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襄阳地委三个文件的报告   (中央并主席:)   任重同志从4月29日到5月20日在襄阳地区帮助工作期间,和地委的负责同志一起,一边看庄稼,一边问情况,一边谈问题,走马看花,从江汉平原—直跑到鄂西北山区的郧县。他所带的工作组,在襄阳县伙牌公社下马看花,对当前的生产生活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做了比较仔细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沿途各县,在地委,召开几次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和地委的同志在一起,又花了几天的工夫,把所接触的问题,开了一张单子,一个一个地研究,把能够落案的几个问题,分别写成4个文件:一、关于工资制、供给制问题;二、关于食堂问题;三、关于农业生产问题;四、关于工作方法问题;并且把地委原来起草的关于1959年粮、棉、油征购销工作等七个文件,一个一个地做了讨论和修改。接着,省委在襄阳召开了5个地委书记、45个县委书记座谈会,讨论和修改了3个文件。任重同志回来以后,又把这3个文件提到省委常委会议上做了讨论和修改,就是现在给中央送去的这3个文件。   这3个文件当中所提到的问题,是我省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工分不值钱”,粮食吃不饱,食堂办的不好,少数干部作风不民主,如果不迅速改变这种情况,很难以进一步鼓干劲、搞高潮。   自从传达上海会议的精神以后,特别是自从主席发出了6个问题的信以后,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情绪很振奋。干部的工作方法有了改善,但是不少的干部和社员对于工资制和供给制问题,对于食堂问题,还不敢说心里话。有些干部认为把伙食供给制改为半伙食供给制,是“倒退”,是“违背阶级路线”。有些干部深怕一部分社员退出食堂,认为如果食堂垮台,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一部分县委的负责同志,也有这样的看法。   因此,扭住伙食供给制不放,不敢正视“工分不值钱”所造成的劳动出勤率不高,特别是劳动效率不高,劳动力外流等严重问题。这样,即使是解决了公社体制问题,也还不能正确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扭住食堂,不敢说一句入食堂要自愿,也不敢强调办食堂要民主,这样,食堂就办不好,即使粮食安排到了食堂,也还是很难做到“吃饱吃好,节约备荒”。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采取襄阳地委所提出的办法,解决工资制和供给制问题以及食堂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这两个问题和工作方法问题,解决的不好,鼓干劲,搞高潮,就会成为空话。我们已经把这3个文件批转各地参照执行,是否妥当,请中央指示。 ## 关于工资制、供给制问题   我区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后,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生产队分配给社员的总额当中,工资部分所占的比例大于供给部分,得到了广大社员群众拥护,他们形象地把这种制度说成是“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这种形象的说法,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农群众的心愿。事实正在越来越清楚地证明,这个分配制度,是一个很好的社会主义分配方式,既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又便于逐步地向共产主义分配方式过渡。我们正在努力争取在1962年以前,全区人民公社每人平均的个人收入水平达到150元左右,这样全区人民公社,都能够真正做到“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   但是,在目前,全区人民公社每人平均的个人收入不过70元左右,这样全区大多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实行了“吃饭不要钱”(即伙食供给制),就没有力量“按月发工资”。这就是说,在社员分配总额当中,供给部分所占的比例,高于工资部分所占的比例,“工分不值钱”,影响着社员劳动的积极性,不符合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也不符合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所提出的“在人民公社的社员收入中,按劳分配的工资部分在长期内必须占有重要地位,在一段时间内并将占有主要地位”的精神,有的农民说:“吃饭不要钱,落得肚儿园,工分扯球蛋,干活没有劲”,有的农民说:“手多不如嘴多”,很显然,这种情况对于发展生产是极其不利的。   