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工委转发经武同志在日喀则分工委直属机关党团员干部会上的报告   (工委各部委、各分工委、县委:)   经武同志在日喀则分工委直属机关党团员干部会上的报告,业经工委审查同意,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藏工委1960年11月15日 ## 经武同志在日喀则分工委直属机关党团员干部会上的报告(记录稿) ## 一、对日喀则地区的工作估计   目前日喀则地区的形势很好,工作成绩也很大。反对梁选贤等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斗争的胜利,是日喀则地区工作的转折点。经过了这场大是大非的斗争,日喀则地区的群众基本发动起来了,干部和群众的革命干劲很足,部队士气很旺盛,不论在土改复查、肃清残匪、镇压反革命、发展生产等工作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基本的、主要的方面。但是,在工作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和缺点,应该重视这些缺点,加以解决和纠正。   梁选贤等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是十分严重的。他们反对党的正确方针、路线和政策,搞假改革,假斗争,既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也没有做好上层统战工作。他们所实行的是投降主义的错误路线,完全堕落成为农奴主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他们包庇、纵容、重用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革命立场。阶级异己分子打进了秘书处、统战部,象郭毅,还有历史反革命分子、旧军官,57年精简时把好的干部送回去了,留下他们。梁选贤、胡冰等人在组织路线上反抗中央、工委的方针政策,在政治路线上完全是投降主义路线。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日喀则分工委在工委领导下,在党内开展了反对梁选贤等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纠正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路线,这是完全必要的。只有把右倾机会主义反掉了,正确的路线才能贯彻下去,群众才能真正发动起来,革命事业才能不断前进和发展。日喀则分工委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必须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坚决肃清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党内和干部中散布的坏影响,更加鼓足革命干劲,提高政策思想水平,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梁选贤等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不是偶然的,它是有社会的阶级的根源的。过去工委曾经多次给他们敲警钟,但是他们却置若罔闻。对梁选贤等人的错误,必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严肃处理。初步考虑留在党内,给以留党察看和降级使用的处分,以观后效。这样做既保持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给他们留在党内改正错误的机会,就是留有余地。当然,他们是否愿意留在党内,还要看看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如何才能决定。将来究竟如何处理,待中央批示后,工委将另有通知。我们大家都应该通过这次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努力提高阶级觉悟和政策水平,取得经验教训,引为鉴戒。   关于日喀则地区的改革,去年工委曾经考虑由于干部力量不足,对于堪厅地区的改革,有意识的放后一步进行。但是,那时工委曾要梁选贤等积极做好改革的准备工作,提出改革方案,而梁选贤等是不积极的。在报工委的改革方案中,甚至提出改革时由堪厅领导,分工委协助。当工委决定在堪厅地区进行改革时,他们不贯彻执行党的正确方针政策,另搞一套假改革、假斗争,直到工委派人来检查,这里的改革和其他工作才大有转变。但是,在改革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如有些不该斗的斗了,有些该斗的也斗得过火了一些,特别是发生了象搜查班禅父亲和计晋美的家等破坏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言行。这是比较突出的严重错误,发生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是:   (一)我们在西藏这样情况复杂的地区的民主改革中,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同时做好上层统战工作,过去还缺乏全面经验,特别是由于前一时期将主要精力放在民主改革和发动群众方面(这是主要的),忽视了团结争取分化上层方面。虽然一般地注意了统战工作,但当发生了严重违反统战政策的言行时,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对统战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也没有对有些问题根据既定政策进一步采取有效的具体措施。   (二)民主改革是一场轰轰烈烈、翻天覆地的群众革命运动。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和剥削特别残酷,所以当群众发动起来之后,斗争的冲击力量特别强大,因而有些过火的行为,这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在我们领导方面要清醒,当群众还没有发动起来的时候,要注意防止右的情绪;当群众发动起来以后,就要注意防“左”,防止群众的过火行为。这就是领导群众斗争的艺术。   (三)有不少干部对党的统战政策和西藏上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甚至还存在着许多错误看法。例如:有些干部把团结上层人士和发动群众对立起来;有的同志怕统战工作麻烦,特别是在改革中区别对待感到更麻烦,总想简单省事等等。主席讲过,革命工作就是一件麻烦事。区别对待也是一件麻烦事,如果把未叛的农奴主都当成叛乱的农奴主加以打击,不去区别对待,那就要产生更多、更大的麻烦。   ((四)工委和分工委对某些方面的问题,抓得不紧,控制不严;对干部进行有关统战政策教育,也做得不够。)   我们在纠正缺点和错误的时候,要讲清政策,找出产生错误的原因,订出改正错误的办法;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更不能给群众泼冷水。 ## 二、关于贯彻阶级路线问题   我们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中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苦农奴和奴隶,团结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和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打击叛乱的和最反动的农奴主和农奴主代理人,彻底消灭农奴制度,消灭农奴主阶级。   我们为什么要规定这样一条阶级路线呢?我们说这条阶级路线是根据西藏的历史背景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它是完全符合西藏劳动人民的利益的。   大家知道,西藏是一个落后的、黑暗的、反动的、残酷的农奴制度的社会,农村中基本上可分为农奴主、农奴两大阶级,同时还存在着奴隶社会残留下来的奴隶。占总人口不到2%的农奴主,几乎占有着西藏的全部土地(亚东有少数农民,近似自耕农,土地可以买卖)、草场、森林和大部牲畜等生产资料,并占有农奴和奴隶,靠剥削、压榨农奴和奴隶为生;另有占总人口不到3%的农奴主代理人,代表农奴主在农村中直接统治、剥削、压榨农奴;占总人口70%左右的贫苦农奴没有土地所有奴,只能在向农奴主支差、交租、纳税的条件下,取得一小部分份地和租地,人身依附于农奴主,受着农奴主的残酷剥削和压榨;占总人口20%左右的中等农奴,他们虽然也没有土地,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但是他们可以从农奴主那里取得较多的土地,自己占有部分牲畜、农具,有的既受农奴主剥削,但也剥削别人;占总人口5%的奴隶,人身和劳动完全为农奴主所占有,过着牛马般的悲惨生活。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要完成民主改革的任务,解放百万农奴,只有依靠占总人口70%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因为他们在政治上受的压迫最多、最残酷,经济上受的剥削最多、最残酷,并且没有人身的自由;他们对农奴制度、农奴主阶级是最仇恨和最厌恶的,因此他们的革命性最强烈、最坚决。如果我们不依靠他们,要想完成民主改革的任务,彻底摧毁农奴制度是不可能的。只有坚决地依靠他们,把他们充分地发动起来,才能保证民主改革的胜利完成,才能使我们党在西藏地区打下巩固的基础。   在民主改革中,我们必须团结中等农奴(包括富裕农奴)。毛主席说:“中农不但能够参加反帝国主义革命和土地革命,并且能够接受社会主义。因此,全部中农都可以成为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者,是重要的革命动力的一部分。中农态度的向背是决定革命胜负的一个因素,尤其在土地革命之后,中农成了农村中的大多数的时候更是如此。”毛主席的这个指示对西藏地区也是完全适用的,必须认真执行。西藏的中等农奴,他们也受农奴主的剥削压榨,人身依附于农奴主,所以他们有革命性,是贫苦农奴可靠的同盟军。但是,由于它所处的经济地位与贫苦农奴不同(它占有部分生产资料、生活较好,同时它既受别人剥削,但也剥削别人),和农奴主有着一定的经济联系并受他们的影响,因此他们的革命性不象贫苦农奴那样坚决,有时甚至表现动摇。所以它只能是我们的团结对象,不是我们的依靠对象。在民主改革中,既要团结他们,就不能侵犯他们的利益。如果我们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就会影响对他们的团结,就会削弱革命力量,因而也就会影响民主革命的顺利完成,而这对我们是很不利的。   “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是指那些没有参加叛乱的民族、宗教上层。叛是敌我矛盾。凡是未叛的当成朋友对待,按政治态度划分左、中、右。为什么要争取团结他们呢?这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一)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境,社会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并且邻接几个民族主义国家,国防线长达3600公里。(二)西藏长期处于“半独立”状态,内部情况比较复杂,帝国主义及外国反动派对这个“独立王国”又异常感兴趣,并且在西藏培植了一批分离主义分子,解放后,他们仍千方百计地企图把西藏从统一的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三)由于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制度,加之外国反动派的挑拨离间,藏汉民族间存在着一定的隔阂。(四)喇嘛教对西藏人民的影响很深,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同群众有着一定的联系和影响。特别是班禅、阿沛和帕巴拉等人,他们过去对于反帝爱国宣传和协助我党和平解放西藏方面,都起了一定作用,他们没有参加叛乱,并且拥护民主改革。目前,他们在反帝、爱国,在民族、宗教等方面,在群众中还有着广泛的联系和影响,他们在这方面的作用还很重要,而且是我们所代替不了的。我们团结了他们,就争取了政治上的主动,有利于充分发动群众,有利于分化、瓦解和最大限度的孤立敌人。否则,如果我们不同他们搞好团结,甚至把他们作为专政的对象来打击,就会给敌人造成可乘之机,由于民族、宗教的关系,也就会脱离一部分藏族人民群众,伤害朋友,帮助敌人,陷我们于被动,这对于西藏地区工作以及党和国家都是不利的。   因此,我们在西藏的民主改革中,必须认真地全面地贯彻党的阶级路线。既要坚决依靠贫苦农奴和奴隶,又要坚决团结中等农奴和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当然,关键问题是依靠贫苦农奴和奴隶。不仅在民主改革中要贯彻这个阶级路线,而且在其他各项工作中,也都要贯彻这个阶级路线。只有正确地贯彻执行了这个阶级路线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以梁选贤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他们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不发动群众,而只是依靠上层搞假改革、假斗争,这是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这是和我们党的阶级路线根本不同的,必须反掉,反彻底。 ## 三、关于上层统战工作   一年多来,我们在上层统战工作方面,也获得了很大的成绩。未参加叛乱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经过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在党的领导教育下,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他们表示反对叛乱,爱护祖国,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并且在民主改革运动中,接受党的赎买政策,使我们的民主改革,得以顺利地进行。但是,我们在统战工作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错误和缺点,今后应该注意纠正。