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在1958年内继续开展肃反运动的规划   为了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中央的指示,省委在一九五六年和一九五七年发出了两次开展肃反运动的规划,目前,这两个规划所规定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了。在一九五七年十月全国肃反工作会议上,中央又决定凡从国库领取工资的人员均应参加肃反运动。省委认为中央这一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并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我省的情况,提出在一九五八年内继续开展肃反运动的规划如下,望各级党委研究执行。 ## 一、 任 务   按照中央指示,我省从国库领取工资的共1,175,777人,其中:巳经参加过肃反运动的783,76人,尚未参加肃反运动的392,01人。未参加肃反运动的392,015人中:初小教师77, 213人;乡干部(包括半脱产的)50,514人;供销合作社乡村门市部(零售店)及附设的小型加工厂62,324人;公私合营企业159,087人;按原规划范围应参加运动而未参加的(多系新建单位或新增加的人员)42,877人。此外,我省还有380,572人,虽然不从国库领取工资,但按他们的职业、活动、生活状况都是类似或接近于从国库领取工资的人,因而省委认为有必要在他们中间也同样进行一次群众性的肃反运动。这一部分人有:(1)民办中小学教师4,117人,由于他们担负着和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工作任务,由于他们受政府教育部门的统一调遣,随时都可能成为公办学校的教师,因此,为了整个教育队伍的纯洁,有必要在他们中间开展肃反运动。(2)50人以上的生产合作社职工229,465人,由于这些规模较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将逐步的转变为国营工厂,特别是由于我省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绝大多数是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以后组织起来的,对他们当中的某些复杂分子,尚未进行过清理,因而,应该在他们中间开展一次肃反运动。(3)运输业合作社(包括马车、木帆船、搬运等合作社(组或站)的职工)82,590人,这是一部分政治情况最为复杂的人,由于他们的流动性极大,因而历年来的政治运动都搞得不够深透,据初步了解,他们中间的各种复杂分子一般的都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而且他们经常地出入国家仓库、重要的甚至是机密的建筑工程工地,因此,在这一部分人中间开展一次肃反运动是十分必要的。(4)联合医疗机构(指联合医院、联合诊所、联合妇幼保健站等等)32,211人。(5)民间职业剧团及国营、公私合营、农村的剧场共12,526人。(6)农村的信贷社19,663人。以上两类合计,共772,587人,一九五八年内,在这七十七万余人中间开展肃反运动,这就是我们的任务。 ## 二、 方法、步骤和时间   1.初小和民办中、小学教师:在今年寒假,与全体小学教师的整风运动相结合,以集训方式开展肃反运动。结合的具体方法是分段进行,即首先在全体教师中进行整风,在整风结束后,单独留下初小和民办中、小学教师开展肃反运动。在集训期间,只进行教育发动群众,开展小组斗争,集训结束以后,再进行专案、定案和复查善后工作,全部工作要在一九五八年六月底以前完全结束。   2.乡干部、供销合作社乡村门市部(零售店)和附设的小型加工厂的人员、联合医疗机构和农村信贷社的人员:应在一九五八年春播前后作好准备,利用春播以后夏收以前,夏锄以后秋收以前这两个农业生产间隙,以分批到县集训的方式开展肃反运动。在集训期间,只进行教育发动群众,开展小组斗争,集训结束以后,再进行专案、定案和复查善后工作,一九五八年年底以前全部结束。各地应抓紧准备,争取在第一个生产间隙中多开展一些。下放到乡的巳经参加过肃反运动的于部,除少数可作为骨干参加肃反集训以外,其余均应留乡掌握中心工作。有的乡村如果联合医疗机构的人员特少无法分批时,也可以采用个别审查的方法。   3.公私合营企业人员:要在一九五八年上半年完全作好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展运动,一九五八年年底以前完全结束。四个省辖市的公私合营企业比较集中,规模较大,人数也较多,任务繁重一些,但这些地区的初小教师和乡干部、供销合作社人员很少,所以我们要求省辖市的公私合营企业的肃反现在就开始准备工作,在一九五八年春季进行试点,有条件的,应该争取在上半年开展一批,这些地区的公私合营企业,一般的可采用国营企业肃反的方式方法。各县的公私合营企业较少,规模也较小,任务较轻。但这些地区初小教师和乡干部、供销合作社人员的肃反任务很重,因而一般的可在下半年开展运动,但如果公私合营企业人员特少时,也可以争取同乡干部和供销合作社人员一起用集训的方式开展肃反运动。   4. 50人以上的手工业合作社和运输业合作社的职工:应与各地手工业合作社和运输业合作社的整风运动结合进行。