根据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省委最近的指示,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对于工资制、供给制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工资部分和供给部分占社员收入的比例,定为工资部分占七成左右,供给部分占三成左右。这个比例在1962年以前不变。   二、各个公社的生产队,每年初,根据这个比例,以上一年的本队每人平均的个人收入水平或者以略低于本年的包产指标,作为标准,定出本年的供给绝对数,全年不变。例如,某生产队1958年每人平均的个人收入水平是100元,照供给部分占三成计算,这个队1959年每人平均的供给绝对数字就是30元。依此类推。   三、定了供给绝对数字,就全年不变,年终结算,分配给社员部分,除按所定的绝对数支付工资和供给,和留足下一年麦收以前的工资而外,多余的部分按每人全年所做的劳动日分给社员。   四、大部分生产队在确定了工资部分占七成,供给部分占三成以后,可以根据本队实际情况,分别实行半粮食供给制或半伙食供给制。这里说的“半”,不是一劈对半的意思,而是一部分的意思,可以多于对半,也可以少于对半。   收入较多的少数生产队,例如,每人平均的个人收入水平在100左右,可以实行粮食供给制;每人平均的个人收入水平在150元左右的,可以实行伙食供给制。   五、到底哪个生产队实行哪种供给制,都应当经过本生产队的党支部和全体社员的充分酝酿,然后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不能包办代替,独断专行。   六、生产队的供给绝对数定下来之后,就按全年和每月一直计算到户,使社员心中有底,便于安排生活。   七、实行“定工吃饭,旷工缴(饭)钱”的办法。例如,规定男全劳动力,每月完成28个工作日,女全劳动力,每月完成26个工作日,半劳动力或只能参加辅助劳动的人,可以根据年龄、体格、劳动能力的不同,分别规定20个、15个、10个、8个工作日。凡是完成了规定的工作日,都可享受所规定的供给;凡是无故旷工的,缺一个工作日,就要缴一天的伙食费;如果因为疾病、婚、丧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劳动,并且经过准假的,可以不缴伙食费。   八、在敬老院的老人,由生产队供给全部生活费用,但是,应当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产,收入归自己所有。   九、因为实行半伙食供给制或半粮食供给制以后,有些家大口阔的户,如果生活困难,经过民主评议,应当从生产队的公益金中给予补贴。   十、学生的伙食费的供给标准,根据所在的生产队的供给标准而定,由生产队按规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学生的家长(1958年秋季入学的10岁以上的超龄小学生,其伙食费一般由学生家长负责)。伙食费的不足部分和学杂费由家长自理。有些家长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学校从助学金和勤工俭学收入中酌情给以补助。   十一、外出人员(机关干部、军人、职工等)的家属,原来是由外出人员负担生活费用的,应当由外出人员寄回来缴纳伙食费。外出人员寄给家属的钱,除了应当缴纳的伙食费以外,公社和生产队都不得扣留或者挪用。如果外出人员的收入很少,确实无力养家,经过所在单位的证明和社员的评议,伙食费可以酌情减免。如果在家的人口少,劳力多,过去就不需要外出人员负担的,就要和其他社员一样享受供给。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要根据每户的具体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和逐户协商相结合的办法,逐户确定,做到合情合理。   十二、因为忙闲季节的劳动强度不同,5、6、7、8月的工资,可以高于平时工资的20%左右,以便鼓励社员积极参加生产。 ## 关于食堂问题   公共食堂是大跃进的产物,是群众运动的产物。   几个月来的经验证明,办公共食堂,有利于解放妇女,有利于生产,有利于节省劳动力。广大社员群众,特别是女社员和贫苦社员,对食堂有着深厚的感情,因为食堂给他们带了亲身体会到的许多好处。   公共食堂本身的优越是无可怀疑的。问题在于工作方法。是采取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办食堂,还是采取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办食堂?这就是说,办不办食堂,办什么样的食堂,怎么办,办食堂要不要群众自愿,这是目前办食堂工作上值得注意的问题。   过去几个月,由于经验不足,有些地方的食堂太大,在食堂吃饭的人太多,不但管理上不方便,伙食不容易搞好,而且有些人家,离食堂太远,特别是山区,有些社员翻山过河,走几里路才能吃到饭,老的、小的,一碰到下雨下雪,到食堂吃饭困难更多,有些地方为了办大食堂,来了一个大搬家,原来分散在各自然村的农户,都挤在食堂附近,把近田变成了远田,给生产上造成了一些困难;有些食堂,因为没有实行民主管理,发生了一些贪污浪费的现象。