现在,我主要讲以下几个问题: ## (一)对上层人士的团结、教育问题:   1、关于上层安排问题:原则上凡未参加叛乱的上层代表人士,都应该作适当的安排,使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比改革前不致降低或不致过于降低。安排的范围,主要是自治区和专区两级,县以下原则上不安;大部分安排在政协机关和群众团体,少部分安排在政权机关。过去我们已经安排了590个上层人士,今后还要继续安排一批,大约准备再安排150至200人左右。安排的对象,主要是边境、牧区、宗教界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已经安排的上层人士,都要比照一定的标准,发给薪金或生活补助费。过去未发的,今后一律都发,有些干部扣着不发,这是不对的。堪厅现有官员、勤杂人员589人,其中六品以上官员288人,我要求日喀则对他们要个个有着落。是反革命分子的,要经过查对,把材料拿出来,以便和班禅等人协商。这既坚持了立场,又有策略。要戴叛乱帽子的也是一样,确实戴错了的要摘掉叛乱帽子;可戴可不戴的,戴上了要从宽处理;安置了的,生活困难可以给予生活补助费;安置不恰当的,应该加以调整。   2、关于学习问题:对上层人士的学习,应该采取和风细雨的方式,通过学习,提高思想,提高认识。如果他们自愿交代一些问题,可以听取,但不要搞坦白、检举运动,不要追查历史罪恶。更不要利用学习进行检举坦白运动,要求人人过关。对一般的错误思想,可以进行善意的批评,但不要形成“斗争”。目前学习的内容,主要是政策学习和时事学习。通过学习,使他们了解党的民族政策、统战政策、西藏的民主改革政策和赎买政策,了解国内外形势和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认清自己的前途,坚定爱国进步的信心。   3、关于生活和劳动问题:对上层人士的生活供应,应该适当照顾。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要低于我们的同级干部,而应该高一些;对于他们的家属,也应该适当照顾。最近工委统战部,拟了一个对上层照顾的办法,各地可以参照执行。关于上层的劳动问题,一般人员,可以按照机关干部的规定,一年不超过2个月;对年老体弱或者有病的人,应该适当减免。昌都上层反映有三紧,即“学习紧、劳动紧、供应紧”,拉萨上层普遍害怕,居民委员会经常派上层家属去参加修路等劳动,对这些问题都要给以解决。使他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要过于勉强。   4、关于区别对待问题:区别对待,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地应该认真贯彻执行。除了对叛与未叛的界限,应该划分清楚,不容混淆以外,对左、中、右的界限,也应该按照工委规定划分、给予不同的对待。对左派不斗争,或只进行背靠背的斗争;对中间派一般进行背靠背的斗争,个别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对右派一般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个别进行背靠背的斗争。吐苦水、挖穷根的诉苦运动,也可以发动群众。 ## (二)关于赎买政策问题:   堪厅和札寺的财产不大分得清,要摸一下。   在西藏民主改革中,对未叛领主及代理人实行赎买政策,这是党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措施。通过这一措施,有力地分化了领主阶级,打击了叛乱分子,使平叛和民主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并且使我们在同帝国主义和外国反动派的斗争方面,处于主动的地位。过去我们因为忙于改革和发动群众,还没来得及办好赎买手续和发给本年度的赎买金。有的同志认为,土地已经分了,群众已经发动了,至于赎买金嘛,发不发就算了。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我们不能失信于人。我们应该算大账,不要算小账;应该从政治上着眼,不要单纯地从经济上着眼。最近工委决定,凡是已经改革的地区,在11月中旬以前,都要把赎买手续办理完毕,并且发给第一年度的赎买金。在办理赎买手续时,对赎买的各项生产资料,应该按照工委规定的价格办理、不要分等、压价。办理赎买手续,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应该认真地去做。 ## 与赎买有关的,还有减租和借粮问题。我们在“双减”运动中,对叛乱领主及代理人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对未叛领主及代理人的土地,实行“二八减租”。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区别对待的政策。但是在执行这项政策中,减租的一面实现了,交租的一面也应该实现。农民应交的这项租粮,有的已当余粮出售了,有的还在农民手中,领主和代理人可能多数都没有实际得到。此外,在去今两年生产运动中,各地都通过工作组向领主和代理人借了一部分粮食,至今多数亦未偿还。为了更好地团结上层人士,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在办理赎买手续的同时,对以上减租和借粮问题,也要一并清理。清理的办法是:对领主及代理人的减租应得分额,和通过工作组借出的粮食,均由政府统一折价分期偿还。偿还的办法是:5千元以下的今年还清;5千元至1万元的明年还清;1万元以上的后年还清。对群众方面,在减租问题上,不论已否交租,均不再向群众去要;在借粮问题上,通过民主评议,按照实际情况转为政府贷粮或救济。   在后藏地区,堪厅也曾向群众借出一部分粮食。这部分粮食,虽然不是通过工作组借出的,但是为了争取团结班禅集团,割断他们同群众的经济联系。工委决定,也按照上述清理借粮的办法,加以清理。 ## (三)关于寺庙改革问题:   一年多来,寺庙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今后为进一步把寺庙改革工作搞好,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继续贯彻区别对待政策:为了有利于团结寺庙上层和孤立、打击敌人,必须贯彻以下几项区别对待政策:(一)把叛与未叛分开。对叛乱寺庙实行没收,对未叛寺庙实行赎买,对叛与未叛的界限,应该严格划分。对札寺所属分寺错戴叛乱帽子的,要纠正。(二)把宗教信仰和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分开。我们的政策是:既要坚决废除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又要坚决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有寺无僧”当做改革的目的,过多限制正常的宗教活动等作法,都是不适当的。(三)把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叛乱分子和维护宗教制度的一般右派分子分开。对于前者,按一般反革命分子和叛乱分子处理;对于后者,除了罪恶昭彰、民愤极大的,必须斗倒、斗臭以外,对一般右派分子,在经过适当斗争以后,可以继续留在寺内教育改造。(四)把寺庙中的农奴主、代理人、实权分子和曾经担任过一些轮流职务而已经不掌握实权的分子分开。前者按农奴主和代理人对待,后者按一般上层喇嘛对待。   2、关于留寺问题:要照顾三性:即国际性、长期性、群众性,不能用行政命令去解决。为了照顾群众的宗教信仰,便于团结改造宗教界上层人士,有计划地保留一批寺庙是必要的。