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鄠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事由:为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瑶池道”由。>   查反动组织“瑶池道”,一贯进行反共反人民活动。抗日战争时期,积极充当日寇侵华工具,为日寇搜集我军事情报,勾结日寇进攻解放区,残杀同胞。日寇投降后,又与国民党特务、军政官吏、地主、反动分子勾结,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为蒋介石匪帮统治与压榨人民的积极帮凶。全国解放后,又伪装佛教信徒,密秘发展组织,制造谣言,煽惑群众,破坏工农业生产,诈骗群众钱财,奸污、猥亵妇女。有的还包庇、窝藏反革命分子,甚至自封“皇帝”“元帅”“首相”等职,制旗造印,暗杀干部、群众,阴谋推翻我人民政权,严重的破坏了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该反动组织名目繁多,除称“瑶池道”外,又称大道门、乾元堂、万全堂、归根道、归根门、归根堂、归根教、归一道、皇极归根堂、收元门、普渡道、普渡门、普渡堂、瑶池门、西华堂、大西华堂、小西华堂、西华道、东华堂、三华堂、白玉堂、金丹道、金仙道、先天道、先天玄天大道、瑶池金母先天大道、先天大道门、东震门、东艮门、清净门、清事门、清佛门、三阳门、大束门、大昌门、单香门、间元门、方便门、贤门、代束门、收元归真门、金宫门、中央门、万善堂、至善堂、密秘还乡道、天仙大道、善人道、大道会、白阳会、斋公教、清莲教、守元教、收元道、老子道、绝子道、会仙坛、白经坛、清香大道、三教归一道、众善堂、红杏堂等60余种名目。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进行,特明令取缔反动组织“瑶池道”。并规定取缔办法如下:   一、自布告之日起,反动组织“瑶池道”应立即解散,停止一切活动。凡“瑶池道”之“天恩”以上道首(包括天恩、证恩、引恩、保恩、顶航、十地、掌道等)和一般执事人员,均须在布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县公安局和公安局指定的登记站登记退道,交清组织情况和道产,彻底坦白,并向政府具结悔过,听候处理。   二、所有参加“瑶池道”之道徒,亦必须在布告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声明退道,交清组织关系和活动情况后,安心生产,政府将予以从宽处理。   三、凡“瑶池道”的所有财产、文件、书籍、迷信用具、印戳等物资,应一律交出,不得隐藏或破坏。   四、不论参加反动组织“瑶池道”之道首、道徒,凡能幡然悔悟,积极帮助政府揭发反动组织的各种反革命、反人民的罪恶活动,对取缔工作有功者,可将功折罪,立大功者并可受奖。   五、抗拒登记退道或破坏取缔工作者,依法严惩。   六、取缔后,不论道首、道徒,均须停止一切复辟活动。违者,定以反革命论处,依法从严惩办。   以上办法,除责令本县公安局立即遵照执行外,并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予以协助。   (此布)    县长 张鸿儒   来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历史资料汇编(1948-1992年)》,公安部一局编印,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