所有这些对于生产不利,对于群众生活不方便的情况,给目前食堂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如何把食堂办得更好?关键问题是要坚决的做到加入食堂自愿和民主管理食堂。公共食堂和人民公社并不是天然地就联系在一起的。人民公社是一种社会主义的制度,而公共食堂只是组织社员集体生活的一种形式。不能把是否加入食堂作为评定社员是否先进的标志。这就是说,如果有的社员因为生产上、生活上的不方便,而不愿加入公共食堂,决不应当因此而给他扣上“落后分子”的帽子。是否加入食堂,完全由群众自愿,办什么样的食堂,怎么办,也完全由群众作主,关系到每一个人吃饭的大事,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自己作主呢?   为了把食堂办得更好,为了有利生产,方便群众,根据中央和省委最近的有关指示,对于办食堂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食堂的形式   一个食堂的户数不宜过多,最好使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统一起来。平原地区一般以生产小队为单位,或者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食堂;如果一个生产小队户数过多,也可以在统一管理下,分为几个餐厅起伙。山区一般的可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建立食堂;如果居住过于分散,也可以10家、8家建立一个食堂。如果一个自然村几十户人家,大部分人家不愿意参加食堂,只有一部分人家愿意参加食堂,也应当办一个食堂。根据自愿意的原则,食堂的形式,应当多种多样:   (一)常年食堂。就是不论农忙、农闲,常年集体吃饭。这种食堂适合于居住集中的地区。常年食堂也要本着大集体、小自由的原则,对于在食堂吃饭的人,允许有必要的机动,如冷天、过年、过节,或者是病人、孕妇等,也可以在家做饭吃。   (二)半日食堂。就是社员晚餐在家里吃饭,早上、中午在食堂吃饭。   (三)农忙食堂。就是社员在农忙的时候,集中起伙;农闲的时候,在家起伙。为了减少集中起伙时各户摊粮的麻烦,可将口粮的一部分留在食堂。   (四)流动食堂。就是参加集体劳动的人,在哪里做活,就在哪里做饭;不参加集体劳动的仍然在家起伙。这种形式适合山区和居住分散地区的特点,也是有些山区固有习惯。采取这种形式,口粮可以临时分摊,也可以集中留一部分,最后多退少补。   (五)还可以根据社员自愿的原则,举办其他形式的食堂。如劳动力集体吃饭,其他的人在家吃饭等。   回民聚居的地方,可以根据他们的自愿成立回民食堂。如果只是个别回民户,不便成立食堂的,可以单独起伙。   如果有的社员不愿加入任何形式的食堂,任何人不得加以强迫,而应当按照供给标准,把社员应得的供给部分如数发给他。经验证明,只要是食堂办得好,使社员亲眼看到在食堂吃饭比在家里吃饭方便,而且还吃得好,吃得省,食堂一定会兴旺起来的。决不要号召解散食堂,也不要害怕一部分社员暂时退出食堂。历史发展的规律将会证明,食堂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食堂的优越性将随着生产的发展,随着人民政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而越来越显得突出的。   二、实行食堂包干制度   生产队对所有食堂都有要实行包干制。就是说按人定口粮标准,定菜园面积和养猪、养羊头数;按堰塘、藕池面积定养鱼、栽藕任务;按猪的头数定积肥任务;定在食堂起伙的人员;定参加食堂工作的人员;定奖惩。实行包干以后,食堂自负盈亏。办得好的食堂就吃得好一些,办得差的食堂就吃得差一些。   (一)生产队把在食堂吃饭的社员的口粮拨给食堂,把在家吃饭的社员的口粮发给各户。口粮品种的搭配,原则上是“产啥吃啥”,生产队要注意在可能范围内加以调剂。根据当地粮食统一价格,按口粮标准折款定到食堂和在家吃饭的社员,多吃细粮超过统一价格的,由食堂和在家吃饭的社员自己出钱,多吃粗粮低于统一价格的,节约部分也归食堂和社员所有。   (二)生产队应当规定食堂养猪、羊、鱼、鸡、鸭和种藕的任务,给一定的投资,在规定任务(包括国家收购任务)之内的由生产队和食堂按比例分红,食堂完成上交任务以外的,由食堂自己处理,可以吃,也可以卖。   (三)哪些社员在哪个食堂吃饭,都要固定下来。外来的客人,在食堂吃饭,一律要交粮票和现金,如果要另做饭菜,按价给钱。本食堂的社员因公在本队其他食堂吃饭,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带粮票、菜金;如果因公在城镇吃饭,由生产队补助菜金。   (四)每个食堂按每20人到25人左右定一个食堂人员,在食堂工作人员当中,应当有主要劳动力,也应当有辅助劳动力。他们的任务是:做饭、种菜、喂猪、碾米、磨面等。如果碰到种菜季节、下雨下雪、过年过节等特殊情况,食堂工作人员忙不过来时,生产小队可以临时调人帮助。应当允许每个食堂工作人员每月轮流休假两、三天,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采取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按月将工资和奖金拨给食堂,由食堂自行评奖。