除了几个有名的大寺和各教派的主寺,必须予以保留外,原则上一县可保留一寺。对留下的寺庙,应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对留寺僧尼的生产、生活、学习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要做妥善的安排。对空出来的寺庙,根据群众自愿,可由当地群众利用。对地处偏远、无法利用的寺庙,也不要拆除。对各寺庙的文物古迹应该切实注意保护。   3、关于还俗僧尼的问题:还俗回家的贫苦僧尼,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应该帮助他们安排生产和生活,不应歧视。但是,在未经一定考验之前,一般的不宜吸收他们做基层干部。对已经丧失劳动力而又无家可归的僧尼,可按情况分别集中到保留的寺庙,不使在社会上流浪。对回到农村的上层僧尼,应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改造。对他们当中不安分守已的分子,原则上应该重新集中起来,进行教育改造。如果群众基础较好,对他们能够进行管制的,亦可留下少数继续在农村监督劳动。 ## 四、关于对敌斗争问题   同志们知道,去年3月间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公开武装叛乱以后,我们根据中央“边平边改”的方针,在全区一方面平息叛乱,一方面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今年夏季在民主改革胜利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复查运动。这次复查,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因为在改革工作中,有些地区发生了一些问题。如有些地区群众发动得不充分;有的地区在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领导下,群众根本没有发动起来;有些地区坏人混进了农会和基层组织,根子没有扎正;有些地区敌人活动还很嚣张,抢劫、凶杀案件不断发生;有些地区对于反革命分子的破坏和凶杀打击不力,甚至有打不下去的现象。经过复查,这些问题基本上解决了。工委提出七查取得了很大成绩,不搞七查农村阵地不会巩固。但是,又出现了另一方面的问题,这就是不该戴叛乱帽子的戴了,不该斗的斗了,多捕、乱捕、错捕的现象发生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复查开始,强调了打击敌人要狠,防止漏划、漏戴、漏捕,这是对的。但是,对于打击敌人要准、要稳,防止错划、错戴、错捕的一面,注意得不够。在强调反右的同时,没有有意识地防止可能发生的“左”的偏差,没有做到象中央指示中所明确提出的:“当群众发动起来以后,必须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注意:反右必出‘左’,在纠正‘左倾’错误的过程中,又要防止右倾机会主义复起”。   现在,我主要谈一谈镇反的问题。目前我们镇反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武装叛乱分子,打击以反革命为目的的现行破坏活动。在执行这个任务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贯彻准、稳、狠三结合的方针问题。对于准、稳、狠三者的统一性要有全面的、正确的理解。如果只注意了狠,而忽视了准和稳,实际上就不可能打得狠。有些地方虽然捕人不少,但错捕和可捕可不捕的却占了相当大的部分,没有能够又准又狠地打击敌人,就是因为只强调了狠而没有注意准和稳的结果。如昌都专区已经捕、训14000人,占该区已开展改革工作地区人口的4%。检查结果,其中错捕、错训的占5%,可捕训可不捕训的占10%到15%;那曲专区捕训人数达总人口的4%强,其中错捕、错训和可捕训可不捕训的也占了相当的数量。很显然,这种作法不仅不能达到打击敌人要狠的目的,而且还会伤害群众、伤害朋友,给我们的工作造成损失,实际上帮助了敌人。鉴于当前工作中已经发生的偏差,今后在执行准、稳、狠三结合的方针时,应该特别注意准和稳,克服打击面过宽的倾向;当然,还应当适当注意狠,防止确实该打而不打或打不下去的现象。   (二)关于叛与未叛、首恶与胁从、以反革命为目的的现行破坏与一般农奴主和代理人违法行为的界限,和区别对待问题。我们在镇反工作中,所以出现了偏差,还由于这几个大的界限没有划清。   首先,是叛与未叛的界限问题。我们所谓的叛乱分子,是指那些公开参加武装叛乱和主动地、大量地资敌、窝敌,坚决与我为敌的分子。有些地区把仅有轻微的资敌行为,或在被迫情况下,有某些资敌、窝敌的事实的人,都划为叛乱分子,按叛乱分子对待,这是不对的。要知道,在西藏反动上层公开发动武装叛乱的情况下,在叛匪盘踞的地区,被迫资敌、窝敌,是较为普遍的,也是难以避免的。西藏地方政府下命令,叛乱分子武力威胁、强迫,你不给东西行吗?你不让叛乱分子住在你家里行吗?大家只要想一想在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占区我们是如何对待一般群众资敌的问题,就可以懂得我们现在在对待一般资敌、窝敌的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了。如果那时我们把被迫支援日本和国民党军队的群众都当敌人打击,我们就没人了,就脱离了群众。   其次,是首恶与胁从的界限,也就是三类分子与一般参加叛乱的群众的界限,也要分清。在这方面,主要是坚决分子和一般参加叛乱的群众的界限。过去错捕、多捕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划清坚决分子的界限。所谓坚决分子,是指那些叛乱分子中反动职务虽然不高,但坚决与我为敌的分子。实际上坚决分子在平叛中死的死了,逃的逃了,还有一些被俘虏了,剩下的不多了。现在一定要再搞很多坚决分子,势必把打击面搞宽了。有些地区把凡是拿枪打了我们的,不论是否坚决与我为敌,以及罪恶大小,都作为坚决分子对待,这是不对的。同志们看过很多电影,在一些战斗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敌人和我们作战,往往是后面架着机枪逼着他们的士兵向我们冲锋的。表面上很坚决,实际上是被迫的。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要进行具体分析。今后,我们必须执行工委的规定,如果不是坚决与我为敌而且罪恶不大的,都不应划为坚决分子。对于其中的劳动人民,应按胁从分子对待,一律不加过问。   第三,是现行反革命同一般农奴主及其代理人的不法行为的界限问题。所谓现行反革命破坏,主要是指凶杀、暗害、纵火、放毒、组织再叛和反攻倒算等反革命破坏活动。对于这些反革命破坏活动,必须予以坚决镇压。但是,对于那些由于政治思想反动,散布不满言论,或者拉拢、收买干部的一般农奴主和代理人,应该根据其违法活动的情节,采取群众斗争的方法解决,而不应采取镇反的办法按现行反革命分子处理。有些地区把农奴主和代理人的这种违法行为当作现行反革命破坏对待是不妥当的。对于这种行为,应当发动群众进行斗争,既可以孤立他们,又可以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和革命警惕性。如果采取简单的逮捕办法,不仅在政策上是错误的,而且也不利于发动群众。   此外,还有一个捕人与集训的问题。工委13项政策中规定:对叛首、骨干、坚决分子采取“多捕长判少杀”的方针,是对的。