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云南省委批转省计委、经委、建委、冶金厅党组关于我省钢铁小洋群建设布点和技术改造的安排报告   (各地(市)委、边工委、县委:)   省委原则同意省计委、经委、建委、冶金厅党组关于我省钢铁小洋群建设布点和技术改造的安排报告,请各地研究执行。    省委   (附:) ## 省计委、经委、建委、冶金厅党组关于我省钢铁小洋群建设布点和技术改造的安排报告   (省委:)   我省原有钢铁小洋群,扣除作他用和不适宜生产的现有高炉容积共1623立米外,目前在生产的有1308立米。现有转炉容量共86.3吨,目前在生产的58.8吨。遵照中央、省委指示,经过同各有关方面联系,对今年钢铁小洋群发展规划,依照大中小并举、土洋结合的方针,除昆钢、宣威、昆一钢、昆二钢等仍按原计划安排建设外,拟定了今年钢铁小洋群建设布点和技术改造规划(另附表)。一方面对正生产的按“大风高温、精料”和“热风经验”加以改造,并将已停产,但能恢复生产的305立米高炉和55.8吨转炉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同时,根据铁、煤资源和交通条件,在现有80个炼铁点中,选择进行建设,其中按大九五四规模建设联合企业6个(禄丰、大屯、东川、腾冲、大理、昭通)按年产1万吨生铁的规模建设小洋群炼铁点30个(昆明1个、文山3个、红河2个、楚雄3个、丽江3个、德宏2个、临沧2个、思茅2个、曲靖3个、昭通3个、东川1个、大理3个、玉溪2个)其中思茅的普洱、丽江的永胜、临沧的双江、文山的落水洞或马关等稍大一点,可作发展四、二、一基础。其他根据各县与人民公社的需要和可能,自行解决设备材料,上半年争取多建设一批一至五立米的小高炉,多出铁,自产自用,计划内不作安排。   钢铁小洋群的建设应采取“边生产、边改造、边建设”,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分批分期的进行,先建煤、铁,再建钢和钢材。初步考虑建设步骤是:在对现有小高炉进行恢复与改造的同时,先新建一批炼铁点和逐步建成6个大九、五、四联合企业,这样,全省中小高炉容积将从现在生产的1308立米,和恢复的315立米,新建的920立米到年底共2543立米(不包括各地自建的1至5立米小高炉),其中10月初达到2018立米。转炉容量从现在生产的58.8吨和恢复的35.8吨,新建的13.5吨到年底共108.1吨,其中10月初达到99.1吨,轧机由现在的大小10组和原来安排建设轧机及新增轧机到年底基本建成共25组,以确保今年60万吨生铁,30万吨钢和20万吨钢材生产任务的完成。   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有高炉和转炉的改造与恢复,争取全部2季末,最迟3季初全部完成。全省恢复高炉315立米,其中:禄丰13立米,大屯39立米,下关8立米,昆明官渡16立米,东川会泽16立米,曲靖专区64立米,文山州8立米,大理州43立米,红河59立米,玉溪19立米,临沧14立米,昭通16立米。   全省恢复转炉共35.8吨,其中大九五四企业4.9吨(大屯1.5吨,禄丰0.8吨,腾冲1吨,大理1.6吨),各专州市30.9吨(昆明市3.1吨,曲靖专区6.4吨,红河4.7吨,文山州2.4吨,临沧1.6吨,思茅2.4吨,丽江2.4吨,玉溪4.7吨,昭通3.2吨)。   二、30个小铁点,共新建高炉279立米,分批分期在10月以前完成,同时考虑临沧的双江、思茅的普洱、丽江的永胜和文山利用已有未生产的0.8吨转炉,加以配套,建立炼钢车间,10月前投产,10月后各再建成250×3的1组轧机的轧钢车间,建成四、二、二联合企业的基础。   三、大九、五、四联合企业6个,在今年内能建成的大屯和禄丰,基本建成或部分建成的东川、大理、腾冲和昭通。规划方案如下:   1.大屯钢铁厂:已有55立米高炉1座,1.5吨转炉2座,400×1/250×5轧钢机1组,和鸡街0.8吨转炉1座,250×3轧机1组。计划再建55立米高炉1座,1.5吨转炉两座;补充鸡街0.8吨转炉3座,250轧机2架。   