凡是饭做得好、菜种得好、猪喂得好、服务态度好、清洁卫生搞得好的都要给予奖励。食堂在完成任务以外,多喂的猪、多养的鱼、多收的菜、多积的肥以及节约的开支,可以提出5%到10%奖励食堂工作人员。各个公社和生产队都要注意发现和培养食堂工作人员中的模范人物,在每次评选劳动模范时,应当包括食堂工作模范。   三、实行按人定量制度   如何使社员自觉地节约粮食,减少浪费,是目前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去年秋收以后,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浪费了不少粮食。根据毛主席关于六个问题的指示中节约粮食的指示和省委提出的“吃饱节约,储粮备荒”的原则,每个食堂都要实行按人定量制度,自始至终贯彻节约用粮的精神。   (一)所有食堂都要实行按人定量、按粮作价、按户发票、凭票购饭、节约退钱退粮的办法。就是食堂根据每人平均的口粮标准,按照每人年龄大小分出若干等级,民主评议,订出每年和每月吃粮的数量,再按粮食品种和数量折成合理价格,制成饭票,发给各户,食堂按人作饭,社员按户打饭,节余了饭票,到月底结账,退给现金或者是粮食。并且加以表扬,树立节约风气。   (二)食堂每月每天每顿都要有个计划,要根据吃饭人数和每人的定量标准,每天每顿吃粮多少,都要过秤记账。要切实掌握吃粮的标准,低于留粮标准,节约的部分仍归食堂所有,超过了的部分也不补。   (三)农事季节忙闲不同,白天有长有短,要根据“忙时多吃,闲时少吃”,“忙时吃干,闲时半干半稀”的原则,分月定出不问的标准,为了作到食堂和社员心中有数,便于掌握,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经过群众民主讨论,订出每人每月不同的标准来,制订一个月份按人定量标准查对表,以便有计划的掌握。   (四)为了调剂生活,作到吃饱吃好,吃的干净卫生,节约粮食,还要提倡饭内掺些瓜菜和薯类,要看天(天气冷热)做饭,看活(重活或轻活)做饭,看粮做饭。   四、民主管理食堂   公共食堂是群众的集体生活单位,只有依靠群众才能办好。所以公共食堂要实行民主管理。   (一)要民主选伙食委员会和食堂工作人员。坚决清洗混入食堂的过去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严防敌人在公共食堂内进行破坏活动,为了改进食堂工作,要定期检查评比,交流经验,开展竞赛,经常注意吸收社员意见,改进食堂工作。   (二)每个食堂都要实行轮流监厨制度。每天用多少粮、油、盐、柴、菜,都要由监厨人盖章。食堂要按月公布账目,由公社或生产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账目,严防贪污挪用。   (三)每个生产队的干部,都应当参加食堂和社员一道吃饭,不准另做饭菜。下乡工作的干部,一律要到食堂吃饭,也不准另做饭菜。   (四)要经常向社员进行爱社如家、爱护食堂的思想教育,使每一参加食堂的社员都爱护食堂,爱惜食堂用具,主动帮助食堂做事。   (五)各县农村工作部要把食堂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之一。每个公社要有一个副书记或副主任,每个生产队要有一个副支书或副队长专管食堂工作。自前有少数干部认为“办食堂是家务事”,“小事情”,这是不对的。办好食堂是个重要任务,也是一个艰巨工作,负责领导食堂的干部要兢兢业业地把食堂领导好,生产队的支书、队长都要亲自下食堂帮厨,搞好试验食堂。 ## 关于工作方法问题   这里面的问题,是根据当前的情况提出来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原则,是党中央和主席关于这方面的指示。为了明白起见,写成如下条文。   第一条:党的领导,要全面的抓思想,抓生产,抓生活。而思想工作、政治工作,又是一切工作的灵魂。正像主席所教导的:“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为一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   目前在思想工作方面,主要的应当是,把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和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结合起来。不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而空谈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是收不到效果的。这是目前应当特别注意的一个方面。但是,如果反过来,只讲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认真进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只讲物质鼓励,不讲政治挂帅,很显然,这也是错误的,这是目前应当特别注意的又一方面。   目前在生产工作方面,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和主席所指示的方法去做,这就是要“放手发动群众,一切经过试验”。