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四川省委批转绵阳地委批转平武县委关于高村小学在抢收中发生严重伤亡的报告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 (通报)   总号(59)310   主送 各市、地(州)委、县委   抄送 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分党组,教育厅分党组   (共印1,430份)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1959年6月27日印发   (各市、地(州)、县委:)   现将绵阳委批转平武县委关于高村小学在抢收中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报告发给你们,教育各中小学校长从中吸取教训。今后组织学生从事生产劳动和体育活动,必须要适合学生体力,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以防止发生意外。对于中、小学年久失修的校舍,应即进行检查,及时培修加固,特别是目前已进入雨季,要严防倒塌,保证不再发生伤亡事故。    中共四川省委一九五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 中共锦阳地委批转平武县委关于高村小学在抢收中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报告   (各县、区委:)   现将平武县关于高村小学在抢收中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报告转发给你们阅读。平武高村小学在组织学生进行小春抢收中所发生的事件,是极其严重的,痛心的,我们必须从这一事件中接受教训,引以为戒。   1、今后在组织领导学生参加劳动生产中,必须重视安全,必须时常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小学生参加劳动一般就在学校附近就地参加,不宜读儿童担负过重的劳动,更不宜到更远的地方去参加意外。   2、各地对一些危险建筑物,如索桥、涵洞、教室等等应注意培修和制订一些必要的使用制度,以防止发生意外。   3、平武高村小学校教师在领导学生劳动时,事先既不进行安全教育,过桥时又不很好组织学生有秩序的通过,这是发生事故主要的直接的原因,应责令进行严肃的检讨,并给以适当处理。   4、平武县委对此事件虽已初步作了处理,但还必须继续进一步作善后工作,如对家属还需进一步进行慰问,作好解释,使他们积极生产;对受伤儿童要设法给以治疗和慰问;向群众也要反复进行宣传教育,承认我们对安全有所疏忽的缺点等,并应对群众加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提高群众觉悟,驳斥谣言,以免为坏分子所乘。最后处理结果,应再报地委。    中共绵阳地委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三日 ## 中共平武县委关于高村小学在抢收中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报告   (地委:)   高村小学在动员年龄较大的学生突击抢收抢栽中于五月三十一日上午过铁索桥时,因索桥断折,学生和群众六十四人,坠入河中,或摔下河坝,当即摔死学生一人,受伤五十多人。事件发生后,县委即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救护学生和作好善后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事件发生经过:   目前正值抢种、抢收的农忙季节,劳动力不足显得特别突出,秧子栽了三分之一,麦子才开始收割,为了不误农时,保证满栽满插。高村公社党委决定组织了高村完小年龄大的男女学生和教职员工九十七人,五月三十一日由教师彭朝英、强光培、李兴兰等三人带领有六十人到五一管理区三小队突击栽秧,到了三小队后,因秧田没有办好,不能栽秧,于是便同在三小队工作的魏钧章同志研究后,决定过河到二小队去栽秧,刚走至桥头遇上二十多匹骡马,学生聚集在桥头,骡马过桥后,一拥而上桥有五十八人,当时河中有平江筑路民工放木料,在嗨哟嗨哟的喊号子,学生很好奇,聚精会神的观看,带队的教师彭朝英,虽然口在喊走,手在推,学生挤在一堆,走得很慢,在桥上跳来跳去,忽然人多处的铁索断了四根,人少那头断了一根,桥上的五十八个学生,一个教师,幼儿园的儿童和其他群众等六十四人,全部落到桥下的河坝里、水里,喊天叫地,痛哭流涕的声音惊动了四周的群众,一霎时赶来桥头两岸一百余人,积极的抢救,全部送到高村公社医院急救。 ## 二、伤亡与处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县委即派区委第一书记程良玉、公安局付局长陈其相亲临现场,并从古城公社、平江筑路指挥部等地组织了中、西内外科医生七人赶到高村,进行抢救。从桥上摔下去的六十四人中,有男四十二人,女二十二人;十岁以下二人,十至十五岁的五十一人;十六岁以上的十一人。学生何明清当即摔死,经过急救无效死亡二人,负有重伤的十三人,较重伤十人,轻伤二十六人,摔到水里受伤的十二人。从伤情来看,有脑震荡及颅底骨折的九人,头皮撕裂伤三人,面部撕裂伤、头部擦伤四人,颈面部挫伤四人,脑部挫伤三人,上肢骨折、挫伤十人,下肢挫伤十三人,下肢挫伤三人。如死者何明清从桥上摔下去后,脑壳拌碎,十四岁的杨至武左腿负有手掌大的破伤三处,十三岁的强光泽左面部负有大指头大的贯通伤,吃饭喝水都要漏出来。   为了挽回不良影响,使群众有正确的认识,不致于影响生产和工作,除组织医生治疗外,并专门召开死者、受伤家属座谈会,干部、教师座谈会和个别访问,针对各种思想,耐心反复的说明事件发生经过、原因,党和政府对不幸事件的非常关心。对死者何明清(十七岁)、邓太平(十四岁)、何正品(十四岁),作了妥善安排,花去人民币五十余元,基本上安定了群众的情绪,群众反映说:“这事情如果出在解放前国民党手里,尸首都没人收?”   为了教育干部和群众吸取教训,对带队的彭朝英等人不认真组织学生过桥,应负一定责任,应予组织纪律处分。处理结果后报。当否请指示。    一九五九年六月五日   来源:四川省委办公厅“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工作的指示(1959年6-12月份)”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