市、自治区今年放卫星的劳模亲自种植。劳模名单由省、市、自治区党委确定后于11月30日以前通知农业部。   4.卫星田所需农药、肥料、大型农机具和临时辅助劳动力,由北京市协助解决。   5.带队负责人和劳模务于12月5日以前到农业部报到。    中共中央1958年11月23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