有些同志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对“多捕”二字理解是不确切的,特别是对于什么人是坚决分子,界限不清,把胁从分子和劳动人民出身的人也当作坚决分子捕起来;对于农奴主及其代理人不分叛与未叛,有些地区也一律捕起来,造成打击面过宽过大。有些地区集训和逮捕没有区别、学习和集训也没有区别。甚至造成了学习为了集训,集训为了捕人,逐步升级,集训成了预审的现象。结果搞得人心惶惶,这也是打击面过宽的一个原因。   (三)关于投诚归降的处理问题。有些地区没有认真执行“四不”政策,这也是不对的。班戈湖县有个叛乱头人在山上不敢回来,有个积极分子去说服归来后,我们有4个干部就要集训,结果坏人从中煽动群众把4个干部杀害了。因为他们违反了马克思主义,所以他们去见马克思检讨错误。昌都个别地区,对上午投降的,下午就逮捕起来,理由是怕他再跑。很显然,这是极其错误的。主席讲过:你们在少数民族地区平叛要比诸葛亮高明些,诸葛亮可以七擒七纵孟获,你们要有八擒八纵的精神。最近昌都分工委在处理已集训的投诚分子的意见中,还提出了要分别不同情况依法予以逮捕、管训或释放。这是不符合“四不”政策的,“四不”政策是我们党的既定政策,必须认真执行。我们说到的就必须做到。我们必须看到“四不”政策有利于分化敌人和瓦解敌人,有利于比较顺利地肃清残匪。如果不要“四不”政策,就会使一些准备回来的叛乱分子不敢回来了;原来是动摇的分子也会坚决与我们为敌了。要给他们留有出路,不要把自新之路堵死了,否则是不利的。当然,投诚分子回来后,要对他们进行工作,要适当的组织学习,使他们安定下来。如果回来后,我们不进行工作,不理睬他们,也是不对的。昌都争取投诚回归有成绩,投诚来归的占歼敌总数的60%——80%;但回来后未抓紧工作,甚至有的被集训了、被捕了,使他们不安,以致再叛的又占20%。   (四)关于捕人权限和捕、训的人数问题。有些地区在这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也是多捕、错捕、乱捕的原因之一。有些地区无视工委关于由县委掌握捕人权力的规定,把捕人权力下放,区、乡政权甚至积极分子可以随便捕人。那曲安多县东巧区委副书记甚至给5个积极分子布置每人要抓5个敌人的任务,结果一次就抓回了20多人,其中有的是因为不参加开会,或者是躲避工作组的也抓来了。有些地区忽视工委关于捕、训人数控制在总人口的2%的规定,一味的强调多捕,这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从总的情况看来,工委的规定是适当的,一般不得超过。但是在日喀则地区,因为绝大部分是未叛地区,与其它叛乱地区大不相同。如果也按2%的控制数字来进行捕训,在表面上看虽不算多,但实际上打击面仍然是宽了。因此,日喀则地区在捕训人的数字上,不要和叛乱地区比,应该实事求是的定出一个控制数字。   (五)关于镇反工作的群众路线问题。有些地区,不依靠群众,不在群众中进行工作,单纯地靠公安机关和少数干部、积极分子进行镇反工作,甚至当群众还不了解我们的政策的时候就去捕人。其结果,不仅没有很好地完成镇反任务,而且在有些地方,使我们的工作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历史经验一再证明,这种脱离群众的镇反方法,是完全错误的,是和我们党历来主张的镇反路线相违背的。镇反工作同别的工作一样,必须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去进行。只有专门机关同群众相结合地进行镇反工作,才能又准、又稳、又狠地打击敌人。   (六)关于清理积案问题。为了加强和改进镇反工作,还应当认真清理积案。并且要求通过清理积案,提高干部政策水平,统一思想认识,为今后搞好镇反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清理积案中,可戴可不戴叛乱帽子的,一律不戴;已经戴上的,从宽处理;确实戴错的,应坚决纠正;可捕可不捕已经捕了的,一般应予释放;捕错了的应尽快释放;今后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但是,对于叛乱分子中的首恶、罪大恶极者,以及其他现行反革命破坏的首要分子,则应坚决依法惩办,不能释放。关于加强和改进镇反工作,工委已有专门指示,望各级党委认真贯彻执行。 ## 五、关于边境工作问题   边境地区,现在的基本情况是不稳定。在日喀则边境地区居民8千多户、4万多人口中,外逃人员即达6800余人,占总人口的15%。在外逃人员中,一般群众占90%,敌对阶级占10%。这种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因此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加强边境地区的工作,力求把边境一带安定下来。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严格执行中央和军委关于边防和有关涉外事宜的规定,从多方面加强边防工作外,还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改不改的问题:总的说来,在边境地区改了对我们有利,不改对我们不利。只有经过改革,才能使边境地区逐步安定下来。就目前形势来说,有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尚有叛匪盘踞,我们还没有进去的地区,如墨脱县,现在当然还不能改,等平叛以后再改;第二,已经改了一部分的地区,如定日、聂拉木等县,应该总结经验继续改下去,并且要改好。改革要看三个条件:(1)有无叛匪回窜,社会治安如何;(2)干部条件如何(包括政策、思想的条件),自己力量够不够;(3)广大群众有无改革的要求。如果有这三个条件,早改比晚改好。对于现在剩下来的一些边境地区的改革的办法,要简单一些,时间要短一些,以便迅速安定下来。   (二)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问题:对于尚未改革的边境地区,可以考虑采取和平改革的方针,在进行改革时,应该采取比腹心地区更为和缓的方式。   在划阶级方面比腹心地区要更放宽一些,实事求是地划分领主及其代理人,对于划领主代理人及富裕农奴不必细划,大家可以考虑一下。这样做就可以避免“升级”。对可划可不划领主的,一律不划,尽量缩小打击面,打击的对象主要是公开参加叛乱的领主和现行反革命分子,除对确系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外,对未公开叛乱的领主,包括外逃户在内,一律实行赎买。对有些轻微资敌行为,并未公开参加叛乱的,可以不戴叛乱帽子。对外逃领主,查不清叛与未叛的,暂不处理;查清后需戴叛乱帽子的,要经过分工委批准。   在发动群众方面,只对叛乱领主进行斗争;对未叛领主,包括外逃户在内,只进行背靠背吐苦水、挖穷根的诉苦运动,不进行面对面的斗争。   (在分配方面,对未叛领主可以多留一点,留好一点。坚决不动中等农奴的土地。如果土地不够分配时,可以采取开荒、搞副业等办法解决。在分配土地后,接着就发土地证,同时办理赎买手续,迅速转入生产。)   (对边境地区的寺庙改革工作,也要放宽一些。对叛与未叛的界限,要特别慎重,对可戴可不戴叛乱帽子的,一律不戴。在留寺问题上,也要放宽一些,特别是对外国有影响的寺庙,不要全部搞掉,而要适当地保留一些,以照顾对国外群众的宗教影响。)   (三)关于社会治安和外逃问题:已经改革了的边境地区,可以考虑不要再以运动的方式去搞复查。改革之后的主要任务是:整顿农会组织,建立基层政权,慎重而积极地发展党、团员,建立群众治安组织,安定社会秩序,防止叛匪回窜。对外逃人员,主要是进行教育,说明利害,解除顾虑,争取他们安心生产,不要外逃。