结合的具体方法是:在整风运动的最后一个阶段,整社和清理时,进行肃反方针、政策的教育,发动群众,开展坦白检举,组织小组斗争,把这个阶段变成肃反的群众运动阶段。在这个群众运动结束后,再对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进行专案和定案处理工作。这一部分人中的复查善后工作,一般的要在一九五八年下半年基本结束。对五十人以下的手工业合作社,有条件的地区应尽量地把他们列入肃反规划开展运动,如果确有困难,,不能列入肃反规划时,也应该由公安机关作为社会镇反对他们认真地进行清理。   5.民间职业性剧团:国营的剧场以及按原规划范围应参加运动而未参加的人员,由各地党委根据任务的大、小和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新建单位(包括按原规划范围应参加运动而未参加的)如果多数人未参加过肃反运动,由各地党委规划安排列入新任务。如果多数已参加过肃反运动,即可采用复查的方式,进行个别审查。这一部分人应该在一九五八年年底基本结束复查善后工作。   在一九五八年内开展肃反运动的单位,都应该特别注意同整凤运动相结合,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整风结束以后,紧接着开展肃反运动的,这种单位主要应该掌握以下三个问题:第一,通过整风,搜集材料。肃反组织不仅要搜集和研究各种政治档案及有关材料,而且要了解和研究整风排队、调查和“鸣放”辩论的具体情况,作为确定肃反清查对象时的参考。第二,通过“鸣放”和辩论,了解、选拔肃反积极分子。第三,把肃反的群众运动阶段同整风后期的清理工作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进一步暴露反革命分子和教育群众,又可以使清理工作作得更为彻底。但必须强调整风和肃反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两种组织不能混淆。掌握肃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可以参加整风领导小组,以便互相配合。另一种情况是整风运动结束后,不一定能立即开展肃反运动的,这种单位主要是掌握通过整风搜集材料和选拔积极分子。   总的要求是:全省要在一九五八年秋季以前基本结束群众运动,年底以前基本结束复查善后工作,以便在一九五九年春季彻底地结束全省的内部肃反运动。 ## 三、 领导问题   1.各级党委必须充分认识在这七十七万余人中开展肃反运动的重要意义,过去我们以两年半的时间,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在七十八万余人中开展了肃反运动,纯结了我们的内部。邓小平同志说:“几潭子水都搞清了,留下一两潭子混水,将来把清水也冲混了。”因此,继续在这一部分人中开展肃反运动,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对完成这一新的任务,各级党委还必须看到它的有利条件和困难方面。这一任务的特点是:绝大部分是基层单位的人员,分布的系统很多,比较分散,人员复杂,而且档案材料很少,党的组织骨干力量薄弱,如果不加强领导,充分作好准备,很容易搞得不深不透或出偏差。再加上他们接近生产,安排不好就会同中心工作发生矛盾,这是困难的方面。但必须看到也有许多极为有利的条件,例如:有了明确具体的政策界限,有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有了一大批熟悉肃反工作的骨干,特别是一九五八年的肃反运动和整风运动相结合,这就可以大大节省准备阶段的时间, 这是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因此,只要加强领导,顺利地完成这一任务是完全可能的。   2.各级党委应对一、二、三批肃反运动的经验认真地加以总结,凡属不正确的、错误的,均应加以克服纠正。凡属好的、正确的,均应作为领导这一批的参考,加以坚持、发扬和贯彻。对新任务应即加以研究分析,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划,并使运动的领导骨干正确地领会和掌握党委的规划。   3.各级党委必须看到新任务的数量与过去三批任务的总和相等,工作是极其繁重的,能否胜利完成的关键问题在于党委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对肃反工作必须统一领导,定期研究,都应该有一个书记(或常委)具体负责,对运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地了解和研究。各级肃反组织及其办公机构必须充实健全起来,并根据任务的需要,抽调足够数量的专职肃反干部。在抽调干部时,应该注意保证质量,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抽调原来的肃反干部。为了不影响其他工作,可以考虑由下放干部中选择、抽调一部分适合作肃反工作的干部,待肃反运动结束后,再按原决定下放。   我们要求各级党委具体、全面地安排各项工作,加强对肃反工作的领导,时刻警惕、防止松劲思想的产生,在充分准备、保证工作质量和不误生产的前提下,应该又好又快地完成这一批肃反运动的任务。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