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提纲   县、社会议如何开?   生产队太小,例如只有几十户。一百多户是可以的吧?   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是否应当承认?不承认,怎样?   如何当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和县委第一书记?   这两级不通的人,有多少?如何办?   半粮食供给制(例如250斤),是否应当正式规定,范围多大(是否占全省25%的食堂)?   非农忙时食堂散伙,在一部分地方,如何?   富裕中农不参加食堂,如何?   对大片麦、棉、油料、烟、麻、菜的种植计划,是否有不利之处?   对大协作,是否有不利之处?   具体问题的解决,有无文件?   宣布三、五、七年就可以由小集体到大集体过渡,有些人不想种果树了,不想植树了,不想搞长远计划了,怎么办?   多种作物安排问题,关系甚大。   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安排,每队都要并举,按季节,作物参差不一,有利于劳动力的调节,有利于经济。   地、县、区、乡的重点问题:   过去说,抓两头,带中间。实际只抓了富点;现要转过来,抓穷点,要学枣阳县委1958年提出口号:大战五条冈,结果:棉花增两倍,粮食增一倍。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