2.禄丰钢铁厂:100立米高炉2座按原计划7月建成1座、10月建成1座不变,再增建1.5吨转炉4座,250×5轧机1组。   3.东川:冶金部已分配3吨电炉1座,3季度建成,再建55立米高炉1座,250×5轧机1组。   4.大理钢铁厂:现有8立米高炉2座,0.8吨转炉2座,250×3轧机1组。再增建20立米高炉1座,1吨电炉2座,250轧机2架。   5.腾冲:现有8立米小高炉2座和0.5、0.8吨转炉各1座(需补套);250×3轧机。再建20立米高炉1座,1.5吨转炉2座,补充250轧机2架。   6.昭通:现有8立米高炉1座,0.8吨转炉1座。再建20立米高炉1座,进行3座0.8吨转炉补套,建250轧机1套。   考虑到我省劳动力较紧,农业任务较重,不能占用过多劳动力,现在钢铁小洋群建设中,必须安排一定机械化与“大风、高温”等措施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减少劳动力。因此六个大九、五、四和比较集中的小洋群企业均应相应地建设矿山烧结,炼焦,机修,耐火以及建工,化工综合回收利用等,更主要的是必须以点为中心,建设起小型洋(土)铁路网和简易铁路运输系统,才能确保生产原料的供应,保证任务的完成。对其他较分散的30个铁点采取两步走,目前先土洋结合上马,利用现有设备(如煤气机等)进行生产,再逐步进行改造。   根据上述安排,今年内共需投资4994万元(不包括各地自建的1——5立米的小高炉投资)设备除利用原有者外,共需6221吨(其中技术改造所需448吨)钢材4954吨,水泥7473吨。新增主要设备有:55立米高炉2座,20立米高炉5座,8立米高炉25座,1.5吨转炉8座,250×5轧机8组和300立米风机2台,200立方风机27台,罗次十号风机24台,叶氏九号风机103台,叶氏五号风机148台,上料卷扬机60台,矿山卷扬机12台,9立方空压机20台,6立方压风机10台,400×600破碎机8台,400×250破碎机160台,10吨吊车4台,5吨吊车8台,矿车280辆,发电设备1500千瓦1台,750瓦2台,240瓦25台,变压器12000伏安,高低压开关柜89台。   为了抓紧时机,力促钢铁小洋群迅速上马,在5月初即应开始安排施工以便按时或提前实现规划。我们考虑:   一、根据目前情况,对钢铁小洋群的建设应统一领导安排,建议在省委领导下,以建委为主由三委和冶金厅及有关单位成立统一领导机构。专州在地委领导下,成立钢铁办公室,合理组织调配人力,物力,集中力量,分批分期统一安排进行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这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和加速建设进度。   二、各地钢铁小洋群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所需投资及国家统配物资如钢材、水泥、主要大型设备等由省调配外,其他有关施工力量,设备加工配套,材料等原则上由各地区依靠自力更生自行解决,一些设备如个别专州不能制造,可由省统一安排。   三、小洋群所需工人,应首先从各地技术革新中节约劳动力解决,不足数,应报经省劳动工资委员会批准解决,不得擅自突破已订劳动力控制指标。   四、为贯彻“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在各地区建设钢铁小洋群时,推行“投资包干”的先进管理方法,以发挥有限投资的更大作用。   五、为了更大规模地发展钢铁生产,建议其他厅局系统在统一规划,全面安排的原则下,自行筹集资金,自行解决设备、材料、劳动力,可兼办钢铁,自产自用。   以上意见,如认为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省计委党组省经委党组省建委党组省冶金厅党组1960年4月22日   · 来源:   云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