关于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列在下面的一些条文中。   目前在生活工作方面,主要的是继续认真解决粮食问题。在这方面,要尽一切努力做到“吃饱节约,储粮备荒”。   上面所提到的是目前思想工作、生产工作和生活工作的“纲”,纲举目张,抓住这个“纲”,才可能把全网都带起来。   第二条:加强生产队的支部工作,这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基础,在生产队作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以后,更有必要这样做。   目前在这方面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   一个是建立和健全支部委员会,使它真正成为支部的领导核心,切实改变某些支部只有书记,没有委员会,或者是虽然有委员会,而没有发挥委员会的作用的现象。   一个是改善支部工作方法,使每个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苦干巧干,带头执行国家政策、法令,使支部真正成为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切实改变某些党的支部不管党的工作,或者是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   目前正在进行和即将进行的人民公社选举,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大好时机。要紧紧的掌握时机,加强生产队的支部工作。办法是:总结支部工作经验,整顿党员思想作风,改选支部委员会,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在支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之下,分工负责去执行。   在人民公社的党和行政领导机关的选举工作当中,都应当注意,既要保护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又要吸收新的优秀人物参加领导工作。对于那些本质是好的,但是思想作风上有缺点有错误的基层干部,应当通过这次选举工作,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那些缺点和错误,使他们得到群众的谅解和信任。事实将会像许多农民对那些愿意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干部所说的,“只要你错了就改,好好干下去,我还是选举你”。对于那些严重脱离群众而又不坚决改悔的人,群众不会信任他,不会选举他,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千万不要勉强群众选举他。   第三条: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任何个人不得成为下一级组织的“太上皇”。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也是一个组织观念问题。任何个人,包括各级党组织第一书记在内,到下级组织帮助工作,只能是参谋,而不能是司令员,也不能是“钦差大臣”。这就是说,上级机关的任何个人,不能站在下一级组织之上,指手划脚,发号施令,而应当善于和下级组织的成员商量办事。如果商量的结果,还不能得到一致的意见,只能报请上级组织作决定,而不能一个人在那里作决定。   建议各级党组织作出这样的规定,凡是被派到下一级组织帮助工作的同志,特别是被派到基层组织比较长时期帮助工作的同志,要按照基层组织的规定,和基层组织的成员一起过组织生活,在回原机关的时候,要经过一次群众性的鉴定,并且把这个鉴定意见书,带回机关,存入本人的干部档案。   第四条:目前应当把工作重点敢在穷社、穷队,帮助穷社、穷队赶富社、富队,这是一种很好的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这样做,可以改变那种由于把人力、财力、物力,过分地集中在重点社、队而造成点和面的情况过分悬殊的现象。   第五条:认真种好试验田,真正地做到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三者相结合。大胆地插上试验田的牌子。但是牌子上所写的内容,应当是经过参加试验田工作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反复商量过,并且只要是积极努力就可以做到的。凡是在试验田牌子上有名字的人,一定要参加劳动。没有经过上级组织负责同志本人的同意,不能在试验田的牌子上写上他们的名字。各级领导干部的试验田,都应当包工、包产、包成本、在人力、物力的使用方面,不得比一般的田地过于特殊。在一个生产队,应当把试验田、技术小组和技术夜校等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各级检查团应当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种试验田的情况。   