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我省炼钢轧钢的亏损呈请中央予以补贴的报告   (中央书记处并冶金部党组,财政部党组:)   我省炼钢生产在去年大跃进的基础上有了较快的发展,经过整顿、巩固、提高以后,涟源、东风、株洲、衡阳四个钢厂先后部分投入生产。上半年共产钢24900吨,全年计划生产5万吨。上半年每吨钢生产成本平均1226元,而国家规定调拨价每吨平均只有250元左右,因此,上半年共亏损2430万元。我省炼钢成本偏高的原因:(1)各钢厂所需生铁、焦炭及辅助材料,均距产地较远,且交通运输条件不便,需用汽车、板车及人力挑运,每吨钢仅运输费用一项即占成本三分之一左右,(2)由于炼钢技术尚未完全过关,加以铁、焦的质量不够稳定,含硫较高,因此,原材料消耗超过定额大,如上半年平均每吨钢耗铁2.2吨,按每吨铁265元计算影响每吨钢成本增加212元,同时,由于钢的成品率低,每吨钢需负担废品损失约150元左右,(3)设备配套不全,工人技术低,停工检修时间多,不能很好地连续正常生产。这样也增加了炼钢的成本。   下半年炼钢成本经过努力在技术上和经营管理方面,将会有所提高和改善,成本可以降低一些,但在交通运输方面如不增修一些铁路专用线,短时期降低炼钢运输费用是有困难的。因此,预计下半年每吨钢平均成本降至1100元左右,按下半年产量,仍将亏损1903万元。连同上半年已亏损部分,全年共计亏损4333万元。   1959年我省生产钢材任务22000吨,由钢锭到轧成钢材的环节,一部分钢锭需要由炼钢机械厂运至轧钢厂,加以轧钢设备和技术等条件较差,因此上半年每吨钢材尚亏损200元,下半年经过努力,成本虽有所降低,但预计全年轧钢仍将亏损350万元左右。   以上炼钢和轧钢,全年共计约亏损4680万元左右,中央规定铁的补贴对于炼钢每吨降低几十元百把元,仍然解决不了炼钢亏损问题。此项亏损省财政无法解决,特电请中央考虑,予以补贴,请示复。    中共湖南省委1959年9月3日   · 来源:   湖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