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加强公共食堂领导的意见》   (各地(市)委、边工委、县委并报中央:)   省委基本同意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加强公共食堂领导的意见》现转发各地研究执行。    省委   (附:) ##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加强公共食堂领导的意见   我省农村的公共食堂,在高级合作化时期就已经开始出现萌芽,随着1958年的生产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为了适应集体生产大发展的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的、长期固定的公共食堂,就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地普遍地建立起来,人民公社制度下的公共食堂,在目前不仅是把社员从生产与物质生活上组织起来,而且把社员从政治和文化生活上联系起来,是培养社员集体主义的好形式。它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热烈拥护。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公共食堂一经成立就显示了它的极大的优越性,大大地解放了生产力。   为了使公共食堂长期巩固下去,必须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积极办好,自愿参加”的方针,而且要十分明确这一方针的根本目的就是在积极办好公共食堂和巩固公共食堂,以进一步巩固集体所有制。   要办好公共食堂使之长期巩固下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应当积极地建立公共食堂的集体家务:   一、公共食堂吃的菜,应当靠食堂的集体种菜解决,保证每人每天1公斤左右蔬菜的需要。因此,食堂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蔬菜地,并且要有专人负责种好。   二、公共食堂必须大量养猪、养鸡、养鸭。现在有不少食堂养猪太少,应当作出发展的具体规划,定期完成任务,以保障城市供应和改善社员的生活。这种规划必须包括饲养头数,肥猪率,上缴数,年底存栏数,才能促进积极发展。   有了这些集体家务的公共食堂,再加上生产队有粮食储备,对社员就有吸引力,并在这个基础上改善管理,食堂就将是大风也吹不倒的。   (二)社员的口粮,由仓库定期按照三定标准拨给食堂,食堂采取“以人定量,指标到户,集体保管,发给粮证,凭票吃饭,节约归己”的办法分配,粮食全部由仓库保管,个别不愿意参加食堂的,可以发给粮证,定期向仓库领粮。   社员个人凭票吃饭以后有所节余的粮食,应当严格执行节余归己的政策,食堂应当一月结算一次,坚决把节余的粮食退给节余的社员,而不应当把这一小部分粮食归公,也不必折现款退给社员。只有这样做,才能鼓励更多的社员认真节约用粮。   (三)公共食堂既然是生产队领导下的集体福利事业,每个食堂的炊事用具,炊事员的工资,五保户的全部伙食以及困难户的伙食补助,都应当由管理区和生产队负责开支。这是每个生产队最起码应当做到的事。   种菜养猪搞得比较好的公共食堂,可以实行公共食堂的油、盐、柴、菜(自己生产的粗菜)、汤的部分供给制,或者全部供给制,这一部分用费,可以由食堂养猪种菜的收入中(也就是由生产队的部分所有中)开支。目前已经实行油、盐、柴、菜的部分供给制的地区,应该积极设法作到油、盐、柴、菜的全部供给制,尚未实行的也应该积极努力争取由部分供给制到全部供给。   (四)公共食堂为了要做到计划用粮、节约用粮,首先应当把社员的口粮和籽种、饲料、储备粮、机动粮等分仓保管,由生产队派专人负责,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粮食管理制度,定期定量拨给食堂。   公共食堂必须建立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制度,保证社员吃饱吃好。在全年不超过以人定量的标准下,食堂可以适当地调剂,实行农忙多吃,农闲少吃;忙时吃干吃饱,闲时半干半稀;掺瓜掺菜,吃粗吃饱。应当经常教育和帮助碾米、磨面的加工人员和炊事员改良工具、提高技术,以增加出米率(出面率)和饭菜好吃、卫生。   (五)公共食堂必须实行核算,建立单独的账目。不管是社员出钱,或者是供给制部分,都应当详细地核算,有计划地开支,定期向社员公布账目。   (六)公共食堂必须实行民主管理,每一个食堂都应当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炊事人员也应当民主推选,以保证人员纯洁,办事公道。伙食管理委员会,应当经常督促检查食堂的工作,吸取社员的意见,采取积极的办法来改善伙食,改进食堂的管理工作。   (七)为了进一步显示公共食堂的优越性,除了生病的年老的以外,应当设法使社员集中在食堂里吃饭,以便于组织社员生产、生活和学习。增加集体活动的机会,培养社员集体主义的习惯。公共食堂的房屋或者用具不足时,有条件的生产队今年冬天应当拿出一定的资金,安排一定的人力,修建公共食堂和托儿所等公用房屋,添置一些必要的炊事用具,根据居住的情况,积极创造有利于集体活动的条件。   · 来源:   云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