第六条:认真地组织参观评比和大检查的工作。参观、评比、大检查,既要有重点,又要照顾全面。既要到交通方便的地方去看,又要到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去看。既要走马看花,又要下马看花。在参加参观、评比、大检查的人员当中,既要包括先进人物,又要包括能够代表各方面意见的人物。在参观、评比、大检查当中,要把真实的情况查清楚,才能决定加以表扬或批评,特别是要严密注意表扬和批评的方式与分寸。任何表扬和批评的目的,都应当是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不应当与此相反。   第七条:充分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贴大字报的方法,放手发动群众。应当注意的是,要提倡说服,反对压服,要准许任何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反对乱扣帽子,要耐心地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意地参加各项工作,反对命令主义作风。   第八条:通过社会主义竞赛,进行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当前社会主义竞赛的主要口号是,穷社赶富社,穷队赶富队,落后赶先进,山区岗地赶平原。评定社会主义竞赛的优胜标准,要看总产量,看总产值,看增产幅度,看粮食安排情况,看粮食购销差,看工作方法等等。社会主义竞赛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应当充分运用那些行之有效而又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各县、社、队、小队、小组和个人之间,都有可以互相挑战竞赛。竞赛的主要目的,是互相鼓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竞赛是协作,不是竞争;竞赛是鼓起干劲,苦干巧干,不是追求形式,崇尚虚名。一句话,社会主义竞赛是一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   在竞赛运动告一段落的时候,要进行群众性的总结,要把执行农业生产八字宪法的16句话,作为一个重要内容。通过这样的群众性的总结,挖潜力,查漏洞,找窍门,想办法,制定增产计划,搞好包工包产,掀起新的竞赛高潮。   第九条:省委已经规定每年召开两次六级干部会议,县每年召开两次五级干部会议。我们地委和各县委都有应当在这两次会议上,虚心听取基层干部和社员代表人物的意见,以便切实整顿作风,改进工作。还要注意充分发挥生产小队的作用,生产小队是组织农事活动的基本单位,一切增产措施,都有要通过生产小队才能实现,要让生产小队在安排农事活动、因地制宜等方面,有一定的机动权。包工包产,应当完全由生产队和生产小队自行作主。公社各级干部的选拔,要使公社各级领导集团包括各方面的优秀人物和有代表性的富裕中农,有经验的老年农民等。为了加强生产小队的领导,还要注意生产小队长的选拔,特别要帮助生产小队建立以小队长为中心的集体领导。这种集体领导的形式是小队委员会,要注意吸收本小队的代表人物,如青年、妇女积极分子,有经验的老年农民和富裕中农等参加小队委员会,或者在小队委员会之外,建立一个包括各种代表人物参加的顾问小组。生产队以上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经常深入到生产小队和田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并且要善于同小队的干部和社员商量办事。县和公社的重要会议,应当尽可能吸收一部分生产队长、生产小队长和社员代表人物列席会议,并且要虚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条:提倡说真话,反对说假话。特别是在党内,上下级之间,都应当说真话。对党说真话,是作为一个党员的起码条件。为了提倡说真话,反对说假话,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不要对下面采取一压二吹三许愿的办法,不要使下面的干部感到“任务压头”。不要无原则地迁就某些爱说假话的人,不要盲目地表扬那些本来是弄虚作假的东西。而对于每一个党员,每一个革命干部来说,应当把对党说真话,看成是品质问题。如果偶然向党说了一句假话应当感到难过,应当立即以实际行动改正这种错误。一个党员,一个革命干部,对党对人民,应当是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忠心耿耿,光明磊落,应当把弄虚作假,崇尚虚荣,看脸色行事等等不老实、不忠诚的作风,看成是莫大的耻辱,应当发扬共产主义风格,敢想、敢说、敢做。敢于实事求是的想问题,敢于说真话,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应当多下乡、多读书、多谈心、多想问题。在上下之间,要造成一种互相交心的空气。   ·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