对说服无效者,不必强制阻拦,更不要用武力追赶。对群众季节性、习惯性的出入来往,应该允许,不必急于改变这种习惯。对外逃回归的人员,应该表示欢迎,并且帮助他们安排生产和生活,使他们逐渐安定下来,决不可歧视、侮辱。对外逃回归的领主,也不要进行斗争,更不要集训、逮捕,个别民愤很大,群众坚决要求斗争的,须经分工委批准。就是外逃的叛乱分子,自动或争取回来的,也要实行“四不”政策,并且分给一份土地,使他们安心生产。在镇反工作方面,除了凶杀、暗害、组织再叛、反攻倒算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外,一般不要捕人,也不要搞集训,以免引起社会波动。对坏干部的处理,也要慎重,不要简单清洗,以免造成对我不利的后果。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要使边境地区安定下来,除了做好改革工作以外,其他方面的工作,也都要相应地跟上去,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1、对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要注意安排,不仅对一般的群众的生产要搞好,就是对领主分子的生产,也要帮助他们搞好。对边境地区的粮食供应和征购任务,应该适当放宽。有些地区群众还未安定下来,可以考虑少征购一些或者暂不进行征购。   2、对边境贸易工作要大大加强,价格政策一定要规定的适当,有些必需品运费太高的,可以实行补贴政策(如亚东供给大米)。目前存在的若干极端不合理的价格,如5分钱一张羔皮,7毛钱一张豹皮等等,应该迅速纠正。对边境人民生产、生活必需品,要尽量供应。应该认识,贸易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能单纯的从经济观点出发。   3、加强统战工作。对边境地区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等,要有计划地多安一些,做好对这些人的争取、团结工作,对安定边境地区有着重要的意义。   4、加强边境地区的宣传工作。在边境地区,应该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政策,揭露谣言,解除顾虑,打击叛匪,争取外逃人员返回家乡。对外逃回归人员,可以经过教育,发动他们诉外逃之苦,教育边境人民,以便提高群众觉悟,增强爱国热情,使他们逐渐了解外逃当难民不如在家做主人,使群众情绪逐渐安定下来。 ## 六、关于农业区工作问题 ##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进一步巩固农村阵地。   凡是完成改革的地区,对广大农民群众加强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程度,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农民群众虽然经过改革运动,参加了斗争,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提高了,他们相信党,拥护党,听党的话,跟着党走,这些都是很好的,但是由于改革运动时间不长,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系统的、细致的、深入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加之,农民群众长期被压在封建农奴制度之下,深受宗教影响,存在的糊涂思想(如变天、保守、麻痹等思想),不可能在一次两次运动中就全部解决了,只能经常不断的抓政治思想工作,反复进行教育,他们的革命思想,才能巩固和坚定下来。   完成改革后,可以通过发土地证,总结改革复查、庆祝翻身等工作,对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   对于上层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可以通过开座谈会,办理赎买手续、发给本年度赎买金、清理借粮等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使他们懂得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赞成改革,站到人民这一方面,就有前途有出路。这样,就可能化阻力为助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便于我们工作的顺利进行。 ## 二、整顿、巩固、提高互助组,必须贯彻自愿互利原则。   西藏农区的民主改革,即将基本结束。随着民主改革的伟大胜利,农业生产互助组已普遍地发展起来。现有农业生产互助组13000个左右,占已经结束改革地区总户数的90%以上,日喀则地区现有互助组3360个,参加农户28219户,也占总农户的90%以上。互助组的形式,不仅出现了临时性、常年性的互助组和联组,而且出现了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牲畜农具部分公有的互助组,个别地方还出现了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生产资料公有的互助组。这是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第一步。今年农业生产获得了大丰收,应该承认,互助组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   关于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根据中央指示,在今后4年内不办农业合作社,并停止试办。在这个期间,切实把互助组搞好。大搞农具改革,如马拉农具等,以利发展农业生产。 ## 三、生产、生活问题。   无论已改革地区或未改革地区,都要妥善地安排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这是一件极重要的政治任务。关心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不要看成是细节事情,是什么鸡毛蒜皮,而应看作是一件政治大事。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都搞好了,群众就会从切身体验中知道新制度比旧制度优越。这样就可以更加鼓舞群众的革命干劲和生产积极性,就会更加热爱党,心悦诚服地跟党走。   生产上的几个问题:   (1)认真贯彻以农业为纲的方针,大办农业,大办粮食。西藏地区的粮食生产,计划10年或者更短些时间,要求达到能养300万人口(每人按1000斤到1500斤),这是一个光荣艰巨的任务。只要粮食过了关,发展其他事业就不难。就是说,有了粮食,西藏的工业化就会很快地实现,譬如说一两年就可能实现工业化。   争取明年农业生产取得更大的丰收和增产,必须大搞群众运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从现在起,就应发动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开展翻地、开荒、积肥、造肥、改良农具、兴修水利等群众性的劳动,要热火朝天、轰轰烈烈,不要冷冷清清,在运动中必须坚持劳逸结合的原则。   关于改良耕作方法。推广条播、除草、施肥、耕作技术,必须积极地耐心地教育和具体帮助,反对强迫命令,反对一般号召的华而不实的作风。