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委对市委农村三反运动办公室关于郊区农村三反运动中发生的自杀事件的情况分析的批示   现将市委农村“三反”运动办公室整理的《关于郊区农村“三反”运动中发生的自杀事件的情况分析》发给你们一阅。材料中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引起各级领导“三反”工作的同志严重注意。凡是死了人的地方,对于干部和群众的情绪,对于“三反”运动的顺利开展,都容易发生消极影响。因此,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这类问题的继续发生,使郊区正在进行的“三反”运动健康、顺利地发展下去,取得彻底的胜利。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三反”运动中只要我们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三反”运动的意义、政策反复交代清楚,把思想工作做透,在干部中强调自觉革命,展开有理有据的斗争,防止简单粗暴的做法,严禁逼供信,自杀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在发生了自杀事件的地方,一定要做好解释和善后工作,继续积极地正确地开展“三反”运动,不要因此束手束脚,不敢搞“三反”。    中共北京市委 ##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三反运动办公室关于郊区农村三反运动中发生的自杀事件的情况分析   北京市郊区各县(区)自开展“三反”运动以来,截至6月20日止,已先后发生自杀事件20起,有17人死亡。   在发生自杀的人员中,有生产队的支部书记和生产队长6人(包括已被撤职的支部书记和生产队长各1人),生产队会计、出纳、保管员和食堂管理员6人,社员2人、售货员2人、饮食店的炊事员1人。这些人员中有党员8人,团员1人,群众11人。   从事件发生的地区看,以平谷最多,共发生5起(死亡4起),通县3起(均死亡),大兴、丰台、房山各2起(其中死亡的:大兴、丰台各2起,房山1起),朝阳、海淀、怀柔、顺义、延庆、密云各1起(海淀1起未死亡)。   在20起自杀事件中,绝大多数是发生在运动开始阶段,经过市委一再强调在“三反”运动中要反复交代政策,提高干部觉悟水平以后,各县(区)委都积极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自杀事件已有显著减少。   从20起自杀事件的材料看,自杀的原因,我们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   (一)贪污数量较大,问题性质较严重而畏罪自杀的9起。这些人多是在问题被揭发后,慑于群众运动的威力,害怕从严惩处而自杀。通县西集公社小灰店大队前总支书记宗奎元,反右倾整风学习时是被批判重点,被批判后又挨户搜查社员的粮食,打了4个社员,今春整社时被撤职。“三反”运动中,经群众揭发和他自己交代,共贪污407元。群众还揭发出他私招外地没有户口的六十余人,到大队砖窑做工。这些人吃的粮食是他克扣的社员的口粮和牲畜饲料,使全大队一年多时间里,大牲畜饿死三十多头。这些问题被揭发后,他感到问题很严重,在集中到县“三反”时,他曾说:“我经济账好算,政治账(指饿死牲口问题,社员中有人批判他这是破坏公社)不好算。”回村后5月16日还曾和人谈:“劳动改造不好受,要跑也没处跑。”于5月17日上午跳井自杀。   (二)本人有政治历史问题,“三反”中又揭发出有贪污,害怕新揭发出的问题和其历史罪恶联系处理,而畏罪自杀的5起。丰台区长辛店煤厂负责人孟宪章,曾当过伪保长,亲自抓过二十多人,解放后被我管制过。平时账目手续不清,运动中集中学习时,交代了贪污12元的问题,大家认为不彻底,6月1日小组会上有人发言说:“要与坏分子进行斗争”,当晚孟即逃到村外上吊自杀。   (三)贪污问题不很大,但对政策不了解,思想狭隘,问题被揭发后,感到没脸再见人而自杀的5人。怀柔县城关公社杨守庆大队连丰生产队保管员穆天邦(贫农成份),这次“三反”运动中,他在生产队交代贪污35元,群众又给他贴3张大字报,提出他卖过队里的小鸭,得款15元,和队长等人分了等问题没交代。他感到压力很大,找到队长要交出钥匙,说:“我受不了,当了几年保管员给我帖了大字报了,我不干了。”后服信石自杀身死。   这一类中有二人是不应该放在“三反”运动来解决问题的,一个是延庆县千家店公社沙壤子大队,被监督生产的富农分子刘永富,一个是平谷城关公社山东庄生产队饲养员尉成祥。这二人贪污偷盗问题不大,但一听搞“三反”,动员坦白,有所惧怕而自杀。   (四)三反小组长段连明,在领导“三反”运动中自杀身死,原因不详。   发生上述自杀问题,除以上所分析的原因外,大部分是和有些县(区)工作做得不透,和某些干部工作方法上生硬简单有关。如上述20起自杀事件中,绝大部分对这些人在自杀前的思想情况了解的很少,甚至没有掌握。有7人在自杀前还有逼供情况。   (为了防止今后自杀事件的再度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开展“三反”运动的各县(区)委,应根据各该县(区)的具体情况,由县(区)委负责向参加“三反”工作的所有干部,反复地进行几次政策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水平。   (二)“三反”运动中,要切实防止简单从事的情况发生。对犯错误的干部,要切实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强调自觉革命。严禁逼供信,严禁打骂以及其他变相体罚等。   (三)“三反”工作组必须要切实依靠各级党的组织,依靠好党员,依靠贫农、下中农为骨干,充分发动群众。同时要警惕阶级敌人和一切坏分子乘机进行造谣、煽动等破坏活动。   (四)加强对“三反”运动的骨干分子的政策思想教育,大力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    1960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根据《中共北京市委重要文件汇编》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