检查发现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   (2)合理使用劳动力,农村中的劳动力,不许随便调动用于其他非生产的方面。总之,劳动力要下乡,这是保证粮食增产丰收的关键之一。   (3)组织领导群众搞副业生产,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例如农闲时可多搞些副业生产,农忙时少搞些副业生产,那里好采药,那里好打猎,那里好挖盐,那里好打柴等等。   生活问题:   各个地区,首先要保证不饿死一个人,不冻死一个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西藏人民生活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经过民主改革,大力发展生产,使人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今年日喀则地区生产也大丰收了,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该使群众吃饱些、穿暖些,当然一下子生活提得很高是不可能的。今年征公粮、购余粮,都要具体研究,做好三留(留口粮、留种子、留饲料)。在这个工作中(征、购、留三者都要合理),既要反对做群众的(落后群众)尾巴,也要反对锦标主义、命令主义,防止单纯任务观点,不从实际出发。总之,不购过头粮,群众留粮不要压得太低、太少。当然也要对群众进行教育,克服保守思想,反对有余粮不肯卖的现象。重要的是要对群众深入进行勤俭持家、节约用粮、爱惜粮食等教育。民有余粮,国有余库,可以防备天灾人祸。   认真检查缺粮和发生浮肿病的地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交通不便的地方,要发动群众组织民间运输力量,不要依靠汽车运输。自力更生,万事好办。 ## 四、其他问题。   (1)建政问题。完成改革的地区,可召开乡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乡人民政权。   (2)建党问题。根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经过培养教育后,发展一批党员。既要积极,又要慎重,要防止不重视建党工作的倾向,特别要注意宁缺勿滥,确实保证党组织的根子扎正。   (3)建团问题。根据建团原则,发展一批团员。一般可先建团,后建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时建,不要机械。   (4)农会问题。进一步整顿农会,纯洁基层组织。 ## 七、关于牧区工作问题   西藏牧区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地区辽阔、高寒(拔海多在4千公尺以上)、人少而又分散(50万平方公里,30万人口,每平方公里不到1人);有牧主,还有领主;有封建特权,还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有些地区敌情还相当严重,群众还没有初步发动,对党的政策还不很了解。牲畜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最容易受到破坏和损失,一旦遭到损失和破坏又不易恢复。这就要求我们在牧区进行各项工作时,必须从牧区的具体情况出发,不能机械搬套农区的政策和工作方法。   我们的要求是人畜两安和人畜两旺。要人畜两旺,必须首先保证人畜两安。目前牧区的情况是不稳定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牧区的各项政策,把牧区工作做好。   关于牧区的具体政策以及工作方法问题,在工委历次关于牧区工作的指示中都有规定和说明,我在今年召开的牧区工作会议上也曾进过,今天不再多说。现在根据当前牧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重谈谈牧区镇反和执行两利政策的问题。 ## (一)关于牧区镇反问题。   牧区的残匪必须肃清,现行反革命破坏必须严惩。这是牧区人畜两安、人畜两旺的基本保证。根据各地的材料来看,牧区牲畜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判匪和反革命分子的抢劫和破坏。当然,我们在执行政策上所发生的偏差,也是导致牲畜损失的原因之一。总的精神在前面谈的镇反问题中已讲过了,在牧区也适用。问题是在牧区执行镇反政策时,更应当稳一些、宽一些,宁肯慢而不要乱,更不要错。必须保证牲畜不损失或者少损失。在牧区必须更加注意群众条件和认真作好群众工作,更加严格控制打击面,严格注意捕人质量,严格纠正多捕、错捕和乱捕的现象。   当群众还没有充分发动起来的时候,绝不要急于捕人。一些我们力量还达不到,或者其他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也暂时不要捕人。可划可不划的一律坚决不划,可捕可不捕的一律坚决不捕。集训主要是为了在农村揭盖子、搬石头,为了便于发动群众。牧区情况与农区不同,不要搞集训。一要少划;二要少捕;三不集训。这就是牧区的具体政策。此外,还要进行艰苦的群众工作,加强上层统战工作。对上层人士可多组织他们学习,交代三反两利政策,特别是对牧主进行团结两利的政策教育。我看这样牧区就可以安定下来。 ## (二)关于执行两利政策问题。   牧工牧主两利是我们党的既定政策。执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减轻牧主的剥削分量,适当改善牧工生活,保障牧工的政治权利,又要照顾牧主的利益;既要发挥牧工的生产积极性,又要提高牧主经营牧业的信心,提高牧主对经营牧业生产的积极性。有些地区,只要牧工,不要牧主,结果使牲畜受到了损失。这种教训,我们必须记取。我们的政策是两利,而不是一利。既要照顾牧工的利益,又要照顾牧主的利益,出发点是保护和发展畜牧业经济。有些地区由于没有认真执行两利政策只强调了一利,结果造成牧工工资偏高或者偏低(一般的情况是偏高)的现象,今后必须纠正。对未叛领主和牧主“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的政策必须坚持。有些同志思想上总是急于改变牧区的所有制,看着未叛领主和牧主的牲畜就眼红,想斗、想分,认为“不分、不斗”,群众就发动不起来,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就无法解决,甚至提出“牲畜回老家”的口号。这都是不对的,错误的。把未叛牧主经营的牛羊要保护下来,不要分散了;把成群的牲口分散了,是一种倒退。“不分、不斗”,牲畜虽在牧主手中,但只要保住并且有发展,终归还是人民的;“分了、斗了”,结果牲畜保不住,发展不了,还是人民的损失。道理很简单,可是思想上一下搞通还不容易。但必须搞通,必须认真执行“不分、不斗、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 ## (三)牧区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既要抓生产又要抓生活,两条腿走路,要在生产方面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当前主要是储备冬、春用草和如何使牧畜安全渡过冬春问题。牧区地区辽阔、交通不便,必须加强运输工作,做好畜产品和土特产品的收购和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我们对牧区的粮食供应要适当放宽一些,粮食不够,他就要多吃牛、羊,那是不合算的。 ## 八、关于干部问题   我们绝大多数的干部,在工作中都是艰苦朴实、埋头苦干、积极努力的,在平息叛乱、进行改革、发展生产以及巩固祖国统一、加虽民族团结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拿日喀则地区来说,一年多来,我们在平叛、改革以及开展互助合作、发展农牧业生产等各项运动中,所以能够取得伟大的胜利,除了党的领导和群众的努力以外,也是和我们干部的努力分不开的。这是基本方面和主要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在少部分干部的思想和作风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 ## 一、不按政策办事:   我们大家知道政策是要依靠干部贯彻执行的。干部对于政策的认识以及对待执行政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我们工作的成败。从各地区的情况来看,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很多问题,并不是政策上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得不够明确,而是由于我们的一些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的政策所致。甚至对于有些问题,可以不请示,不报告,自作主张,擅自处理。比如在平叛问题上,有些同志不执行“四不”政策,上午归降的,下午就捕起来;在镇反问题上,有些同志不按工委规定的捕人控制指标和捕人权限办事,因而造成多捕、错捕、乱捕的现象;在上层统战工作方面,有些县上的干部对上边发给上层人士的工资和补助费,擅自作主,扣住不发。有不少地区因为干部思想不通,就不积极认真办理赎买手续,甚至有的同志认为,土地已经分了,群众已经发动了,至于赎买金嘛,给不给就算了。拉萨市居民委员会擅自到上层家中搜查粮食,收了帕巴拉的枪,并且从他家中拿走了购粮证,借了500元钱。很显然,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上边给枪,你们下边收枪,这次中央又发了4支枪,班禅2支、阿沛1支、帕巴拉1支。大家知道,在日喀则也发生了支持和放任群众到德钦颇章及到班禅的父母家里和到计晋美、拉敏的家中去搜查的问题,有些人甚至到德钦颇章踩坏树苗,破坏墙壁。检查一下,那个地方群众是否充分发动起来了,我很怀疑。这方面的例子同志们知道得很多,如果真正检查一下还会发现不少问题的。当然,这种情况虽还只是个别的,但其危害性和影响是很大的,因而是不能允许的。当然,有一些是因为政策水平不高,对党的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了解,因而在执行政策中发生了一些问题,那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认真学习、研究党的政策,按照党的政策办事,都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对今后搞好西藏地区的各项工作是很重要的。 ## 二、违法乱纪、贪污腐化:   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在有些干部中也是存在的。如有一个地区三个连队在参加战斗中,对于群众的东西和没收的东西,翻箱倒柜、乱拿乱吃,有一个部队一次就牵走群众马匹62匹,拿走没收的毛呢料子7捆。侵占和贪污群众胜利果实的现象,在每个专区都是存在的。生活腐化、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的情况在一些干部中也是严重的。这种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的行为,已经给党带来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使我们的工作受到了损失。有的地区群众称这些干部为“甲本”(汉官);有的地区,如昌都左贡县甲妥区区委副书记工作不深入,专门讲排场,住在领主家里,把房子布置的象皇宫一样,房屋天花板和墙壁都用花布绸缎镶上,坐最好的垫子,晚上同妇女都穿短裤跳舞、打闹。所以群众说:“旧的领主被打倒了,新的领主又起来了。”象这样贪污腐化、乱搞男女关系、违法乱纪、脱离群众的严重现象,各地区都有,应该引起领导同志严重注意。 ## 三、没有长期建藏思想:   长期建藏思想,在相当一部分干部中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他们不是一心一意地为西藏人民服务,而是三心二意,甚至不愿意在西藏工作。据昌都两个县的调查,在213名干部中,闹个人问题,不安心在西藏工作的就有24人,占两县干部总数的11.25%。那曲一个干部错误地说:“黑河四季冬,天天刮大风,如能回内地,死里又逃生。”一个县委组织部长甚至说:“宁肯死或者关禁闭,或者犯错误,也不愿在西藏工作。”有的干部甚至认为他在银行里已经存了好几千块钱,靠这笔钱和利息,也可以吃上几年,因而想退职不干了。同志们看看,这种政治上衰退思想已经发展到何等严重的程度,哪里还有一点党员和革命干部的气味呢?长期建藏思想,在在座的同志们的思想上是否都解决了,我看也可以检查一下。我相信大多数同志可能解决了,但一定还有一些同志没解决。 ## 四、叛变投敌、丧失立场:   这种情况是极其个别的,但情节确是严重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并且给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据工委组织部统计,自去年9月到今年8月的一年当中,发生干部叛变投敌、畏罪自杀以及严重右倾等问题的案件21起,81人。而其中有党员10人,县级干部7人。谢通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当周、日喀则分工委郭毅,就是其中两个突出的例子。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当然,这个问题已经超出干部问题的范围,是个敌我问题了。   根据以上情况,工委决定,明年春天,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一次以反官僚主义、反贪污浪费、反违法乱纪为中心的整风运动,这是完全必要的。整风运动的目的是整顿队伍、提高认识、改正错误、搞好工作。在整风运动中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那些犯错误的同志,耐心地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对于犯有错误的同志,只要他们承认错误和决心改正错误,可以考虑不给处分,或从轻处理;只是对于那些错误严重,屡教不改,不可救药的人,必须绳之以纪律。今年冬天先在县和分工委以上机关,分别进行检查工作、总结工作,整顿干部思想作风,为明春整风运动作好准备。犯有错误的同志要结合总结、检查工作,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只要承认错误,决心改正错误,有贪污行为并且退出赃款的,一般可以不予处理;犯有严重错误的也可以从轻处理。这对犯错误同志是一个很好的改正错误的机会,希望不要错过。   以上问题,有的工委已有规定,有的正在研究,今后若与工委规定有出入的地方,就按工委决定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